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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垃圾去了哪里 How Taipei Deals with Its Wastes

星期二, 十月 26th, 2010

Today’s SCMP has a great story of how Hong Kong (shamefully) ends up as the most wasteful city in the world. It reminded me of my trip to Taipei two months ago – I was invited to study Taiwan’s development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an important part of my trip is to study how they deal with their waste. So I’ve seen how people dumping their house waste using expensive trash bags in the afternoon and how the recycling trash bins work on the street, and I’ve talked to government officials who is managing the policy, I’ve visited the stations where volunteers gather to process the recyclable materials, and I’ve even had a good lunch on the top of its incinerator which has a good view of Taipei City without bad smells. Below is a story based on my report after the trip – sorry it is in Chinese only.

近日环保议题在香港颇受关注。今天的南华早报头版报道标题令人大吃一惊——香港居然是全球制造垃圾最多的城市,并且缺少有效的处理办法——政府除了填埋不知其他措施,而填埋方案又由于影响到自然环境而受到各方质疑最终被拖延。这些争议让我回想起两个月前的台北之行——我受邀去考察当地的环保措施,而其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便是台北的垃圾处理办法。香港与台北的各方面情况都类似,想必能有不少可借鉴之处吧。

1 关于台湾的基本情况

台湾具有不少其他国家地区也同样拥有的环境问题。例如人口激增(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596人),同时带来大量废水废气及垃圾、噪音。而台湾亦有不少自己特有的环境问题,例如生态环境的破坏带来的泥石流频繁、水污染问题、能源依赖(97%进口)、海岸线问题(作为一个海岛,台湾的渔港很多,基本2公里就有一个,但很多现在都没有渔船)、高尔夫球场问题(它建有高尔夫球场82座,占休闲用地的99%,但现在可以营业的不到10家,留下的人工造林地的水土保持功能退化)等等。

台湾独特的政治地位对于它的环保运动来说也是阻碍。简单的来说,台湾没有权利签国际公约。于是,针对国际上的重要环保公约,例如京都议定书,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生物多样化公约等,台湾只能依靠政府去指定相关的措施和策略,尽量向国际标准靠拢,与国际标准同步甚至更严格。这就导致政府的举措在台湾的环保活动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台湾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会运动,环境运动就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人们进行“自力救济”抗议工厂污染土地、农田,反对设立重污染工厂、核能发电厂等等,所以政府在1987年成立环境保护署,并开始推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让对环境冲击的评估纳入工厂设立的规范。在法制化运动中,成立了不少法例,包括环境保护法令、公害纠纷处理法、废弃物清理法、噪音管制法、水污染防治法、空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交易法等等。

2 台北的资源回收政策

从资源回收来说,在97年之前,台湾由民众自行处理,尽管有相关的规定甚至处罚,但效果并不良好。从1998年开始,环保署建立了回收系统,登记、收钱、补贴步步到位。现在台北市的垃圾处理遵照严格的分类,政府为民众提供指引和教育:一类是可再利用的垃圾,再次投入制造;一类是厨余,部分用于养猪,部分交由专门工厂归肥;最后一类真正的垃圾才进入焚烧过程。

现在每周有五天下午到傍晚,会有垃圾车带着资源回收车开往台北的各个角落,而每家每户就拎着专门的垃圾袋出门往垃圾车上扔垃圾。从不分类到分类,台北走了十年。政府花了不少的力气,也走过弯路。曾经的垃圾费是根据每户家庭的用水量来征收的:根据的并不太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一户人家用的水多,那说明生活消费高,所以垃圾也会相应的多。这条规定在实验失败后已经取消。后来成功的政策是跟垃圾袋征收费用:只有装进正规垃圾袋的垃圾,才可以扔上垃圾车,而垃圾袋收费很高——于是,考虑到经济成本的民众,为了节约垃圾袋的费用,就会在把东西扔下袋之前多想一想,究竟那是不是垃圾。

此行与台湾环保署的回收基管会及温减办公室的官员进行了交流。环保署成立不过二十余年,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环境保护局”,下属于卫生署。官员略带无奈的说,“要改变民众习惯,肯定会引起反弹。”这让我想起Jane Goodall在八月末香港的TEDxHongKong上演讲时说,“我们常常抱怨政治家无所作为。但实际上,在一个民主社会,是有关注环境、关注未来的政治家的,但常常,他们提出的议案需要民众多做一点牺牲——然后他就被赶下台了,剩下那些现实主义的继续在政坛上活动。政治家的作为,需要大众的支持——那正是我的希望所在。”

3 完全志愿的环保回收站

慈济环保站是一个集垃圾回收、分类、再制造、再利用的一个站点。聚集了一批60-80岁的老人义务劳动。同时,它也是一个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平台——它有一個义卖区,里面卖的都是回收、或是別人捐赠的物品,有金饰、有古董、有生活用品、有家具、有服饰,还有书籍。例如单单环保毛毯,它已经制作了30万条。这是一个完全可复制的社会企业模式,值得香港和大陆参考。

(图为一个老奶奶在环保站处理废纸)

目前,台湾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志工招募流程。想当志工的人先要把报名表寄到用人单位,等候面试通知。如果顺利通过,有关部门会派他们到各单位实习;如果面试没有通过,会有单位安排他们参加志工培训,接受基础训练、专业训练和特别训练,合格后成为正式志工。以上文提到过的慈济为例,它有250万的登记志工,他们全部都经过了10个小时的训练,和60个小时的志工服务。志工体系带动了民众的议事氛围,而志愿服务法又保障了他们的权利。这些志工成为了台湾公民社会的母球,越滚越大,带动台湾的各界发展。

4 带旋转餐厅的焚化炉

“垃圾焚烧”这个从来未曾亲眼见过的概念,也在此行转化成了现实——北投作为一个温泉胜地,竟建有一个巨大的垃圾焚烧炉(真名是台北市北投焚化厂),而又无法想象到,它的外观是一支120余米高的彩色柱子,而柱子顶端还有一个高级旋转餐厅,可以俯瞰台北全貌。北投地区为了弥补当地居民,还为他们免去了很多费用,例如免费的温水游泳池。我们进入到了焚烧炉的内部,通过透明玻璃看到了里面正在处理垃圾的巨大机器爪子。

(图片来源:http://imagetaiwan.com.tw)

此次还有幸与庞建国先生共进了晚餐。庞老师是台大的社会学教授,亦是曾经的台北市议员。言谈中亦提到他曾经立法会讨论建造垃圾焚烧厂的过程,无论中间讨论过程如何曲折,最终都要回归到怎样设计垃圾车的线路,以尽量少的影响沿途居民——也就是说,无论你怎样批评政治家们在台上演戏,一个不算太失败的政治制度,终究还是要回归到民众的利益上来。

而今天我下班之后在铜锣湾街头等车,车站边上正好停了一辆垃圾车,气味散发出来,令车站的人们无不掩鼻,有的甚至无法忍受以至于直接打车逃走——香港在试图摆平反对意见建造垃圾焚烧厂之前,或许可以先从改装更封闭的垃圾车开始做。

©2011 馬金馨 Yolanda Ma.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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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命营救

星期五, 八月 27th, 2010

在这场9人丧生的悲剧中,绑架者门多萨一开始贴出的纸条仿佛就预示了过程和结局:没有任何“错误”被纠正,有的只是错误、错误和错误。

催命营救

《南方周末》2010年8月26日
□记者 方可成 胡贲 特约撰稿 阿乙

“对不起,你们现在是我的人质了。”

8月23日,当地时间9时,在菲律宾马尼拉市帕西格河畔西班牙殖民时代古迹“市中市”外的一辆旅游大巴上,一名中年男子向全车人宣布。

他刚刚尾随参观完毕的游客们登上大巴。此人身材中等,面目和善,在宣布车上的21名游客与一名司机和一名当地翻译成为他的人质时,甚至用了“对不起”一词。但车上所有的人都同时注意到,他身着迷彩服,腰里别着一把匕首,最重要的是,手持一柄M16军用突击步枪。这个谦逊有礼的绑架者并没有一开始就展露杀气,但他的右手食指一直紧紧地扣在步枪扳机上。

这是香港康泰旅行社组织的一个旅行团马尼拉四天旅程的最后一天。团员包括来自六个香港家庭的8男12女(其中有3名14岁以下儿童),旅行社还派出一名香港领队,他们原定当晚返港。

这是绑架者菲律宾人罗兰多·门多萨(Rolando Mendoza)失去警察工作后的第7个月。在因“严重行为不当”被菲律宾廉政法庭革去马尼拉警署高级督察之职后,他一直声称自己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持续寻求复职的可能。

而绑架香港游客成为了门多萨“寻求公正”的最后一步。在顺利地控制了大巴车之后,他很快在车窗上贴出了一张纸条,上面用英文写着:用一个重大的错误来更正一个重大的错误决定(big mistake to correct a big wrong decision)。

此后14个小时,全世界的观众通过电视直播目睹了这场由劫匪与人质,警察与混乱,枪战和流血交织而成的悲剧。在这场以9人丧生为代价的悲剧中,门多萨一开始贴出的纸条仿佛就预示了过程和结局:没有任何“错误”被纠正,有的只是错误,错误和错误。

“我要那笔退休金”——犯错的“杰出警察”

克里斯蒂安·卡劳(Christian Kalaw)现在宁愿自己失踪。2008年4月9日,这名国际烹饪学校的新生在Ospital ng Maynila停车,五名警察走来将他逮捕。卡劳被指控无证驾驶、非法停车,同时在租住公寓非法藏毒。报道称,卡劳被迫吞下沙雾(晶状甲基安非他明,一种毒品),五名警察敲诈了他3000比索(约合人民币450元),并让他支付2万比索(约合人民币3014元)的赎金。

卡劳因此砸了饭碗,他被认为给酒店管理带来安全风险。

门多萨也因此丢了饭碗。这名机动巡逻高级督察被停职90天,后因卡劳未配合调查,检控被驳回。但在2010年1月,门多萨却被廉政法庭以严重行为不当为由革职。此时门多萨55岁,距离退休仅有一年,随之丧失的是一笔丰厚的退休金。

门多萨1955年1月10日出生于甲美地省那伊,育有二子一女,其中一子米斯马克是亚布拉警局副局长,级别是督察。门多萨的弟弟格雷戈利奥(Gregorio Mendoza)也是警察。门多萨1981年从菲律宾大学获得犯罪学学士学位,投身警界,最初10年一直担任街头持枪巡警。1991年1月,他被吸收进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在西部警署担任高级警官,随后这个警区改名马尼拉警署,2002年5月他被升为督察, 2005年8月又升为高级督察。

在整个从警生涯中,门多萨共获17项荣誉,包括国家警察局“效率奖”、“功勋奖章”、“服务奖章”等。据菲律宾《马尼拉公报》消息,马尼拉总警司马格蒂拜(Rodolfo Magtibay)透露,门多萨为人正直诚实,经常做好事,比如拾金不昧。

门多萨获得的最重要的荣誉,是1986年由菲律宾国际青年商会颁发的“十大杰出警员”称号。根据记录,门多萨率领一队警员截获了一辆装有13个满是钞票的箱子的汽车,随后将查获的巨额款项上交政府。据信整个过程中门多萨分文未取。

有意思的是,根据《南华早报》的报道,门多萨截获的是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试图带出境的款项。而菲律宾现任总统阿基诺三世的父亲正是被马科斯所暗杀。

人们无从得知,这个面对一整车钞票分文不取的曾经的优秀警察,为什么会为了价值3000元人民币的勒索而陷害一位无辜的厨师。仅有的信息表明:门多萨反复声称自己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他的弟弟格雷戈利奥则对媒体暗示门多萨“是一个受害者”。

在持枪劫持大巴车之后,门多萨提出的诉求也相当奇特,他要求菲律宾警方重新审查他的案子,恢复其警察身份,最重要的是恢复其被剥夺的退休福利。

他把自己以及一整车无辜游客置于生命危险之中,甚至把他的祖国拖入不可预见的名誉危机,只是为了要那笔退休金。

“我没有伤害你们的打算”——被误判的局势

司机卢邦(Alberto Lubang)将大巴车开向了黎刹公园的基里诺大看台,这是绑架者门多萨的要求。门多萨选定的地点颇有深意,基里诺大看台是菲律宾举行国庆日集会的地方,不到两个月前,菲律宾现任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正是在那里宣誓就职,有50万人聚集观看。“作为一名前警方机动队负责人,他知道将大巴停在基里诺大看台前面是最有利的。”马尼拉地区警察局副局长菲德尔事后评价说。

旅游车横在基里诺大看台附近的道路中央,门多萨将司机铐在方向盘上,将游客驱赶至车厢后半部,并打电话给马尼拉地区警察局的前同事,宣布自己的行动。

几乎在同时,在港的康泰旅行社顾客服务部助理经理陈小冰接到了游客领队谢廷骏报告被劫持的电话。陈事后回忆,谢声线平静,不像太恐慌,背后亦无特别声音,但由于害怕刺激劫匪,谢匆匆交代几句便挂线。

20分钟后,陈小冰再度致电谢廷骏,已联络不上。此前的一次电话,已是谢廷骏与同事的最后一次通话。

大巴车内,门多萨命令游客们坐到了车厢的后半部,并不断地调整团员的座次。安排座次时,他略显紧张,但多次向游客表明:“我没有伤害你们的打算。”

这样的表态甚至让随后获释的老年游客李奕彪觉得“他十分和善”。李奕彪现年72岁,年龄为全团最大,且身患糖尿病。门多萨同意了他下车的请求,并亲自护送李奕彪到车门口。

此前,门多萨已应旅游团要求,陆续释放了5名游客,其中包括3名儿童。最先被释放的分别是66岁的女性团员李凤群和32岁的菲律宾地接导游戴安娜·陈,前者因肚痛急需上洗手间,而陈则用当地语言诉说自己有高血压,早年丧夫,又有子女需照顾,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希望门多萨可怜她释放她。听过陈的求情,劫匪门多萨释放了她。这让陈觉得,门多萨“并不是很坏”。

时间接近中午,门多萨又释放了40岁的女性团员曾绮丽及其10岁儿子傅泽贤、4岁女儿傅颂贤。事后,曾绮丽在电话中向康泰旅行总经理刘美诗透露,当时,劫持者突然走到她和孩子身边,要求他们下车,但未解释原因。曾急中生智,谎称12岁男孩汪政溢也是自己的亲属,最终成功带离三名儿童。

在曾绮丽的记忆中,当时车上气氛平静,她相信劫匪不想伤及老弱妇幼,才释放他们。

此时从电视画面可见,大巴所有窗帘被拉上,但不时有人质拉开窗帘张望。事态的发展异常平静和缓,警方曾信誓旦旦地向媒体表示,“我对于劫持者在下午3点释放全部人质感到有信心。”午饭时间,警方派人取数份盒饭上车,并与门多萨交谈。

对于这个在警队服务了半辈子,弟弟和儿子也同在警队的前高级警官,执行任务的警察显得没有把门多萨“当外人”。两名谈判者在大巴车门前与门多萨语气祥和地交谈,车门大开,门多萨就倚在门框上。这一画面被电视转播不断定格重复,但少有人注意到,门多萨的右手放在身后的黑暗之中,M16步枪长长的枪柄隐现一半。

在现场外围,甚至有马尼拉市民驱车赶来围观,不少人以大巴车为背景合影。同在这一时段,当地特种部队带着警犬赶赴现场,而救护车和消防车停靠在附近。中国驻菲大使也赶赴现场,要求菲方在保护人质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营救。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呼吁劫持者尊重人质生命。“我当时的确以为他会释放人质,”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事后总结时说。

但他的“以为”和所有人一样错了,当大家以为这将只是一部惊险娱乐片的时候,流血枪战片的元素正在隐隐登场。

“总统府不会与劫匪谈判”——为什么不能答应他的简单要求?

中午时分,劫匪与警方的谈判展开。前警察门多萨提出了自己的两条要求,一是复职,二是政府补偿他在去职期间的物质损失。为了说明情况,他在车窗上贴出了自己向督察专员申诉时的案件号码,还将一个文件夹的材料交给了警方谈判代表。

尽管对人质表现和善,但门多萨对自己的谈判要求相当坚定。司机卢邦事后说,门多萨不断跟外界通话,但唯独没有和家人联系,因为他不想因此“削弱自己的决心”。

14时15分,门多萨在大巴玻璃上陆续贴出字条:

“big deal wil start after 3PM today”(今天下午3时后将有大事发生);“big mistake to correct a big wrong decision”(用一个重大的错误来更正一个重大的错误决定);“3PM dead lock”(下午3时,最后期限)。

下午3时,弟弟格雷戈利奥开始与门多萨喊话,并让门多萨把给警方的最后期限从15时延长30分钟。

15时30分,门多萨张贴另一张告示:“Media Now”(现在是媒体时间)。同时他要求当局为大巴加油,让车辆可以继续开冷气。要求随后得到满足。

14时35分和16时30分,被交换上车的两名菲律宾摄影人员分别获准离开车辆。他们也是最后两名被劫匪释放的人质。门多萨共主动释放了9人,包括6名香港游客和3名菲律宾人。此时,大巴上的菲律宾人仅有司机卢邦一人。

谈判仍在继续,但政府方面迟迟不愿同意门多萨的要求。马尼拉副市长莫里诺(Isko Moreno)与菲律宾的督察专员取得联系,要求对门多萨的申诉尽快举行听证会,以争取时间。17时左右,莫里诺向媒体宣布:他接到一个信封,装有一份有关门多萨案件进展情况的说明,莫里诺表示,门多萨看到这封信之后将会“大受启发”。

而门多萨并不知道的是,就在马尼拉市副市长宣布考虑重新审查他的案子之后不到5分钟,菲律宾总统府发言人里基对媒体表示:“总统府不会与劫匪谈判,这样会助长劫匪的嚣张气焰”。

这可能符合总统阿基诺三世的性格。阿基诺三世出生于政治世家,几乎伴随菲律宾国内的流血政治斗争长大。他的父亲被前总统马科斯暗杀,母亲阿基诺夫人执政期间遭遇军人政变,阿基诺三世本人身中五弹,至今一颗子弹还留在颈部。在国内宣传中,阿基诺三世也常常被形容为一个“性格坚毅,擅长击剑与射击的硬汉”。

但总统府的大人物们可能低估了一个身处绝境的小人物的斗志。根据《菲律宾商报》报道,当包括格雷戈利奥在内的三名谈判代表将莫里诺交付的信封递送给门多萨时,后者拒绝接收。

据菲律宾电视台ABS-CBN报道,信件的内容是:关于门多萨的申诉将于10天内被重新审查。

司机卢邦则有不同的说法,根据他事后的笔录,门多萨阅读了信件后表示:“这不是我想要的,里面没有我想要的决定”;他因情绪刹那间激动而大叫:“这是些垃圾,拿走!”

“为什么不能满足劫匪的要求?他的要求非常简单,为什么不能先付钱?”在劫案中失去了丈夫和两个女儿的团员吴幼媛事后追问。

还没有人知道这个追问的答案。我们仅仅知道的是:“劫匪的气焰”真正“嚣张”了起来。

“里面的人全死了!”——混乱中的“解救”

夜幕降临,局势突然紧张起来,门多萨的情绪变得激动。据多名在场的记者分析,引发事态转折的除副市长交付的信封外,还有警方对门多萨弟弟格雷戈利奥的态度突变。

格雷戈利奥本是警方的谈判代表之一,但当警方发现他携带了枪支后,将之收缴。据司机卢邦的笔录,格雷戈利奥在离开大巴时向门多萨喊话:“他们还没有把枪还给我!”

当谈判代表们回到离大巴大约300米远的一个警察站内时,警方以格雷戈利奥可能是哥哥的同伙为理由,试图逮捕格雷戈利奥,但他的家人和他在现场抱成一团,以阻止警方带走格雷戈利奥,场面混乱。就在这个时候,大巴内传出连串枪声。

多家香港媒体报道称,门多萨可能是在看到弟弟被警方强行带走后才情绪失常,因此大开杀戒。《纽约时报》的报道说,有迹象显示,门多萨通过车内一个监视器一直观看着现场直播。事后,菲律宾一位匿名的警官指责媒体在香港人质事件中起到了消极的作用:“如果不是电视台播放绑匪弟弟被带走的画面,我们和绑匪的谈判可能已经达成结果。”

枪响后,大巴向前移动几步,警察迅速开枪射击轮胎。

19时30分,体型稍胖的38岁菲律宾司机卢邦逃出车辆,当他以曲线跑至安全地带后,朝着人群大喊:“里边的人全死了!”

得知“人质全部死亡”的消息,在拖延了10个小时,抛弃了多次和平解决的办法,错过了无数解救机会之后,警察的强攻因为一个逃跑的司机的一声喊叫而正式开始。无论门多萨的要求多么简单,无论菲律宾总统府的态度如何强硬,无论被劫持的游客怎样与绑架者友善合作,随着警方的强攻开始,这一切都再无作用。

马尼拉警方负责人利奥卡迪欧·圣地亚哥事后解释:警方曾相信劫持者“保持着理智”,“但是当大巴司机逃脱并称劫持者开始杀害人质,警方觉得到了强攻大巴的时候了”。警官雅布特(Nelson Yabut)也表示:“我们尽全力希望能和平谈判并结束此事,但他让我们没有选择。”

19时40分,车内再传枪声。警方包围大巴,决定强攻。现场媒体纷纷以各自车辆为掩体,30名特警匍匐在车身旁,用榔头打击车窗车门。电视镜头显示,车窗上有脸盆大小的碎痕,车内死一般沉静。

法新社报道说,一名特警在用榔头砸车门时,榔头却不慎飞入车内。现场,门多萨通过手机对电台喊话说:“我看到很多特警来到现场。我知道他们将会射杀我。他们所有人必须离开,因为我将随时打死他们。”

为了自保,门多萨将人质排成一排,让他们站在车窗前充当“人盾”。特警只能留在车外,毫无办法地与劫匪僵持。但车内的门多萨已经丧失理智,不停开枪。

19时50分,现场再传枪声;19时52分,特警强行打开车门;20时04分,现场再传出枪声,警员跌倒;20时09分,警察试图拉开车门的绳索断裂。

20时13分,警察成功用手拉开后部逃生门;20时19分,警察强行由后部逃生门持盾进入大巴。车里顿时响起爆豆般的枪响,车窗随即显示一排密集的白色弹孔。这是直播中最为清楚的表明门多萨开枪射击的画面。两名特警随即跳下躲回车后。

20时21分,现场再传出枪声;20时23分,现场再传出连串枪声,窗上呈23处弹孔;20时39分,警察向大巴投掷催泪弹。

从19时至此时,香港无线记者冼诚峰都在现场。他回忆说,“当时天降大雨,听到很多枪声,警察和劫匪都有开枪。警察使用了催泪弹,希望从车后部的逃生门解救,但不成功。现场看见很多火光,然后看见劫匪挂在门口。”

而逃生的吴幼媛女士则怀疑劫匪是自杀的,“大约8点多,一名菲律宾警察敲开大巴门的一扇玻璃,想挤进去,结果被歹徒发现,歹徒开枪,他逃了出来。此后警察就蹲在大巴周围。这时,劫匪突然身子歪倒在大巴门的缺口处”。

这是门多萨留给世人的最后一个镜头,他半身悬吊在破烂的车门上,头部滴血。警察在他身旁试探了很久,似乎确认劫匪死了,终于站起身打开大巴安全门救人。

警方解救的结果是:8名人质事后被证明死亡。“他们有1001种选择,”香港警队前高级警司林占士谈起菲律宾警方的行动时语气激动,“他们却选择了最愚蠢的一种。”

“nobody can stop u”——但这是一个悲怆的发现

夜幕中,人群围拢上来,8名死亡的香港游客被抬出。

他们是:58岁的梁锦荣及其两个女儿梁颂诗、梁颂仪;39岁的傅卓仁(获救人员曾绮丽丈夫);51岁的汪子林及44岁的杨绮华夫妇;46岁的杨绮琴;31岁的谢廷骏。

21时45分,香港对菲律宾发出黑色旅游警示。22时50分,香港特首曾荫权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翌日下半旗志哀。

不久,菲律宾方面也宣布,8月25日为全国哀悼日。24日恰逢中元节,在事发大巴附近,遇难者家属举行了路祭,当地政府亦安排了佛教仪式,许多市民前来参加。

25日下午,部分伤者及死伤者家属回到香港,但各界对救援中警方表现的质疑未曾停歇,甚至有人怀疑部分人质死于警察的子弹和榔头下。在强大的压力下,菲律宾方面表示将彻查救援行动,并将在查清后,派菲律宾副总统比奈和外长罗慕洛赴北京报告。

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在事件结束后的电视讲话中承认警方举措失当,需要改善。但他同时援引俄罗斯歌剧院人质劫持事件表示:即使俄罗斯那样经验丰富,装备先进,也不能避免大量伤亡。

据外电报道,菲律宾警方发言人25日称,4名参与处置香港旅游团劫持事件的菲律宾警察被拘捕。警方怀疑有4名游客死于警方的射击,目前,菲律宾警方已经要求现场特种部队将全部枪支上交,以做弹道检测。

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表明,菲律宾方面对这起悲剧的直接制造者门多萨所要求重审的案子进行新的调查,这个终于犯下大错的警察,曾经遭遇什么“错误的决定”,我们无从得知。

而在中国,媒体和网友仍在质疑菲方的救援行动,及时通报信息的旅行社兼职领队谢廷骏和成功带离一名非亲属孩童的曾绮丽则成为传唱的英雄,特别是最后被劫匪铐在前车门充当人盾并最终殉职的谢廷骏,更被誉为“香港骄傲”。在这个天性开朗,亲和力强,喜欢和旅客合影的尽职导游的facebook上,人们搜索到他写下的一句话:“If u want to be happy,nobody can stop u!!”(如果你想得到快乐,没有谁可以阻挡你!)

但现在,这已是一个悲怆的发现。

自由港(6)左右

星期五, 十一月 13th, 2009

听闻我要去香港参加一个两周的实习项目,某同学满脸笑容地对我说:“好啊!那里是自由右派的天堂!”

是的,香港绝对是一个以自由著称的城市。经济上,这里是举世闻名的自由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政治上,这里出版的“禁书”、举行的游行静坐都早已为大陆人民所熟知。尽管近代以来香港人还从来没有自己选出过最高首长,但在各项政治权利的国际排名上,香港的成绩都不错。这也是为什么我将这一系列文章取名为“自由港”——说到底,这是这座城市的本质属性。

但真正到了香港,用两周的时间深入了解这座城市之后,我却发现,最令我感兴趣的并不是它的“自由”,反倒是一些“左”的细节。

在政治学上,“左”与“右”是一套复杂混乱的系统。在此处,我所指的“左”是平等,是对自由市场的批判,对国家干预的强调;而“右”是自由,是市场和资本的逻辑。尽管人们常常说追求“自由平等”,但很可惜,这样两种珍贵的价值常常是相互冲突的。要达到充分的自由,必然会牺牲平等;要取得充分的平等,必然无法达到充分的自由。

于香港而言,新自由主义在这里大行其道,一切交给市场来调控,政府干预降到最低。只要你有本事,绝对可以自由地赚大钱。但社会平等指数并不高,没有完备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仅有一个“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也没有最低工资标准(正在不情不愿地讨论之中)。上个月,联合国开发组织发布报告称:在世界先进经济体中,香港的贫富差距最大。

但在这座城市,并不是所有人都醉心于“右派”的价值之中,有一些人依然珍视着“左派”的价值。

还记得中文大学学生会的副会长阿丰吗?我曾经在这一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中讲述了他和他所在学生会的故事。他们在“烽火台”静坐,抗议校方的政策;他们在竞选政纲中陈述自己对各种事情的看法,既有对校园民主的慷慨陈词,又有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

这些故事令人心潮澎湃,但都不是最触动我的。我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花了最多的笔墨记下的,是阿丰他们在旺角的一次小型活动。

那一天,他们坐在熙熙攘攘的旺角街头,像古希腊人一样讨论国是,用简朴的交流方式和平静的思想沉淀代替匆忙、浮华的生活。那一刻,他感到“香港是属于我们的”。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平日里,香港并不属于他们。那么,香港属于谁呢?

属于掌控者维多利亚港那些高楼大厦的资本家,属于在中环匆匆奔忙的那些白领。

中环是这座金融中心城市的中心,资本聚集,大厦林立,车水马龙,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汇集于此,追逐财富。许多人醉心于这种繁华的现代化、国际化景象,并将其鼓吹为“中环价值”。

来自全球的资本喜欢“中环价值”,因为在这里它可以自由增殖;港府也喜欢“中环价值”,因为在这里经济发展转移了人们对于政治改革的注意力。

但普通的香港人真的认同“中环价值”吗?阿丰说,他看到中环的街上那么整洁,不可以有人、车或者任何东西停留,这还是我们的空间吗?整个香港像小坊这样灵活的东西越来越少,它们被财团逼走,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大商场、连锁店。如今我们说“逛街”,实际上都走进了商厦,逛的哪里还是“街”?

所以,阿丰他们在旺角的活动是对“中环价值”的一次抵抗,是对旧式市民生活的一次回归。阿丰对传统市民生活充满感情的描绘,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那本《识字的用途》(The Use of Literacy)中对旧式工人阶级文化的赞美——原来,他也是一个认同文化研究的“左派”啊。

我的这一想法似乎很快就得到了印证。临别时,他给我们每人送了一份学生自己办的杂志,那是一本特刊,中心人物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葛兰西(Gramsci)。杂志中,随处可见“工人阶级”这样的词语,实在是令我有些惊讶。

看来,这些积极争取权利的学生运动活跃分子们,都崇拜(至少是重视)着左派的马克思主义啊。

Kit是香港亚洲人权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香港的两周,一直是她带领着我们去各个政府机构、法庭、非政府组织、学校。

Kit的办公室在旺角,她每次回家都要“跋涉”很远——先坐公交车到尖沙咀码头,再乘船到香港岛,再换一次船,才能抵达她家所在的地方——南丫岛。

南丫岛是香港第三大岛,居民只有几千人。岛上没有汽车,到处都是绿色植物。这样的岛屿,和拥挤的“油尖旺”(油麻地、尖沙咀、旺角)以及繁忙的中环比起来,真可谓世外桃源。

我问Kit,为什么要住得离上班的地方那么远,交通多不方便啊。她回答说,她已经没有办法在九龙和港岛这样喧闹的、城市化的地方生活了。

她这么一说,我就想:她该不会是左派吧?果然,她自己承认了这一点。

这是大陆人多么难以想象的一件事——一个在人权机构供职,为人权事业孜孜不倦工作的人,竟不是自由主义的“大右派”,反而是拥护马克思主义的左派!

但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人权本来就不分“左”和“右”。在人权的概念中,既包括“右派”强调的表达自由、宗教自由等一系列自由权,又包括反对歧视、消除贫穷等一系列“左派”重视的平等权。谁说强调人权、拥抱普世价值的人就一定是右派?真正的左派同样不会拒绝人权这样的普世价值,否则马克思怎么会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当一切都回到“人”这个尺度,所有“左”和“右”的分歧和争吵便显得没有意义了——归根到底,我们追求的都是人的解放。(“自由港”系列完)

自由港(5)法治的魅力

星期三, 十一月 11th, 2009

在香港的时候听到一个段子:“我们的中国多好啊!看看,我们有大陆的经济发展,有台湾的民主,还有香港的法治!”

实在精彩——它的确点出了这三个地区最具特色也最让人羡慕的特质。

如果让我从这三个特质中选择且只能选择一个,我一定会选择法治。因为有法治保障的经济发展才能持续长久(关于这一点,耶鲁大学的陈志武教授从制度经济学的层面有过不少研究和论述),有法治保障的民主才能避免陷入混乱和多数人的暴政。而某个地方即使经济发展限于停滞,即使没有普选等民主机制,但只要有了法治,这个地方总是可以让人获得起码的安全感。

是的,安全感,这是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法治”这个看起来又大又空又远的词能够给我们的最真切的印象。

在香港电影中,这座城市总是被描绘成一个黑帮横行、枪战不断的地方。但是没有人因为看了港片就害怕来到香港——对香港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在这座城市里可能的确有黑帮,但当你被侵犯的时候,你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而不必担心那些执法的人也跟黑帮搅在一起,更不必担心他们就是更大的黑帮。

法律至高无上,从平民到警察,从议员到特首,都必须服膺于法律,这就是法治的精义。与“法制”、“依法治国”不同的是,在法治(rule of law)社会,法律拥有无人可以僭越的权威;而在“依法治国”的“法制”(rule by law)社会,法律只不过是“治国”者的工具。

法治还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罪刑法定。我曾经在香港高等法院旁听了一起串谋谋杀案的庭审,被告是5名黑帮男子。当我走进法庭后,却怎么也找不到被告——法庭里每个人都衣着光鲜,自信满满,那些穿着“囚服”低头悔罪的“犯人”呢?

经同伴提醒,我才意识到:那几个坐在律师身后,被玻璃板隔开的小帅哥原来就是被告。只见他们个个西装笔挺,面色轻松,哪里像是什么企图串谋谋杀的“坏人”?庭审一结束,他们便鱼贯而出,大步离开。看着他们的背影,我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无罪推定”:只要法院还没有做出最终的判决,他们就是完全无罪的,他们有权保释获取自由,有权精心打扮自己以获取陪审团的好感。

看来,法治不仅能够给人以安全感,还能给人以人的尊严,即使你是明天就要接受判决的杀人嫌疑犯。

香港的法律系统来源于英国,它继承的是“普通法”传统,与大陆的法律体系完全不同。

什么是普通法?按照我粗浅的理解,它有两大特点。其一,它是判例法,判案需要遵循之前类似案例的判词和判决结果来进行,而每一次的判决都可以成为之后判案的参考。判例法的优势在于,它不必拘泥于死板、单薄的法律条文,而是参考诸多先例中的解释,结合最新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判例法也让法官们的智慧得以流传下来。

普通法的第二个特点与它的名字有关。在英文中,“普通法”是common law,它是普通人(common people)能够理解的法律,是来源于常识(common sense)的法律。最明显的表现,即是它的陪审团制度。

香港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十分详尽。简单而言,所有重要的案件都需要陪审团的参与,一般是7人,这7人是从21岁至65岁的香港公民中随机抽取出来的。他们需要跟进整个审判过程,并在最终的审判时投票决定被告有罪或无罪。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几个完全不懂法律的普通人,就能决定一个人有罪与否?这岂不是视法律为儿戏?如果他们都能判案,还要法官干什么?

其实,虽然最终的判决要由陪审团来决定,但法官的作用还是至关重要的。所有法律上的问题,都由法官来解释——例如,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法官都会做出指引。陪审团需要做的,只是把双方的证据、法官的指引结合起来,根据自己的常识来进行逻辑推理和判断。

实际上,香港的陪审团制度也有公民教育的效果,它会让你感觉到法律虽然神圣但不神秘,虽然至高无上但却并不遥远。说到底,法律的道理本就很简单,而我们的日常生活也都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中,设有“裁判法院”专门快速审理案情轻微的案件。如果你有机会到裁判法院旁听,你一定会惊讶:怎么香港人什么事情都跑到法庭上来啊?我所见到的一个最夸张的案例是:乘客跑到这里来告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路!

在香港,几乎一切问题都能通过法律解决。

在街上乱扔垃圾,在十字路口闯红灯,都算是犯罪,只要被警察逮到,就得乖乖交罚金。香港街头并没有“我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片垃圾”之类诗情画意的标语,有的全都是赤裸裸的警示:如果乱扔垃圾,可能被罚1500港币!如果行人闯红灯,可能被罚5000港币!

你可以说这些警示太没有人情味,太过“铜臭”,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比道德说教的效果好得多。

一些在大陆人看来“敏感”的事件,同样可以试图诉诸法律。今年十一,香港支联会组织了一场游行,游行的整个过程都很和谐,像是一场狂欢,只是最后,“长毛”梁国雄等人试图抬着一个纸糊的棺材通过中联办,被警察拒绝。后来双方发生冲突,警方逮捕了几个人,并损毁了纸棺材。

我本以为,这样明显来源于中央授意的事情,发生了也就只能发生了,纵使“长毛”再上蹿下跳,又能怎样呢?谁知,就在离开香港的前一天,我和几名律师吃饭时得知:其中一名律师正准备帮“长毛”打官司呢,他们要控告警方干涉言论自由及毁坏财物……

听到这里,我彻底被香港的法治折服了。

自由港(4)走进“新”时代

星期一, 十一月 9th, 2009

十一期间的某日,在香港打开电视机,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

“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
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

咦?这不是《走进新时代》么?张也小姐高昂优美的声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软了?我们的“歌(功颂)德系列”歌曲什么时候改换成流行音乐的风格了?

定睛一看,原来电视里唱歌的不是张也,不是任何一个“红旗歌手”,而是——梁咏琪。

这个曾经唱过无数情歌的流行歌星,这个隶属于庞大的流行唱片工业的Gigi Leung,正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舞台上,用她的流行唱腔唱深情演绎着“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在她身后,是几十名天真无邪的男孩女孩,随着红色的旋律为她伴舞。

这台名为“香港各界庆祖国建国60周年晚会”的晚会气势恢宏但节目乏善可陈,明显没有大陆晚会的质量高。晚会的压轴节目是刘德华演唱《中国人》。第二天,大陆媒体的报道标题是——“香港国庆晚会:刘德华含泪献唱《中国人》”,并且配发了照片,以证明他的确是“眼泛泪光深情演唱”。

说实话,刘德华含泪和余秋雨含泪一样,都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梁咏琪的《走进新时代》的确是让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1997年7月1日之后,香港的确是走进了一个“新”时代。

最想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的,或许是香港的商人们——回归意味着一个庞大的市场被送到了嘴边。同时,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可以逐步北移到深圳等地,而本地的制造业则可以逐步向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方面转移。

回归后不久,香港就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金融风暴,这也给了大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其后不久,朱镕基表示:“大陆好,香港也坏不到哪儿去”。

同样高兴的还有旅游业和零售业,尤其是在内地居民赴港自由行开放之后,这座免税港成为内地人寻欢作乐、疯狂“血拼”的乐园。仅仅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内地访港旅客就达到59万人次。香港人最初或许会惊异于内地人的消费能力,不过显然他们已经习惯了。对于卖化妆品的导购小姐来说,掌握普通话是一项事关业绩的重要技能。

不过,自由行是双向的。大陆居民在香港消费,香港居民也到大陆消费。这就好像大陆学生去香港读书的越来越多,香港学生也可以通过非高考的方式到大陆读书。在这些方面,并没有哪一方特别占另一方的“便宜”,不过,沟通和交往越来越多,毕竟是好事。

但这个“新”时代给香港带来的,并不全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东西。

香港传媒界对过去十二年的变化就没有太多的积极评价。2007年,香港记者协会出版了一份报告,这样总结回归十周年的香港传媒:“表面看来,香港传媒生机勃勃,根据特区政府的香港年报,本地有约五十家每日出版的报章,照顾不同人士的口味和政治观点,但实际上,当中存在令人困扰的趋势,香港记者协会因而得出结论:让不同意见发表的空间正日渐缩窄。”

香港记协与大陆记协不同,是一家由新闻业内人士自发组成的非政府组织。2007年1月,记协做了一项调查,结果发现:受访的新闻工作者中有58%的人认为新闻自由在过去十年有所倒退。

在香港期间,我们见到了现任记协主席麦燕庭。在她看来,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中期的香港拥有较好的新闻自由状况,当时中英政府正在谈判,氛围较为开放,资讯流动较多。而现在,虽然没有新闻审查制度,但“自我审查”已经成为香港记者的心魔。

所谓“自我审查”,是指记者在写稿之前会去考虑:我写这些会不会有什么后果?要不我还是不要这样写了吧?之所以会考虑这么多,大抵与他们的老板有关——麦燕庭说,现在有超过一半的香港媒体老板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抑或是在内地有商业投资。《南华早报》的老板是马来西亚人,所以不具备成为人大代表的资格,但与北京的关系很好。为这样的老板打工,自然在下笔前要慎重考虑。更何况,有的老板甚至会自己写“读者来论”,直接干预报纸内容。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自我审查很难确认,因为它是发生在记者心里的。这种自我审查看上去没有新闻审查来得直接,但它所带来的后果却同样是言论空间的缩小。

香港媒体只是整个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回归十二年来,香港在经济上与大陆打得火热,而在另一些方面,却很难表白“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

今年10月20日,在经过了近十年的讨论之后,港府行政会议最终敲定广深港高铁项目,宣布全长26公里造价达652亿港元的高铁建设将于今年12月动。通车后,香港将与珠三角地区融合得更为紧密,据说到北京也仅需十个小时左右。可以预见的是,香港和北京的关系也将越来越近——而这对香港究竟意味着什么,实在是一言难尽。

自由港(3)公民如何教育

星期六, 十一月 7th, 2009

“作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城市,香港社会每个环节,都服膺市场竞争逻辑,并将经济效率和工具理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彻底的商品化社会。对很多人来说,香港本身是一个大市场,里面的人是纯粹的经济人……问题却在于,香港人甘心将香港这片土地只当成赤裸裸的市场,并视自身为纯粹的经济人吗?……香港人一旦脱离殖民地统治,意识到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主人,他们自然不可能再接受政治权力操控在少数人手中,不可能容忍这个整体十分富裕的城市却有那么多人活在贫穷之中,更不可能忍受文化和精神生活长期受压于单向度的经济思维。香港需要新的定位,并对这个城市有新的期许。”

这是刊登于10月4日《明报》副刊“星期日生活”上的一篇文章,作者是在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任教的周保松,而文章的题目则是“给要选特首的人上一堂政治哲学课”。

在香港,批评特首是很正常的现象,给要选特首的人上上课自然就更没什么可惊讶——当然,特首候选人们听不听课又是另一回事,是他们的自由选择。显然,周老师在《明报》上给特首候选人上课,颇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味——他的真正听众,是阅读《明报》的香港公民们。

周老师在这堂政治哲学课上强调的,是必须改变香港的城市想象。香港究竟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最主流最强势的表述,是认为香港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的一座经济城市。但在周老师看来,“香港人应视香港为自由平等的公民走到一起进行公平合作的政治社群”,香港人不仅是经济人,更是政治人,是公民。

实际上,周老师的这种观点并非开天辟地的第一声惊雷。在这座城市,已经有许多人在为建设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而忙碌。而其中最重要的,即是公民教育。

今年9月,香港高中推行新的课程计划,“通识教育”成为中文、英文、数学之外的第四个必修科目。通识课分为三个学习范畴:自我与个人成长(个人成长与人际关系);社会与文化(今日香港、现代中国、全球化);科学、科技与环境(公共卫生、能源科技与环境)。学生还必须提出新的议题,进行一项独立的专题研究。

通识教育是培养现代公民的重要基础,因为它打破了传统课本教育的狭隘和死板,面向的是变动之中的广阔世界,培养的是学生广泛获取资讯,并进行理性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在大陆大学都尚未普及通识教育的情况下,香港已经在高中全面推行通识教育,的确是领先不少。

实际上,只要你在香港逛逛书店,翻翻报纸,都能感受到强烈的通识教育氛围。

在几乎所有的书店里,都有一个或一层书架专门摆放通识教育书籍。这些书来自不同的出版社,有不同的编辑者,但它们基本上都有着类似的特点:选取鲜活的现实材料(通常来源于新闻报道),辅以丰富的背景资料,并以开放式的问题引导读者的分析思考。

翻开报纸,同样容易找到通识教育的内容。特别是《明报》,几乎每天都会推出4个左右名为“通通识”的版面。以9月28日的《明报》为例,当天“通通识”的第一版是配合国庆而作,推出了两位人物的访谈,一位是曾在大陆被判入狱的记者程翔,他强调“哪里有自由,哪里是祖国”,他认为60年来最能代表中国的事情是1989年的事件;而另一位则是民建联主席、立法会议员谭耀宗,他强调“我是理直气壮的热爱我的国家,我从来没有隐瞒自己‘亲中’”,他认为60年来最能代表中国的事情是粉碎四人帮——以相同的篇幅呈现立场鲜明对立的两个人的观点,其实正是通识教育的题中应有之意:呈现多元观点,究竟采纳何种,请用自己的理性去判断。

当天“通通识”的第二版是“时事点对点”,涉及的话题十分丰富:中学生理财和借贷;全球气候峰会;国庆阅兵展示新装备;污水处理新技术;“五成中学生未因国庆感高兴”体现的身份认同问题;新流感的血清研究。在每一则时事新闻的后面,均配有参考资料的链接和思考路径的提示。例如,针对身份认同问题,编者提出的问题是:你如何评价香港学生对“中国人”的身份认同?你认为“中国人”和“中国公民”有什么区别?试从历史传统及经济发展方面,解释学生为何对国庆感到抽离?

第三版是专题:城市发展牺牲传统建筑。最后两个版面是结合英文进行的通识教育。此外,《明报》还在自己的网站上推出了“新中国60年”的通识教育专辑。

公民教育不仅要有编纂好的通识教材,更需要有广泛的可以自由获取的信息来源作为支持。

走进香港大学图书馆,最震撼我的不是它舒适的环境,而是书架上被摆在一起的那些书——既有《共产党赞歌》,又有《来生不做中国人》……

去香港教育工会的书店,楼道里贴着一张推荐给中学生的书单,排在首位的推荐阅读书目是《改革历程》,而《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已经在这里卖断了货……

书刊可以使公民拥有充足的信息,学会理性的判断,而此起彼伏的社会运动更是培养现代公民的温室。

为了保留历史文化,香港公民发起了皇后码头保卫运动;为了争取区内福利,居住在天水围的香港公民发起了单车游行;为了争取民主权利,每年七一都会有许多香港公民上街游行,尤其是在2003年,为了反对“23条”,超过50万公民参与了七一游行。第二天《苹果日报》刊出巨幅照片和大标题“香港人万岁”。

在我看来,更合适的标题是:“香港公民万岁”。纵使是那些没有上街的香港人,无疑也会受到巨大的感染和冲击,因为整个城市的上空都涤荡着公民社会的气息。

《南方周末》曾经刊文说:“仔细观察香港的社会运动,在抗争的表象下,依旧有强烈的秩序观念在支撑。行动者不是为纯粹反对而来,更不是为破罐破摔的破坏而来。他们诉求清晰,就事论事,愿望合理,时常还有建设性的良善主张。”

秩序观念、诉求清晰、就事论事、愿望合理、建设性主张——这些就是公民社会为什么可贵,公民教育为什么必须。

自由港(2)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

星期五, 十月 30th,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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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龙太子道西129号,NGO“紫藤”的活动中心。不大的房间里,随处可见安全套、胸罩、性器具、性教育宣传册和宣传画。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几十个中学生和大学生围坐成一圈,聚精会神地听一位“姐姐仔”讲她自己的故事。

“姐姐仔”是粤语,在这个场合下的意思是妓女。

但是在紫藤,“姐姐仔”有一个更好听的称呼——“性工作者”。这里的人们抱有一个基本的立场: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而他们要做的,就是关注和维护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们的基本权益。

坐在沙发上的姐姐仔30岁左右,体态丰腴。按她自己的说法,这一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年轻人越来越多,她的竞争力已经在下降了。

不过,看上去她的工作还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面对眼前这群年轻的男生女生,她心情不错,谈性很浓。

到了提问时间,一个男生举手:“你们为什么要从事这样的工作?”

听到这个问题,姐姐仔有些无奈,她反问这个男生:为什么你不去问一个小巴司机为什么要开小巴呢?

对于经常走出来参加交流和访谈的姐姐仔来说,这样的问题她们听到太多遍了,而且常常是以一种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方式提出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你们走到今天这一步?”

“还能为什么呢?第一种情况,太穷了,或是被人卖了,非常可怜,就像电影里面那样;第二种情况,她就是贱啊,就是愿意给男人搞啊!”紫藤工作人员阿三有些激动地说。

阿三是个很年轻的姑娘,长得很可爱,脸上还有不少青春痘。她用这样激烈的语言来回应,是因为她觉得,将这样的问题抛给姐姐仔,本身就是一种歧视,说明提问的人并不认为性工作和洗碗、扫地、开小巴、当老师一样,都是太阳底下的一份正当工作。

不过,这个问题被如此频繁地提出,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让大众接受“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有人认为性工作者传播性病,对于这种说法,可以用科学知识去证伪它;有人认为性工作者肮脏放荡,对于这种说法,可以用“这是她们的自由选择”来抵抗。

但是,即使是那些相信自由选择的人,也有很多对性工作者抱有反感,他们的理由是:性工作者破坏家庭。

尽管你可以反驳说:恰恰是性工作者释放了男人的性欲,才避免了婚外情的发生,才稳固了家庭。但这样的反驳并没有百分之百的说服力,因为缺乏数据支持,而且会引发质疑:难道男人就不能抑制自己的欲望吗?难道和妓女做爱就不是对妻子的伤害吗?

于是,你可以把范围缩得小些:起码,性工作者们满足了单身男人的性欲,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降低了性犯罪率。但那些反对性工作的人又会问了:难道妓女在提供服务之前会检查客人是否单身吗?难道妓女对已婚男人的吸引就不存在吗?

是的,这个问题太难说清。所以,这个世界上将性工作合法化和严格禁止性工作的国家都很少,绝大多数国家对待这个问题都持有一种暧昧不清的态度。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确定无疑的:你可以不将性工作看作一份工作,但你一定要将性工作者看成人。政府理应在自己的法律框架下对性工作者的人权进行保护。

在香港,性工作不是违法的。因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也就是说,只要是法律没说不可以做的事情,你都可以去做。香港的法律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所以你可以提供性服务,也可以去接受性服务。

但是,用紫藤总干事林依玲的话说,“英国人比较虚伪”。香港的法律沿用的是英国留下的那一套,而英国人在制定法律时虽然没有禁止性工作,但却用各种稀奇古怪的罪名对性工作者做出限制。比如,法律规定:一个住宅单位内只能有一名妓女,所以就有了“一楼一凤”的称谓。又比如,香港法律禁止性工作者拉客。

禁止拉客?那性工作者们怎么做生意呢?那就贴广告吧,有人贴出了自己的裸照,但立马就被控罪,理由是《刑事条例》第147A条规定:禁止宣传卖淫标志。

可是,究竟什么是“卖淫标志”呢?“青春少艾”算不算?“服务一流”算不算?警察说算。那么“欢迎光临”呢?一度也曾落入被控之列!性工作者们无奈了,于是她们制作了一系列“另类”的标志,比如一只穿着性感的母老鼠,旁边写着“出入平安;比如“欢迎”两个大字后加上“普选特首”,“稍候”两个大字后加上“普选立法会”——既规避了“宣传卖淫标志罪”的检控,又开了个政治玩笑。(顺便说一句,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在紫藤都有出售,我就买了两件带回来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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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这些方面的限制更可怕的,是性工作者人身安全所受到的威胁。

近年来,香港发生多起性工作者被害案。去年谋杀三名性工作者的疑凶,竟称自己杀人是“替天行道”,而市民中认为“她们是鸡,死了就死了”的并不在少数。

至于嫖客对性工作者的暴力和虐待,更是经常发生。在紫藤和学生们做交流的这位姐姐仔,就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情。那次,她的一个熟客在接受性服务后突然从后面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两分钟,致使她昏迷几小时。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面色发紫,几天后流出的眼泪都是红色的。由于是熟客,她知道嫖客的几乎所有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但警察在接到报案后三天才开始找人。

警察对性工作者不光是冷漠,还有更可耻的行为:假扮嫖客接受过性服务后突然亮明身份,俗称“放蛇”。非常奇怪的是,在香港的警察守则中,在“放蛇”时接受手交、口交都是被允许的。2005年10月10日,一个名叫李婉仪的性工作者在向放蛇警察提供口交服务后被诬告、殴打、毁灭证据,她不堪屈辱跳楼自杀。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紫藤更是在每年李婉仪的忌日都发出持之不懈的呼吁,要求警方还死者及家人公道。

经过两个小时的对话交流,年轻的学生们发现:原来这个群体并非他们原来想象的那样。

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说,她本来对性工作者怀有反感,因为性工作者曾经给她的家庭带来过矛盾和分裂。但是经过这一次的交流,她意识到:性工作者也是需要保护的。

不过,也有人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一个男生说,他还是不能接受性工作。

还有人有些尖锐地问:那你们对援助交际怎么看?

林依玲回答说:首先,我们绝对不是鼓励你们去做援助交际。相反,紫藤一直很关注那些去做援助交际的女孩子,我们认为她们没有意识到做这件事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伤害。

“其次,”林依玲接着说,“做援助交际的女生多,是整个社会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影响的结果。而这种价值观与小姐问题,完全是两码事。”换言之,那些女生希望通过做援助交际换来LV的包包,真正应该被问责的是整个社会,是那些奢侈品、物质主义的渲染者和鼓吹者,而不是性工作者。

又有人问:“姐姐仔,你有男朋友吗?”

“有。”姐姐仔回答说。她觉得,感情是感情,工作是工作,完全可以分得开。而且,在她看来,感情本身也是一种交易:“你和男朋友在一起,不也是希望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吗?”和嫖客做爱,换得金钱;和男朋友做爱,换得感情,换得他送你的生日礼物:包包,首饰,或者任何东西——这两种行为本身,不过是“批发”和“零售”的区别而已。

姐姐仔的话自然是偏激的。但是她说的也是大实话:如今,用感情来做交易的人难道还少吗?既然我们可以接受那些以感情和身体为筹码换取人生前途的人,为什么不能接受性工作也是一份普通的工作呢?至少,我们应该把她们当做人来看待,当做干净的、正常的、应该得到保护的人来看待。

自由港(1)“永不休战”的中文大学学生会

星期一, 十月 19th, 2009

阿丰在人群中并不显眼,他中等个头,很瘦,穿白衬衫,戴无框眼镜,脸庞仍显稚嫩。见面后,老朋友Kit感慨地说:“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中学生。”

“现在也还是差不多啦。”阿丰有些腼腆地笑笑。

和中学生差不多的阿丰现在是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的副会长,在由十个人组成的内阁中排行第三。

按照规定,中大学生会每年选举一次,希望参加竞选的同学可以自发组成不同的候选内阁,所有本科生均有投票权。今年年初,阿丰他们组建的内阁脱颖而出,成功当选。

阿丰给我们每人送了一本他们竞选时使用的政纲宣传册。手册里的照片上,内阁成员们穿着黑上衣和牛仔裤,一字排开,有着年轻人共有的“扮酷”冲动。竞选人的这种酷酷的照片我在北大也见过,但手中这份宣传册的文字内容却是超出我经验范畴的。

“广翔”,这是这个内阁竞选时所使用的名称。在宣传册上,这两个字被解释为:“长驱直进,抱理想,视野辽广;雄心壮志,为自由,昂首飞翔。”

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并不难,难的是根据团队所追求的原则制定出一份具体而详细的施政计划。所以,当我读到“广翔”内阁的政纲时,不由得在心里也为他们投上一票。

这份政纲分校政、教育、社会、中国、学生福利及学生会行政共五个部分。其中,校政部分极力强调校园民主之重要性,提出要提高校董透明度,反对教务会取消学生会代表,改革校长遴选制度和学院院长选举制度等等。对于校方所提出的“国际化”目标,这份政纲给予了不留情面的批评:“近年校方积极推动所谓国际化,一方面以学术研究纯粹作为盲目追求国际排名的手段,一方面以行政手段强制实行英语为主教学。校方以国际化包装来满足其盲目崇尚英美的心态,扭曲了大学本身在社会里的意义……”

更引起我兴趣的是他们对中国(大陆)的态度。在这一部分,政纲涉及了四个方面:8×8事件,西藏问题,言论自由与人权,中国劳工权益。也许你会问:这些问题,连大陆的掌权者都很难解决,一帮香港的毛孩子又能做些什么?阿丰他们在政纲中给出的答案是:对于8×8事件,中大学生会将继续作为宣扬者,在校内举办电影分享会,重温和反思这段历史;对于西藏问题,学生会希望通过举办研讨会,让同学了解西藏文化,并了解到尊重当地人文化和意愿的重要性;对于中国劳工权益,学生会将持续揭发对工人的剥削问题,呼吁校内各组织选用“无血汗”产品(即非通过剥削工人而压低成本的产品)。

这就是香港一所大学的学生会所关注的东西,小到改善校车班次和路线,大到改善中国人权。果真是视野宽“广”,年轻的思想在一份薄薄的政纲中自由飞“翔”。

不过,要说飞翔,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大学生会绝对飞得更高、更远。

那是香港学运的“火红年代”,学生们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一心想要推进社会运动,把世界变成他们想要的样子,而学生会就是他们的组织之一。

“火红年代”的“火红”,当然是用来形容当时运动的热烈程度的。不过,我们同样也可以从大陆官方价值观里对“红”的定义出发,用这个词来形容七十年代香港学生运动的内容——那时的香港大学生们,可真的是“一颗红心向祖国”。

1967年,中大学生会还没有成立,当时中大的前身——崇基、新亚、联合三个书院的学生报出版了第一期联刊,一鸣惊人。当期的社论是《中文必须尽早被列为官方语言》,此文发表后掀起了整个社会的讨论热潮。后来,学生报还协办了“并列中文成为官方语言研讨会”,揭开了要求中文并入官方语言运动的序幕。在社会一致要求下,时任香港总督的麦理浩终于在1974年颁布了《官方语言法案》,使中文成为香港的正式官方语言。

1971年,美日政府企图夺取钓鱼岛。该年2月14日,香港学生成立“保钓行动委员会”,前往日本领事馆抗议,由此也将火红年代正式推向了高潮。

对于近四十年前的这些历史,今天的中大学生会副会长阿丰记得很清楚。他有些激动地用四个字来形容:“光荣的民族回归”。

的确,语言、领土、民族归属感——这三者都是香港学运火红年代的重大主题。当时学生们对祖国的殷殷呼唤,就像是为世纪末的回归准备的前奏。

然而,发生在1989年的事情给了热情的学生们沉重的打击。尽管他们很快就发起声讨活动,但此刻他们已经不是完全的局外人,内心的不能理解和不愿接受狠狠地折磨着那些一心想要回到祖国怀抱的大学生们。

从那以后,中大学生会的目标发生了转变。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不仅要认祖认宗,更要有本土意识。

于是,从九十年代开始,他们讨论最多的话题是:香港到底是什么?中国与香港是什么关系?我们自己又是怎样的身份?他们的眼光开始立足本土,关注民生。他们在思考:香港作为一个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应该有怎样的公共空间?而每一个香港人在其中的地位和身份又是怎样?

从这个角度说,1989年浇到香港大学生头上的那盆冷水或许并不完全是坏事,它让喜欢追求高远,不接地气,又容易被民族情感所左右的学生们开始变得脚踏实地,关心身边的人,关心香港这座城。

在中文大学校园核心地带有一块平台广场,名叫“烽火台”。

一个有着沧桑感、神圣感的名字,跟这块广场的历史很相配。用中大校友梁文道的话说,那是学生们“集会誓师的圣地”。那里有着学生们无限的回忆,更被许多人视为中大言论自由的象征。

2008年底,中大校方突然宣布:要将这块地方拆掉,理由是扩建图书馆。

对于一个北大学生来说,这是何其熟悉的一幕!中大的“烽火台”不就是北大的“三角地”吗?2008年中大要拆烽火台,不就是2007年北大要拆三角地吗?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北京和香港,却是截然不同的结局。

北大三角地被拆之后,校方继续若无其事地应对“洲际导弹”的教学评估,学生们声讨之声很大,但也仅限于在BBS上而已,而且经常被删帖。过了一阵子,也就渐渐淡下去了。今天再到北大校园里看看,就好像世界上从来都不存在三角地这种东西一样。

中大烽火台要被拆的消息放出之后,学生们马上聚集起来抗议。当时,阿丰也是抗议活动的组织者之一,他和几百个同学一起在烽火台静坐。回忆起那么多同学在一起联手包围烽火台的情景,阿丰说他很感动。

很快,校方宣布图书馆的扩建计划改变,烽火台将毫发无损。阿丰面露得意之色:“他们还是怕我们嘛!”

听到烽火台的故事,听到这句“还是怕我们”,我唏嘘不已。

为什么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能够让校方害怕?而北京大学的学生却像一群温顺的小绵羊?不是因为我们笨,不是因为我们懦弱。中大学生保卫烽火台的成功,与香港整体的社会氛围息息相关,与社会各界的持续讨论和媒体的持续关注息息相关。校长怕的其实不是学生,而是一个自由开放、珍视个人权利的社会所既有的传统。

在这样一个成熟的自由法治社会庇护之下,中大学生会的干事们恣意挥洒着青春的敏锐和不羁。

不久前,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到中大演讲,此举被视为他为角逐两年后特首位置的预热。9月28日,《明报》副刊刊出了中大学生会前会长黄永志给唐司长的打分:-100分。

打出这样一个超级低分是有理由的——黄给这位下任特首热门人物的评语是“他只是来做show,商家出身的他并非真的讲政治抱负,而是经过功利计算,利用中大学生,塑造他‘勇敢接受挑战’的形象,其实并不关乎他的勇气,动机不纯,只有负分。”

对谁都可以批评,这是年轻人的血性所在,也是中大学生会的传统。阿丰这样不太起眼的男生,也可以在这里发起公民不服从运动,领导起学生们的抗争。

与阿丰告别时,抬眼看到学生会办公室里挂着的鲁迅先生画像,题名是——“永不休战”。

被告也神气

星期三, 十月 14th, 2009

在香港高等法院旁听庭审非常简单,只需要走进法庭给法官鞠个躬就可以了。不久前我旁听了一起串谋谋杀案的庭审,被告是5名黑帮男子。当我鞠躬、坐定后环视了法庭几次,却怎么也找不到被告——法庭里每个人都衣着光鲜,那些穿着“囚服”低头悔罪的“犯人”呢?

经同伴提醒,我才意识到:那几个坐在律师身后,被玻璃板隔开的小帅哥原来就是被告。只见他们个个西装笔挺,面色轻松,哪里像是什么企图串谋谋杀的“坏人”?庭审一结束,他们便鱼贯而出,大步离开。看着他们的背影,我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无罪推定”:只要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他们就是完全无罪的,他们有权保释获取自由,有权精心打扮自己以获取陪审团的好感。

(《南方周末》10月15日)

十月一日的香港

星期六, 十月 3rd, 2009

进入十月,热带风暴凯萨娜挥手远去,香港告别了连日的阴雨。尽管云层还有些厚,太阳并不常常露脸,但国庆日的香港并没有如之前几天的天气预报预测的那样有明显降水。

早晨八点,当很多人仍然在睡梦中享受着比内地短暂得多的一天公众假期时,在为纪念香港回归而设立的金紫荆广场已经聚集了逾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人们的目光注视下缓缓升起,警察银乐队和由拔萃男书院、女书院组成的联合歌咏团奏乐并领唱国歌,纪律部队及政府飞行服务队在海上和空中敬礼。

升旗仪式后,国庆酒会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不过,这场看起来郑重其事的酒会颇有些“山寨版”的感觉,因为包括曾荫权在内的主要官员、大部分政商界人士此刻都已经坐在了北京天安门的观礼台上。因此,出席酒会的特首是“山寨版”的署理行政长官黄仁龙(他的本职是律政司司长),“山寨版”的官员还包括署理政务司长、署理财政司长等——不过,“正版”的财政司长并不在北京,而是正在住院,几天前他心脏病突发,一度有生命危险。

在这场喜庆和谐的酒会上,民主派议员几乎全数缺席,唯一出席的是“长毛”梁国雄。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到场的目的绝不可能是庆贺。果然,在“山寨版”特首黄仁龙号召大家“干杯”后,长毛立刻高呼许多不和谐的抗议口号,未几便被保安带走。

上午十点,天安门阅兵的场面在翡翠台和本港台中出现,并配以粤语解说。正在打扫房间的明爱宾馆服务员被房间电视里的画面吸引,放下了手中的活,目不转睛地看着胡锦涛乘“京V02009”在长安街检阅“忠诚于党”的“人民”解放军。一名老家在内地的服务员兴奋地说:“中国是毛泽东打下来的!你们知道吧?”

下午,从深圳口岸进港的游客开始增多,据说是因为大家上午都在家里看阅兵。商场里的人流也开始拥挤起来,十一促销已经开始。旺角朗豪坊商场推出了超过一万件以一港元出售的“笋货”,旋即被抢购一空。化妆品专柜前说普通话的人明显比平日多了不少。

下午三点,近千人聚集在中环遮打花园,他们大多身穿黑衣,手举标语口号。这些人参加的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发起的“争取中国人权”游行。在警察的耐心“护卫”下,游行队伍平静地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进发。队伍占据了半条马路,并未阻塞交通。

不过,当游行队伍抵达中联办门前时,警民发生了冲突。诱发冲突的原因是几个人抬着一具纸质黑色棺材想要通过中联办,但被警方拒绝。警方的要求很明确:人可以过,但棺材不能过。双方爆发了几次正面冲突,最终棺材被警察毁损,四名示威人士被拘捕,理由是涉嫌襲警和行为不检。

游行的大部分人群散去,夜幕降临香港。美丽的维多利亚港聚集起三十五万人,他们到这里观赏国庆烟花汇演。整个汇演历时二十三分钟,打出三万多枚烟花,最大的噱头是绽放出60次“中国六十”字样。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烟花照亮了香江,也照亮了铜锣湾时代广场。那里,一批支联会代表正静坐绝食。按照预先的计划,他们的绝食将持续到中秋之夜。

未完成的民族国家

星期日, 九月 27th, 2009

转载按:到香港的第二天。宾馆给每个房间都送了一份《明报》,翻了翻,新闻做得不怎么样,和内地都市报水平差不多,甚至更差些。相比之下,副刊倒是很好看,比如李照兴的影评《紅色電影當cult片看》,比如关于公共广播在香港的讨论,比如一些有意思的插图、漫画。而我最喜欢的,还属这期副刊“星期日生活”的封面文章:《未完成的民族国家》。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为什么香港形成了与内地截然不同的自由主义氛围?除了英国的影响外,有其他原因吗?这篇文章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答案:过去的香港处于一种“超市状态的国家认同”中,作者用了一句生动的话来形容:“買就買、唔買就唔買!”而这种自由选择便造就了香港人对国家的认识。

此外,此文对大陆的国家认同描述也很精彩,值得一看。

十·一將近,鑼鼓喧天,原來又一個「國慶節」。不過,對於和筆者這個年紀一樣,上半生在香港過慣了一個悠長的「國慶之月」的中年人來說,無論煙花放得多麼燦爛,燈綵結得多麼堂皇,都總不及當年每到十月都經驗到的那種眼花瞭亂的「國家震撼」。

戰後的香港,並沒有官式的「國慶節」,你要在英女王壽辰當日,以帝國子民自居,為帝國搖旗吶喊,宣示政治忠誠,原來也是一個非要有「高等華人」資格不可才能參加的活動。但是,一到十月前後,街頭巷尾鋪天蓋地的旗海,都能令你想起「國家」。只不過,這些「國家」的內容是如此複雜凌亂,「國家」的象徵是如此矛盾和斑駁,「國慶之月」的熱鬧,就活像一個墟市。

十月的香港,一定是紅旗遍地。街頭那列五星旗陣背後的大幅毛主席像剛好卸下,街尾那片青天白日的旗海,蔣公在上揮手,萬民在下搖旗的畫像,就會在四五層樓高的竹棚掛上。可是,官津學校內,沒有任何老師會給你在班上解說這些有趣的符號,要明白這些「能指」背後的「所指」,除非你當時也會付錢購買那些非左即右的報章。

超市狀態國家認同

可以說,戰後成長的一代香港人的「國族意識」,都是在這種接近「自由市場」的非官式狀態下完成。兩個「中國」之間不時對抗互罵,甚至偶有衝突,但更多時「中國」就像兩班各為其主的推銷員一樣,爭相向你招手。你可以在這一刻鐘入去三民書店購一些紙筆文具,順手翻一翻那本《總理遺囑》,下一刻你可以拐個彎到「中僑國貨」買罐「樂口福」,店內正高聲播放那沙啞的《南泥灣》。

曾經有一個時期,香港人這種陷入超市狀態的「國家認同」,被視作一種「欠缺」或一種「迷失」。但今日平情而論,那不正是香港獨特經驗中,難得的「無政府主義式」「自由」?而且,不正正就是這種「國族認同」的無政府狀態,容讓一代香港人滋長出對「國家」和「國家本質」的不同認識?

事實上,如果沒有看過在「三民」購得的那本《金陵春夢》,再到「普慶戲院」看罷長達三小時的《東方紅》,筆者絕不會為「推翻三座大山」的「建國理想」而感動。而深深刻在筆者心中的「勞動人民當家作主」,其理想境界的層次,當然要比「三民主義」的節制資本、平均地權聽起來要高遠得多。

消失的「三座大山」

可是,最近這幾年來關於「國慶」的種種述說,「推翻三座大山」、「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說法,竟然悄悄地消失於無形,換來的竟是將「國慶」定義為「國家的生日」。可問題就是,如果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時,曾經感召千萬人的「立國理想」不談,卻以一個抽象飄渺的「中國生日」概念取而代之,那人們就有理由問﹕號稱存在了三千年的文明大國「中國」,怎麼一下子就減壽了二千九百多年呢?「中國」,只存在了六十年嗎?

事實上,全世界的國慶,都按各自國情而有明確意義。例如認為自己是世系傳承未斷,可以上溯中古時代的國家,因為難以考究一個「國家的生日」,所謂國慶往往是一些聖人或王者的生日。但由各種現代民族主義所推動而建立的現代民族國家,則往往以「國家獨立」、「國家解放」的關鍵日子,例如「立憲日」、「國旗日」或「共和政體成立日」作為「國慶」。

中國曾被一些不平等條約奴役,曾被佔領部分國土,但從未亡國,所以不存在「國家獨立」的意義;中國被日本侵略,「國家解放日」是日本戰敗投降日,不是十月一日;中國的共和政體從推翻清廷開始,「中華民國」早已定辛亥革命紀念日為「雙十國慶」,也不是十月一日。

一九四九年的十月一日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其立國實質是一場「內戰」的結果,卻被賦予一個「革命的敘事」以作詮釋,那就不能不訴諸「推翻三座大山」、「勞動人民當家作主」情節,以繪畫國家的圖像。因為只有這種解釋,才能符合某種「國家解放」的意義。

可是,今年的「十.一國慶日」,大家諱言「三座大山」,「勞動人民」也退隱為閒角,甚至「解放」這個詞也開始消失,然後子虛烏有地被杜撰為「中國的生日」,事實上既是光天化日地把「民族認同」掉包為「國家認同」,也是將「國家認同」以「民族認同」的含混說詞所含糊掉。這不單是對民族傳承的肆意切割,也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國家」的「立國精神」的篡改。

「愛國者」能不神傷嗎?

事實上,無論「國慶」、「國旗」還是「國歌」,都只不過是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體制的一部分。它們的功能是在象徵的層次構築一個又一個「想像的社群」,透過符號的交換和中介,把時間和空間上互相隔絕的人,想像成一個命運和經驗相同的社群。然後,透過「歷史敘事」,把這些被同質化了的經驗用來為「國家」的體制及權力,給予「合法性」的證明。

不斷刪改遺忘

可是,這麼多年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都無法維持一個一貫的國家敘事,反而是在不斷的刪改、遺忘中,多番置換故事中的角色分配和情節佈局。所以,當「國慶」這些本應讓我們回望「過去」,以展望「將來」的日子,我們愈發覺「過去」是充滿漏洞和裂縫,「現在」和「未來」,其實都是建築在這些充滿漏洞和裂縫的基礎之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自我故事唯一在做的,就是把漏洞和裂縫的補救和彌合,都推到一個烏托邦的「未來」去。

當三座大山當中的「帝國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都在以不同的面貌要不是復辟就是借屍還魂的情下,高舉「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旗幟無疑是自殺舉動,於是,我們發覺我們是在一個避免觸及立國精神的狀態下慶祝「國慶」,射飛船、辦世博、搞奧運反是「國慶日」的主角。

這樣的國家若果仍能凝聚「人民整體」的話,那並不是一種可以煥發國民精神意志的理想,而是會激發無窮欲望,但又無從保障其得以實現的浮躁想像。

相比於這種浮誇矯飾以及濫情無度的「國家想像」單面地鋪天蓋地而來,我更懷念年少時期那種「國慶(眾數)之月」的超市式熱鬧。不單因為這種熱鬧背後的實質的分裂創傷令人對「家國情懷」的感受、領會更為深刻,也更因為這些不同品牌的「國族認同」推銷員的行銷性質更為坦白和「老實」——「買就買、唔買就唔買!」

相對於一個事實上還未完成的民族國家,這是港式愛國主義的「無政府假期」,卻也是它深刻的秘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