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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怕什么?/姚君喜

星期二, 十一月 17th, 2009

 

 

 

 

孔子怕什么?

 

姚君喜

2009-11-17

 

《论语》中提到“畏”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作“囚禁”讲。例如,“子畏于匡”(《论语·子罕》)中的“畏”,其含义是囚禁的意思。其二是作为“敬畏、惧怕”讲。例如,子曰:“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如今也?四十、五十而无闻焉,亦不足畏也已。”(《论语·子罕》)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荡荡如孔子者,尚有“惧怕”之心,他到底“畏”的是什么呢?

孔子的“怕”,首先是他“敬畏”年轻人。这里的畏,是孔子对年轻人寄予的厚望。他清楚地知道,如果勤奋好学,年轻人一定会超过现在的人的。所以,孔子感叹道,真的别小瞧了年轻人,你怎知道他的将来赶不上现在的人呢?这正谓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古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所以,孔子和那些追随在他身边的年轻人们,建立了亦师亦友的关系,孔子对他的年轻学生,关爱有加,体贴备至,循循善诱,细心呵护,助其成才。孔子最钟爱的弟子颜渊死了,孔子痛哭流涕,哭得那样伤心。别的学生说,老师,你真的太过于伤心了。孔子说,我不为这样的人伤心,还为谁伤心呢?老人家连声感叹道,老天爷,你让这样的人死了,真要了我的命啊!真要了我的命啊!可见,在孔子的“敬畏”中,饱含着对年轻学子的一片挚爱之情

还有,孔子的畏是“惧怕”,就是他常说的“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在他心中,这三件事是那样的神圣,是绝对不可侵犯的,所以,他惧怕、害怕,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孔子敬重天命,处事顺从天命,“天命”是他心中最不可违抗的。所谓天命,就是事物的规律,孔子的畏,正是对事物的基本规律的尊重。因此,人类处处要尊重自然规律,要实事求是,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不要狂妄自大,目空一切,自以为人定胜天。可见,孔子的畏,正是要我们常常保持一颗谦卑的心,以一颗谦卑的心对待自然、社会、人生。

孔子不是对一切都惧怕的,对于那些无所作为的人,孔子则表现出了明显的“不惧”,这就是“四十、五十而无闻”的人。那些年至四五十岁,还没有什么自己的见识的人,没有自己的道德坚守的人,孔子当然认为不足惧了。孔子这里的“闻”,指的是多有见闻,有道德境界的人。一个人到了四五十岁时,还随波逐流、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应该追求什么,应该坚持什么,试想:这样的人我们还值得惧怕吗?这里的不惧,其实也就隐含了孔子对人的修养境界的要求。

孔子也斥责那些常有“无畏”之心的小人,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人,自以为是,高傲自大,以为他自己就是整个世界。他们表现为目无尊长,持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颟顸霸道,盛气凌人,正所谓“无知者无畏”。这样的人,他心中就没有对“天命”的敬畏,一个没有敬畏之心的人,也是孔子所厌弃的,把他们直斥为小人。看今天的有些人,胆大妄为,肆意行事,心中丝毫没有对“上天”的敬畏,这对社会而言,也是不利的。所以,时时刻刻以“仁爱”之心来求人约己的孔子而言,对这种人是特别憎恶的。

孔子在时时警惕我们,让我们培养出一颗“敬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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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之11/姚君喜

星期五, 五月 1st, 2009

 

 

 

 

读《论语》之11

 

姚君喜

2009.5.2

 

1.11: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论语》学而第一章,是夫子思想的核心。夫子思想的核心是什么呢?毋庸置疑,就是“仁”。推而广之,其实包括仁、礼、情。这其实构成了夫子思想的基本层面。也就是一个“君子”的基本的品行。

 

此章是从仁和礼两个方面进一步阐释“孝”的核心的。在1.1里,夫子就提到“君子”,而在1.2里,就提出孝弟二字,这是“仁之本”。在《里仁》4.20里,又提到这句话。

 

“仁”是君子的基本品质。作为君子的基本品质就是“爱他人”(仁者,爱人),就是一种泛爱的普世担当。这是夫子对君子的基本要求。那么,这个要求如何实现呢?在现实中,首先要从爱自己的家人开始。爱自己的家人,就是孝弟,在夫子看来,其实就是爱父母,团结自己的兄弟姐妹。因为,夫子始终坚持家庭为本,没有家庭的孝弟,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合。这其中的根本,就是夫子坚持作为人的基本的温情和亲情,在夫子看来,没有这一点,其他所谓的“礼”“法”都是无从谈起的的!所以,夫子主张在情感和礼法的问题上,“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可以接受和肯定的。因为,说白了,法律也是为人的,没有的人间的温情,法律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回头再看此章。夫子还是谈“孝”,他在要求什么呢?其实他讲了三点:其一,观其志。这里的志是什么呢?是否是指志向?如果是指志向,那么就是作为成为“君子”的志向。因为,夫子的最高志向其实就是“成人”,也就是成为品质高尚的“君子”。因此,孝在现实中,首先与成为“君子”之人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观其行。这里的行又是什么呢?为什么父没后要观其行呢?他应该行什么?这里的行,其实是对父在时的“志”的坚持,就是对成为“君子”之人的坚持。因为,父在时有人督促,父没是随没人监督,但可以成为自觉的行为。这就是,由志到行,有理想到现实的过程。不需要父亲的监督,自发地去践行的过程。

 

其三,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在《论语里仁》夫子又提到此句。夫子这里,父亲的意义,首先在于是伦理中情感的最初来源和最终归宿,也是君子自我修行的终极目标所在。因为,作为“君子”,修行的根本在于培养自己健全的情感世界,也就是仁,就是博爱;这一博爱的情感体验,最初的来源,就是在父母和子女的情感联系中不断培养起来。也就是在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的情感态度和体验中实现和获得的。(“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2.6》)其次,父亲是人伦的起始,是秩序的初始,就是夫子所言的“父父”“子子”。这样,通过情感和伦理秩序双重因素,孝的首要表现,就是对待父亲的态度。三年无改父之道,其实就是坚持这种“孝”的情感。其实就是怀有永远的仁爱之心。这样,君子之仁的践行就落到现实中了。

 

余英时在《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中提到三点。英国、欧美的法律也规定几等亲之间不能够相互为证。这并不是怕他们串通,而是不希望父子之间的亲情受到摧残。因为父子之间伦常亲情崩溃,人间温暖消失,法制再严明也没有意义,此其一。儒家所推广的人伦秩序、价值自觉,是发自内心而非从外强加的。和这个推广程序相应的原则便是礼。以礼来调节法,强调个人内省,既可使犯事者被耻心引发而不再犯,又可便有意犯罪的人益生羞耻之心而不敢触犯法纪,此其二。社会不能没有法律,但法律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要人不犯法,全凭那人的自觉,此其三。所以孔子以为父之之间互相替对方隐满,方才合於道义,是有一定道理的。

 

因此,以“孝”为核心的人间温情的培养是做人的第一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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