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电子阅读器’ Category

电子书准入针对的是谁?

星期三, 十月 13th, 2010

据最近南方一家报纸报道,目前大陆地区有40多家在做电子阅读器,加上涉及电子书内容、芯片开发、电子书渠道等方面的企业,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数量达数百家。该报还援引了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所长郝振省这样一段话:“我们担心在特别热的情况下,不要出现一哄而上,然后一旦发现问题又马上转入低潮。”

但我以为,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除了特别重大的影响国民生计的行业,是应该允许商业组织进出自由的。单就数码产品而言,到目前为止,看不出有哪种产品“一哄而上发现问题又马上转入低潮”,U盘、MP3播放器、DVD碟机乃至电视机,每个用于播放性质的产品在里面竞争的商家都肯定不止40家,经过长期的市场的考验,最终诞生了几个有实力的厂家,这本就是市场经济应有之意。

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就电子书行业发布了一个《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网上的议论是根据这个意见,但凡要造电子阅读器的(也就是文头提及的40多家),都需要“准入”了。但就我的解读,它并非是对整个电子阅读器市场的。

按照《意见》对电子书的定义,是“植入或下载数字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集存储介质和显示终端于一体的手持阅读器”。我们省去前面长长的定语,也就是版署要对一个阅读器做一个规范。一个“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现在要对硬件设备做管理,关键的问题在于:手持阅读器属于不属于出版?

我们以盛大的锦书和它背后的云中书城为例。云中书城是一个数字化书籍的存放地,显然属于“出版”领域,锦书只是一种数码设备,按理和出版没有什么关系。但由于云中书城内嵌在锦书之中,使得锦书成为一种“发行工具”,符合现代出版“对以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承载的内容进行编辑、复制(包括印刷、复制等)、发行(或网络传播)三个方面”的定义,这种所谓的“电子书”,自然属于版署的管辖范围。

故而,汉王也好方正也好,出品的都是《意见》中所定义的“电子书”,因为它们背后——或者说,阅读器硬件内部——都和一个网络书城紧密相关。但问题在于,所谓的山寨手持阅读设备,并没有实力去搞这种网络书城,这种没有任何内容支持的裸式阅读终端,该不该受到《意见》的准入限制?

我以为是不受限的,因为它根本没有涉及到“发行”这个环节。这种设备仿若一个很廉价的MP3播放器,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并没有从这个播放器中得到任何一种数字内容作品,网上也没有和它紧密相联的数字内容作品库,谈不上什么“植入信息内容的手持阅读器”。如果这种裸式阅读终端都要受版署意见的规范的话,那么,MP3播放器、DVD播放器是不是也该同理受制约呢?

《意见》中对于手持阅读器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词是“下载”,按照我的理解是,这个下载有其特殊的含义。比如锦书通过网络和云中书城相联,获得后者的数字内容作品这类下载。用户通过其它设备(比如电脑),联网下载后获取数字内容,再拷贝至阅读器中进行阅读,并不能视为《意见》中的下载行为。如果一个阅读器具有上网功能,内嵌有一个浏览器让用户进入某个不特定的网页下载数字内容作品至本机中阅读,我也不认为这是《意见》中所定义的下载行为。因为如果这样的阅读器都需要受限,那么,上网本、笔记本、平板电脑乃至手机这类也可以用于手持阅读的可联网设备,也该受《意见》管辖么?

在我看来,《意见》并不是规范整个电子阅读器市场的,而是专门用于所谓电子书的。这种背后带有版权内容作品的手持阅读设备,成本高昂,不是想一哄而上就能一哄而上的。版署的作用在于对于内容及内容发行的管理,至于纯设备制造,一来并非它的管辖领域,二来,我还是那个观点:这是一个应该并允许自由进出的市场。

—— 结束的分割线 ——

此文刊发于最新一期的《第一财经日报》专栏上,事实上,这篇文章我用的是春秋笔法,虽然我一再说版署不是为了规范所有电子阅读器,但其实,我知道,版署这次就是冲着整个市场去的。这个所谓《意见》相当之扯淡,我在微博上说,这是典型的金权和政权以神权的名义合谋的东西。大厂家财大气粗,让政府出面将小玩家从市场中驱逐。这种行为,龌龊之至。从一开始,把电子阅读器叫成电子书,就是一种图谋。

不过,这种所谓规范,也就是一厢情愿而已。要么就是松松垮垮其实不执行,要么就是在严格执行下最后电子阅读器会被弄死掉,平板电脑倒发展起来了。难不成汉王盛大们,还要撺掇有司去规范平板电脑么?

中国硬件厂商们,不去好好琢磨该如何做到最佳的用户体验——去看看汉王那些产品吧,简直就是上个世纪的人设计出来的东西——一门心思在如何利用规章排斥其它玩家,我打心眼里要给他们竖个中指,VERYCD。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电子书?还是电子阅读器?

星期二, 五月 25th, 2010

刊发于最新一期《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版本有删节,比如,最后两段是没有的。

—————— 全文的分割线 ——————

电子阅读器,有很多媒体或论者喜欢写成“电子书”,一开始我没有在意,但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两个名词不能混做一用。在我看来,电子阅读器是一个硬件设备,而电子书,则属于软件:PDF、DOC、TXT等格式的电子文档。

MP3音乐播放器打出生时,就被称为播放器,从来没有人会把它叫成“电子音乐”。事实上,任何一个但凡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电子音乐指代的是MP3、WMA、APE等格式的文件(也有可能指的是用电子做出的音乐,总之,是指代内容)。即使到了播放器可以联网下载音乐的时候,都不会有人用“电子音乐”来称呼它。而用来看东西的电子阅读器,为什么要写成“电子书”呢?

一个原因大概是三个字比五个字好写,这属于懒惰,也没什么好值得多加警惕。但我隐隐觉得,江湖大佬行业巨头们喜欢用电子书的原因绝不是懒惰。我没有证据说他们心怀某种策略,但我的确想指出,把两个词混成一用的结果是什么。

在任何一个国家,内容都是要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监管的,这也是常识,一来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二来出于版权保护的原因。不顾一切地自由创造和传播内容,不符合任何一个社会的规则。我们国家对于内容出版有着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版权保护也十分注意,这是客观事实。

但硬件制造则是另外一回事。硬件制造不涉及什么意识形态,如果硬件本身含有专利技术,制造者购买后再行制造,也不涉及什么内容版权纠纷。造一个播放器就是造一个播放器,可以这么说,和内容管理的相关部门,比如版署,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比如,电脑可以用来打游戏,游戏归版署以及文化部管理,但电脑制造,关他们什么事?

行业巨头们非要把内容(电子书)和硬件(播放器)混在一起,就树立了行业壁垒。众所周知,版权交易不是一个便宜货。单独打造一款电子阅读器的成本,和把内容混在一起做的电子阅读器的成本,那是有云泥之别的。

本来,商业上的竞争,仗着自己财大气粗,将本钱小的竞争者驱逐出去,也无可厚非。但几个大佬在搞新品发布会的时候,屡屡拉着版署官员,就有些醉翁之意了。根据南都本月11日的报道,版署官员说了这么一句话:“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研究制定针对预装数字内容的电子阅读器生产以及提供数字内容下载的准入机制。”——还是相当谨慎地给需要归他们管理的电子阅读器加了个定语:都是涉及内容的。

这位局级官员,在同一个场合,还奉劝山寨厂商最好不要介入(见京华时报11日的报道)。这句话颇可玩味。

什么是山寨?本无明确定义。山寨一词起源于当年的手机制造。深圳有大量的手机组装厂商,使用相对廉价的MTK平台,在手机制造需要牌照的年月里,这些严格意义上不合法的制造商便被称为了“山寨”,也就是不是正规军的意思。既然是游击队,相对来说本钱就很小,也没有什么庞大的研发部门和制造部门,走的都是模仿他人外观的道路。但有客观数据可以看到,中国手机的大众意义上的快速普及,和山寨手机崛起,几乎是同一个时候。

这位官员的两句话,无论是很正儿八经地“要搞准入制度”,还是也许仅仅是个人表态的“奉劝”(但按中国国情,一个局级干部在公开场合下的表态很难说是个人意见,也不可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官方态度,介乎之间罢),版署要介入“电子书”的管理是相当明显的。我判断,在未来不长的时间里,这个行业的确会出现类似“指导意见”或“部门规章”之类的中国式法律,实行牌照核发制度。而根据过往各类牌照的核发惯例,注册资金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门槛。个人推断,极有可能是千万级别的,换句话说,小本钱的,就不要进来玩了。

然而,这样的做法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只要人家造出来的阅读器专利技术没有纠纷,本钱小点,志向只是赚个快钱的,又有什么的理由让他们不要介入呢?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来就要行开放之道。电子阅读器市场一不涉及国家命脉,二不是什么国家机密,自然就是一个开放市场,一哄而上,其实根本没什么关系,反而会促进这个市场的繁荣,提升国民阅读率。

即便就是搞准入,如果一个厂商做出来的电子阅读器含有不正规的内容,比如盗了人家的版,自有相关法律法规在等着去制裁它。既然有了这些法规放在那里,我就不是很明白了,为什么还要搞准入呢?把市场门槛垒得高高的,只许大鳄搏杀,不许小鱼扑腾,又算哪门子市场经济呢?

如果非要搞准入,那么,这个可以用来看PDF文档的东东,只好有两个名词了。含内容的,称之为电子书,不含内容就销售的,称之为电子阅读器。如果连搞个纯硬件阅读器,都要版署之类的内容管理部门来发准入凭证,咳,我就不晓得说什么好了。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群雄并起的电子阅读器

星期一, 五月 17th, 2010

刊发于《新经济》本年第五期的“虚拟@现实”专栏。

—————— 全文的分割线 ——————

电子阅读器,又称为电子书(但我更愿意将前者作为硬件的代名词,而电子书则指代里面供浏览的文档),在亚马逊Kindle火爆之后,时下的一个热点话题。有数十家企业宣称进入或准备进入这个市场,其中不乏一些本土江湖中的大佬:汉王、方正、盛大等。

从硬件角度讲,电子阅读器并非是什么“高科技”产品,大多数都使用EINK技术来模拟真实的纸张阅读感,而这一技术也已基本成熟。不过,这一核心技术掌握在EINK公司手中,制造厂商有类似每生产一台DVD就要缴纳一份份子钱的担忧也是可以理解的。在硬件上,国内厂商暂时还很难有明显的突破,于是纷纷将目光投向软体——电子阅读器所承载的电子书,并希图通过销售较为便宜的电子书拷贝来贴补或者扩大电子阅读器的市场收入,乃至树立行业竞争壁垒确保没有小型的山寨玩家进入搅局。这一策略,美其名曰“整合上下产业链”,类似的野心最明显的就是盛大的“一人一图书”(OPOB)计划。

不过,我实在难以看好这种销售电子图书的做法。早在两个月前,我就在自己的博客上说“我们可以回首当年的MP3播放器,没有任何一家厂商会说:我拥有多少多少音乐的版权,所以我会卖得很好。”囤积并试图销售书籍的版权,对于消费者而言,未必是一件讨好的事——互联网上免费的有盗版嫌疑的书实在太多了,这是一个现实。而对于出版社而言,如此廉价地进行图书销售,将会让它们质疑电子阅读器厂商的真正动机:看上去是以有书看为名行兜售你们的硬件之实的做法嘛!故而,即使对于亚马逊如此有话语权的kindle,也有出版社坚决退出了这个合作计划,不再提供书籍的电子版。

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是大部分书籍就是靠发行作为收入的——我国甚至有相关法规严禁书中做硬广告——当一本书以原价的10%进行销售时,没有一个人可以有把握说这本书的销量会增加10倍。而对于畅销书而言,出版社更没必要将它的价格削去90%。在中国这个连一年看一本书都不到50%人口的国度,纵然将书籍的价格一降再降(但不是免费),有多少消费者愿意买单,还是未知数。

不过,我倒是很看好另外一种出版物,这种出版物的特性就是主要靠广告收入而不是发行收入:报刊杂志。大众媒体的属性决定了它最首要的期望是扩大接触面(也就是发行量)。一份数十张才构成的报纸卖到1元钱,可以想见它其实根本不在意发行收入。越多的人接触到它,它的广告就越好卖。再加上由于时效性,互联网上也鲜见什么报刊杂志的当期免费版本,故而,电子阅读器如果真想在内容上做点文章,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切入点。

然而,报刊杂志又不像书籍,仅仅扫描一个PDF文件就可以满足阅读者需要了。既然是为了扩大广告份额,那么,运行在一个电子平台上的电子文档,就应该有一些电子的功能:比如广告的多媒体表现,比如“下转第三版”应该是个超链接而不是让读者自己去翻。如果做得再考究一点,可以部署一些监控代码来测量读者接触到广告的频率,并在阅读器下载下一份报刊之时将数据返回服务器,由此来更好地说服广告主……这一切,都将涉及到这样一个环节:排版系统。

故而,在群雄并起的电子阅读器市场中,我较为看好方正的未来。这家出身就是搞排版系统的公司,既在软件设计上拥有大量的经验,又由于既有的排版系统和诸多媒体多有来往。切入到大众媒体的电子阅读市场,报刊杂志不仅由于扩大发行量而可能得来的广告收入增加而乐观其成甚至积极合作,消费者也会因为价格的降低而愿意买单。以一份日报1元的价格计算,当我以0.1元的价格订阅3份日报时,就可以省下近千元,如果我再算上看几本免费小说,阅读器的硬件价格就能收回个七七八八。何乐不为?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给电子阅读器降点温

星期五, 三月 26th, 2010

如某网友批评,此文最后一段出现严重的低级的计算错误,故而此文不必再看。留在这里,是给自己提个醒,写东西要慎重再慎重。谨向读者诸君致以万分歉意!

本文刊发于当期《21世纪经济报道》,为连载式专栏“后媒体时代的媒介融合” 之二十八。报载标题为《别冲动,电子阅读器》。

上周接受一个《中欧商业评论》的记者关于所谓“版权经济”的采访,我还是那个观点,版权组织就是现代教会。无论是视频网站还是电子阅读器公司,大量囤积版权的目的就是为了设置竞争壁垒,把小玩家赶出去。能够囤积版权的主要手段就是看谁钱多,于是这种竞争变得很没什么看点:谁钱多谁就胜出。

我一点都不讳言对这种低级竞争的鄙夷。就这篇文章在和21世纪的编辑聊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市场上并非热点但其实很有实力的电子阅读器,那就是方正。这家在国内大众媒体排版系统上浸淫很深的公司,如果动手做电子版报纸和杂志,按照我的观点,将会很有前景。

—————— 全文的分割线 ————————

汉王上市,第一天股价涨幅96%,似乎市场对它预期极高。早年混迹股市的我,早就知道股市就是“搏傻”理论的最现实版本——我20块买了某个股票,我承认我很傻,但我赌的就是有比我更傻的会25块接过盘去。故而,一个公司到底发展会如何,看二级市场股价是当不得真的。

汉王上市,总募集资金11.3亿,主要用于五个项目,其中之一所谓“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说得通俗一点就是电子阅读器(或叫电子书,不过我更愿意用电子阅读器来指代硬件产品,电子书来指代里面的内容,即文档)。在09年,汉王据说已经投入了超过1个亿在这个项目上,可见汉王对它的殷切期待。国内也有众多厂商闻风而动,其中看上去最宏伟的计划当属盛大的“OPOB”(一人一图书)的战略构想。

是的,在我过去的文章中,我一直对电子阅读器很关注,而且我也对由于它的诞生以及普及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持很乐观的态度:全社会读“书”人增多了总是有益的。但是,商业上,则是另外一回事。不得不说一句,在资本的饥渴躁动下,这个产业还未真正开始,已经有些类似大跃进的狂躁想法了。

在我看来,作为一款首先是个硬件产品的科技玩意儿,首要是要解决一些技术问题。至今电子阅读器的核心技术并不是如今要杀入电子阅读器市场的江湖大佬们所关心的问题——反正EINK已经做得不错,何必自己开发。从市面上能看到的一些电子阅读器,设计上也基本雷同,并无特殊亮点。似乎标榜自己非山寨的电子阅读器制造商们,都纷纷表示,要在版权上加大投入。道理就是一句话:让更多的人有东西可看。

我不得不说一句实话,网上各种免费电子书(文档)随处可得,买一个电子阅读器并不见得是因为实体书太贵,而是用电脑看PDF文档太累罢了。在书本的版权投入上,事实上,各个出版社还是相当保守的。根据《环球企业家》的报道:“在出版社看来,某电子阅读器生产大佬在网上用2元钱的价格销售电子书真实目的是为了推销自己的硬件产品,而不是对这些内容的价值认可”。如是,电子阅读器制造商们就有些尴尬了,消费者不见得领情你廉价售书,握有版权的出版社也不觉得沾到了什么光,这种试图起手就打通产业链的做法,我直接点说一句:有些好高骛远的嫌疑。

国内厂商最喜欢引用的模式就是ipod和itune的结合以售卖更多的音乐,kindle和电子书的结合以售卖更多的书籍。但是,在中国,鲜有人拿着ipod付着美刀来购买音乐,即使在美国,也颇有些出版社对kindle的书籍定价太低而撤出了合作方针。以ipod和kindle之产品强势,通吃产业链尚未成功,国内整个电子书市场都还未培育起来,就风风火火地要一步到位,在我看来,不是什么扎实之举。

即使要从版权下手来树立竞争壁垒,报刊杂志作为内容进入电子阅读器是一个更实际的选项。如果你想获得一本某某周刊,网上是很难找到它的电子版本的。实效性的缘故使得当期电子版本很少有人会去做。另外一个原因在于报刊杂志对发行收入的重视远远不及书籍——书基本就是靠卖出来的钱当收入的——很多报刊杂志更看重发行量以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无论是和媒体进行发行收入分成,还是广告收入分成,都是可为的事,而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本10元的周刊只卖2-3元,自然更容易接受一些。毕竟,对书籍的保存欲望,远远超过对大众媒体的。

在最近的《2009电子(纸)阅读器测试报告》(由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国家级数字出版实验室发布)中,我注意到了一款电子阅读器,这个阅读器的背后是一家原来就做杂志电子版且做了多年的网站。有理由相信,它和诸多大众媒体的关系是通畅的。虽然这个电子阅读器是贴牌生产的,而且据说是唯一一家不使用EINK技术而使用TFT屏的产品,但它在内容上的先发优势,使得我感觉它倒有可能是一匹黑马——如果在技术上再努把力的话。

产业界有些放出来的话的确让人感到了很浓重的浮躁之气。某个大牌公司的一位高层是这样预计这个产业的:如果全国13亿人每13个人就有一台电子阅读器的话,以售价1000元计,就是1000亿的市场规模(还不算包括售卖电子书在内的衍生收入)。这种预计让我想起了第一轮互联网泡沫时,做网站的想法是:如果全国13亿人每人每天给我1分钱,那一天进账就是130万啊。

Kindle从来没有公布过它的销售数据,不过有些第三方统计调研认为,08年它大概卖出了50万台,09年所有新品一起上,也就是300万台的出货量。按照均价2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这个市场09年也就是7.5亿人民币的规模。以亚马逊之实力和Kindle之火爆,客观数字,不过如此。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OPOB:盛大的再一次野望

星期五, 三月 12th, 2010

周四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的编辑短信问我这一期要不要谈谈盛大的电子书战略?我回答说:当然。中午的时候写完发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keso的《版权是个伪命题》。

我完全不能同意对于盛大而言,版权是个伪命题的说法。恰恰相反,版权对盛大是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命题。退一万步,假设没有任何版权组织来计较版权,对于youtube而言,它会很开心,因为它是靠广告活着的。但对于盛大电子书而言,它就要自己跳出来捍卫版权了,因为它就是靠版权交易为核心商业套路的

电子书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从感情上出发,我特别不愿意看到巨头在这个时候就切入。道理很简单,他们会把市场进入门槛堆得高高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盛大和HULU没有任何区别(手法其实本质上还是版权保护)。但从理性上,巨头进入市场也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我们不可能用行政的力量说:嘿,等三年你再来。巨头对于市场的发展和推动也是有其力量的。

但如果政府官员跑出来站场子,那就可以从情感和理智上统统表示反对了。盛大新闻稿里说:“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季守利、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等等都参加了会议,我不知道这些政府官员站桩是什么意图?

有人说:唔,这表明政府看到了这会成为一个市场,市场么,总是要政府规范的。这恰恰又是一种计划经济式的思维。商业竞争的核心法则,是靠企业间竞争出来的,而不是一开始就规范出来的。市场远未成熟,政府跳出来瞎起什么劲呢?只会给人一种金权和政权结盟的感觉。

下文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为连载式专栏“后媒体时代的媒介融合” 之二十七。报载标题为《盛大Inside:一人一书vs盛大盒子》

———————— 全文的分割线 ————————

国内对亚马逊Kindle模式的变相拷贝,既不是卖书起家的当当卓越,也不是搞排版出身的汉王方正,而是一个就根源上而言是搞娱乐的公司:盛大。

近日,盛大(确切地说,是盛大文学)开了一个规格相当高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名为“一人一书”(One Person One Book)的电子书计划。说它规格高,是因为方方面面的头面人物它都请来了:从政府官员到版权组织领导人到大牌写书作者到硬件厂商。在OPOB计划中,核心是一个称为“云中图书馆”的产品。

云中图书馆对于出版物是接入式的。与一般意义上的版权采购所不同,理论上任何一个人(或组织)可以将TA的作品自由地接入云中图书馆,并自由地定价,能否变现则由电子书的使用者来决定。这是一种典型的APPSTORE的模式,很有些遵循长尾理论的味道。

比Kindle更进一步的——或者说,有点盛大自行创新的是,盛大做的是一套电子书系统解决方案,而并不仅仅是电子书硬件。故而,这个发布会才会有不少硬件厂商参加。采用盛大的电子书系统,硬件厂商可以更快地造出和云中图书馆对接的电子书硬件——这里面,我依稀又看到了手机中MTK平台(一个专为各类低价手机所使用的手机系统平台,是低价手机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之一)的影子。

OPOB计划是两头开放式的:上针对版权内容,采用自由接入;下针对硬件制造,提供解决方案,让更多厂商制造盛大印记的电子书。它的野心很清晰:借由这两端开放,囊括内容和硬件这两个电子书产业的消费者接触体,形成“盛大Inside”的体系,从而控制整个电子书市场。

这种操盘手法,不得不让我想起当年盛大的盒子战略,其实这两者几乎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无非是盒子战略希图占领用户的家庭客厅终端电视机,而OPOB计划则希图占领用户的移动终端之一。从战略目标而言,变电视机为移动终端之一,目标变小了。但具体操作起来,各路环节上的问题,一个都没少。

和盒子战略有点区别的是,这次盛大有内容了。云中图书馆号称已经拥有了500亿字的内容储备。不过,500亿字仅仅是听上去一个很夸张的数字:实际上,以20万字为一本书的标准,不过就是25万种书罢了(我们国家一年要出品30万种书),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内容储备。而且以盛大旗下五家内容提供商来看,也是聚焦于网络文学这个书籍的品种之一罢了。我至今无法理解它所谓的“500亿字的规模拥有300万本网络小说和近万种传统书籍”——看来都是微型读物。有一点相当明确,对于一个电子图书馆而言,内容建设才刚刚开始。

第二个问题是硬件厂商的态度,来开会捧场是一回事,真正地投入参与是另外一回事。作为硬件厂商,并没有什么极其饥渴的欲望来使用盛大的解决方案做电子书——电子书的核心技术,比如eink(提高阅读感的电子墨水技术),和盛大没什么关系。硬件厂商的实质性加盟,取决于消费者对于硬件产品的需求。在面对浩如烟海的国内网络免费书,消费者有什么理由一定要使用云中图书馆为内核的电子书呢?

第三个问题是支付问题。电子书是一种移动终端,而且里面的内容买卖属于微支付,这需要电子化的支付工具来帮忙。在盛大这场高规格的会议中,从新闻报道看,并没有见到诸如银行啦中移动啦这些能解决支付问题的机构出席。是盛大认为仅仅是个技术小问题而忽略了呢?还是他们没来捧场?不得而知。但如果没有方便的安全的支付手段,云中图书馆是无法落地成为有效的收入来源的。

陈天桥再一次展示了他的勃勃雄心,期望通过一役来完成盛大的转型。他已经尝试过两次(一次并购新浪,一次搞盛大盒子),但都没有见效。OPOB的起点是极高的,但伴随而来的,则是问题是极多的。这一次,盛大剑指的是成为中文最大的著作权交易集散地,这种通吃产业链式的强悍作风,和陈天桥当年孤注一掷搞传奇是一脉相承的。传奇的传奇地位由当年他的执行力铸就,这次,还要加上一个:协调力。

如果盛大文学上市的话,如果我是一个证券分析师的话,对这个OPOB战略,我给出的交易提示将会是:谨慎乐观,继续观望。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电子阅读器与我们的未来

星期五, 二月 26th, 2010

本文刊发于最近一期的《21世纪经济报道》,是连载式专栏“后媒体时代的媒介融合” 之二十五。这篇东西是我对于电子阅读器迄今为止最“官方”的一种讨论,比较随意和更直接表达我观点的可以点击这里这里

———————— 全文的分割线 ————————

08年6月份,东方网上有一则新闻,提到了一个我们需要正视的数字:“2007年中国人的图书阅读率(每年至少读一本书的读者在识字者中的比例)仅为34%。”在这个由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进行的调查中,我们历年的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1999年是60.4%,到2003年还有51.7%,2005年时为48.7%。另外一个需要警惕的数字是,07年这个阅读率,如果将样本缩小到18-19岁的年轻人时,没有读书习惯的高达45.9%,换句话说,离开高中后,有一半的人和书“say bye-bye”了。

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中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图书生产国,年出品书籍不下30万种。

不过,事态似乎在好转,因为到了08年,我们的阅读率回升到了49.3%(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反过来说,还是有一半多一点的识字人口不读书。

开卷有益是我们大部分人都同意的说法,在上述的阅读率调查中,9-13岁的阅读率是最高的,93.5%;0-8岁也有72.3%,很显然,这些未成年人(特别是8岁以下的儿童)是得到家长或者老师的驱动的。换而言之,大部分成年人认为还是应该读点书的(哪怕是教科书),虽然他们自己有一半已经不读书了。

为什么不读书?

经济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有近一半的人认为今天的书比较贵或者很贵。一本大概在200页左右的非专业简装书籍,我们认为价格在11元上下是合理的——去随便翻翻当当上的书目价格,就知道,除非是搞促销活动,这个数字是不太常见的。

另外一个问题是时间。工作太忙没时间读书是不读书比例最高的原因。不过,事实上我们不是没时间,而是时间碎片化了。大城市的交通状况其实让很多人有很多无聊的时间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只不过,没有这个习惯捧着本纸质书罢了。

不过,我想,最关键的原因不在这里(时间永远是最好的借口),人们并非不阅读,只是,不读书罢了。替代物就是:互联网。

互联网阅读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括快速阅读、非线性阅读(布满超链接的文字可以让阅读者跳来跳去)、互动式阅读,不过,我认为,还有一点影响至关重要:免费阅读。对报纸收费的不看好已经说明,我们今天大部分的普通人认为:信息,应该是免费的。

大洋彼岸,一款名为“kindle”由全球最大在线书店Amazon打造的电子阅读器横空出世。这被认为21世纪以来排名在前十的杀手级应用的销售极其火爆。这款阅读器的价格在2000元人民币左右,通过这个阅读器,人们可以用大致在10美元左右的价格买到那些纸质书要卖几十美元的电子书。在09年第一季度,这款电子阅读器拿下了北美10%的图书市场。

随着kindle的火爆,国内也很有些企业闻风而动。汉王就是其中一家颇具实力的公司。它的董事长很兴奋地认为,属于汉王的时代终于到了——这个说法还要经过市场的检验,不过,我丝毫不怀疑,属于电子阅读器的时代即将到来。

电子阅读器可以让人们以很低廉乃至免费的价格(我也不想讳言,网路上充斥着不要钱的电子书)获得各种各样的书籍,电子阅读器也能充分利用人们当今的碎片化空闲(比如,在漫长的地铁搭乘中或者坐在机舱里傻等被延误的航班起飞),通过一些技术上的小小革新,电子阅读器里的内容通常可以布满超链接形成一种非线性阅读,电子阅读器还可以让你小小的蜗居(或者学校宿舍)里不再需要书架而且对书籍的整理保存比有书架来得更好。中国人的山寨精神很强,所以我也一点不怀疑,通行各种包括TXT、DOC、PDF、CHM哪怕是古怪的CAJ文本格式的电子阅读器会诞生。如果电子阅读器支持一些手写功能(这个在技术上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写个微博,发布个短书评让别人分享,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对于书商而言,电子阅读器也许不一定是什么值得兴奋的好东西,它会逼迫书商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它的拷贝——不过可以想想销量增加的美好未来,甚至还要面对一场艰巨的打击盗版之战。对于书店而言,或许可以以成本更低的便利店的形式存在,因为它主要在出售电子拷贝而不是纸质书,也无需囤货。星罗密布的电子书店让人们更容易接触书以及找到自己想要的书。

对于阅读而言,电子阅读器具备“救赎”的可能,因为它让人们的阅读变得更低成本,更高接触,更易行为之。

也许,在未来,传统意义上的买书频率不可避免地要下降,但对于全民阅读率,我乐观地相信,会有显著的提高。而对于一个社会而言,“读书人”增加了,将势必对未来的文明,产生深远的影响。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内容和介质的分离

星期四, 二月 25th, 2010

关于电子阅读器,意犹未尽,再唠叨两句。

在电子媒介时代没有到来之前,内容和介质(或者就叫媒介),是混在一起的。比如说书,一本书的内容和这本书所构成的介质无法分离。谁也不会去买一本没有字的书,而离开了纸张,文字就无法具象表现出来。报纸、杂志都是这样的。

于是,对内容的把控,是通过对介质的把控来完成的。有所谓的书号和刊号。类似的许可证制度,其实是通过对这个介质的审核,完成对内容的审核。如果你没有一个刊号(书号,或者什么准印证),自己买了上万张纸去印刷内容,然后进行大众传播,这叫“非法出版物”,合理合法地可以把这个东西给禁止掉。

电子媒介到来以后,内容和介质出现了分离。比如你买一个电视机,其实根本不是在买里面的内容:事实上,你为了看里面的内容,有可能还需要再支付一笔钱。不过,由于频率的稀缺,许可证制度就落实在频率上。谁没有获得许可就利用某个频率进行广播(视频的或音频的),那也是有法可依地将这个东西给禁止掉。而至于有线的,工程浩大,成本高昂,不是一个人能干的。

到了网络时代,频率不成问题了。电脑和互联网上的内容也是分离的。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怎么办呢?于是,就想出了备案或者经营许可证的制度,对网站进行许可审核(也就是管理内容生产者)。如果是境外的网站,本国法律够不着的,还可以利用技术手段“保护”一下我们善良的国民。但是,有一点是事实,这种对内容的把控,已经不像网络时代之前那样“十全十美”了。

电子阅读器也是一种电子媒介,同样,它也将内容和介质分离开来。一个PDF文件是很难要求说:任何一个PDF文件都必须申请个备案或者许可证的,即使这个PDF文件有书的嫌疑。事实上,电子阅读器已经使得书还是文档变得非常难以区分。我或者换种说法: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出“书”了。

与互联网不同的事,文档属于“端”的性质,我一旦获得一个PDF文档,就是获得一个拷贝,只要我不想删,它就永远保存在那里,甚至变出更多的拷贝。网页属于“云”的性质,网页被删除了,如果不使用快照,那就没有了。如果删除得及时一点,那是连快照都没有的。

过往的书,有的其实印量很小,可能几百本,很难说这就是个大众传播的传播层级。但可以忽略这个问题,只要是实体出版物,通通按照出版物法规来管理。但文档这个东西很难弄,说它不是公开出版物吧,有的文档真得有极其广泛的传播层级;说它是公开出版物吧,难道我拿word写个日记也要申请许可证?

电子阅读器使得内容彻底摆脱了介质的约束,而内容本身又变得十分微妙:你很难定义某一种内容是大众的,某一种内容是私人的。

而电子阅读器对这个社会的意义,在我看来,便在这里。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我很看好山寨电子阅读器

星期三, 二月 24th, 2010

前两天给21世纪经济报道码了篇稿子,主题就是“我很看好电子阅读器”。我认为电子阅读器可以提高人们“读书”的比率,并由此推动社会的发展。具体为何,本篇博文我就不写了,可以参看我回头发出来的那个稿子(刊印之后)。

但是,给报纸写东西,要写得四平八稳一点,我不可能在印刷媒体大谈有盗版嫌疑的网上遍布的电子书。实际上,我更看好的,是山寨电子阅读器。

以汉王为首的一些“正规电子阅读器”公司,号称他们拥有多少多少书籍的版权——不过好像没有一家有超过百万种之巨的——在我看来,根本不是他们的优势,而是他们的劣势。由于他们握有正规版权,为了最大化他们这个版权的利益,他们势必要去对电子书做一些格式上的处理(比如弄一个什么新的文件格式),而不能听由大众去free(这个词多义)地分发这些电子书。除非,他们根本不在意这个所谓的优势。

用文件格式来防范风险的,Realplay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山寨电子阅读器没有这个负担,有理由相信,山寨电子阅读器会尽可能地去兼容所有的文件格式,TXT/DOC/DOCX/PDF,甚至CAJ那种古里古怪的格式。而对于一款阅读器而言,兼容,是很重要的USP(独特销售点)。

我们可以回首当年的MP3播放器,没有任何一家厂商会说:我拥有多少多少音乐的版权,所以我会卖得很好。根本上,一个人去购买MP3播放器就是为了让ta大量从网上free地下载下来的MP3有东西可以播放罢了。即使是IPOD,我倒是想问问,在这个国家,有几个IPOD的用户是从ITUNE上老老实实地花着美刀买歌的?(不过,说句实话,往IPOD里拷贝MP3实在不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所以我还是用回爱国者算球)

设计感、兼容性、易操作、续航能力、阅读感,等等硬件性能,都是一款阅读(播放)器的核心售卖指标。这个产业里,谁如果想去上下整合产业(也就是购买版权),会进退失据: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花了大代价的版权。而至于电子阅读器究竟拿来看什么,这不是厂商需要关心的。互联网上到处都是电子书,这一点,是现实。

所以同样是卖书的老大,当当至今没有做电子阅读器的原因,我猜就和这个有关:目前它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实体书,阅读器对它来说很就纠结:做吧,花了大代价好不容易谈妥了版权问题,怎么保护?要不要保护?如果保护,兼容性成问题,怕消费者不买账;如果不保护,电子书的销售收入肯定填不了实体书的销售锐减造成的那个坑 —— 更重要的是,如果设计感兼容性易操作都做得一级棒,自有人会去破解它让它能够很容易地载入各种格式的文本。

围脖上有人如是说:

电子阅读器风头正旺,无数企业纷纷投入。这感觉很象09年年初“3G”概念盛行,结果因为3G服务跟不上,反而成就了“上网卡”等硬件产品的售卖,运营商其实很尴尬。反观各个涉足电子阅读器的厂商,产品再好,内容严重滞后,也是行业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内容为王”是永远的硬道理!

说句大不敬的实话,有点扯淡了:对于阅读器而言,内容怎么可能严重滞后。

至于山寨电子阅读器里究竟是正版电子书还是盗版电子书,那就别瞎操心了。一个造菜刀的企业绝对没有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去问一句:对不起,尊敬的消费者,您买菜刀不是为了去杀人吧?

UPDATE:或许有人以为我指的内容是网上同样司空见惯的穿越小说,抱歉,和我相熟的人都知道,别说穿越小说,我连小说都很少看。除了穿越小说,网上还有大把的其它书籍,比如这里。而有时候我在豆瓣上所看到的那些专业书籍依然有成千上百的人要读或者读过,我就感觉,专业书籍还是有读者群体的。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