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新营销漫谈’ Category

iPad的奇迹告诉我们什么?

星期日, 十二月 5th, 2010

平板电脑iPad是一个奇迹,它只用了28天就达到了100万的销售规模,排在任天堂的WII和DS之后,这两个分别是13天和15天。考虑到任天堂两款东东都是游戏机的因素,iPad作为一个不完全是用来游戏的东西,让其它数码设备不免汗颜。

最近参加了艾瑞组织的营销论坛,就其中一场客串了一回主持。我在主持过程中,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iPad如此成功,似乎看上去它压根就没怎么做营销嘛!你看得到它在网上的banner么?看得到它拼命投放广告么?看得到它去有意识地指引什么口碑营销么?

一位与会嘉宾所提到的“饥渴营销”应该是一种营销手法,有意识的控制出货量的确能撬动这个所谓的平板电脑市场——iPad之前,它都不是一个市场。但饥渴营销应该不是iPad营销手法的主要手段,它只是在启动之初,达到一种战术性目的罢了。

另外一个嘉宾则提到一个更有趣的技巧,那就是其实苹果是投入大量的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的,但它经常进行变化。变化的原因在于,它一直在琢磨这个市场人们对什么关键词更有兴趣——或者换一种说法,对什么概念更有兴趣。在我们惊叹于苹果的产品是那么得满足我们的兴趣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问这样一个问题:乔布斯怎么知道的?

在公开的一次场合中,乔布斯说做苹果产品从来不进行调研。但我很怀疑这个回答。因为从iPod(360天到100万销量)、iPhone(74天到100万销量)一直到iPad,乔布斯一次蒙对了还能理解,但次次都打中消费者心理,且一次比一次做得好,不能仅仅归功于他对消费者心理有感觉这么一种说法。我深信无疑的是,苹果在刺探这个市场,并进行数据分析,然后才开始设计他们的产品,并在制造中,会不断地进行调整。

如何刺探的,应该是苹果的最高机密之一,我们作为外人恐怕难以知晓。但即便仅仅是这样一种策略,也可以给我们带来一种方法上的理念革新,那就是:在数字时代,营销在产品之前。

很多公司在开始做一个产品之前,他们的确会做一些消费者洞察之类的调研工作(如果这个公司还算有实力的话),但就我所看到的,其实很多调研并不靠谱。他们所雇用的市调公司(或者就是他们自己),在调研方法上是有很大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并不是真正地随机抽取目标消费者,而是似乎带有朋友关系的抽取:比如雇员的朋友来参与一次调研。缺少随机性,使得调研结果很没有普遍代表意义上的效度,最后根据这么个调研弄出来的产品,不能击中市场,也就毫不奇怪了。

缺少随机性的原因就是试图省钱——大规模的高覆盖地区的随机调研没几十万拿不下来。苹果的做法,则是利用搜索引擎的高度普及,通过购买关键词来侦测哪些概念容易得到目标用户的欢迎。按照不点击不付费的搜索广告原则,这种做法其实耗费并不多,但很显然,这种做法相当有效。

当一个产品的概念的确能满足用户心理的时候,这个产品就是“好产品”,如果辅之以质量上的完美监控和初期的饥渴营销,这款产品刚进入市场便能引发追捧,基本上是毋庸置疑的,而随之跟来的口碑营销,那几乎是不需要策划的。

互联网的口碑营销,相当热门,也催生了“五毛”这个行当。但如果产品已经定型,五毛能做的事,也就只能拣好的说了。我今天越来越怀疑,口碑作为一种营销的可能。真正的口碑,应当是产品自身的魅力而自觉促发的。而如何做到一点,苹果的搜索前置术,是颇可玩味的。

事实上,我个人一贯的观念就是,在今天这个媒体普及到有自媒体的时代,产品本身,比营销重要得多,或者换而言之,营销工具,应该在产品实施之前被实施,也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你的产品是能够进入大众自发为你营销的传播环节中的。

—— 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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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Tech的应用图解——中文编译

星期四, 十月 7th, 2010

三个老外,做了一张看上去蛮牛×哄哄的图,我称之为“社会化技术的应用图解”。原图极大,我做了小小的编译工作,分解为六个图,贴在这里。

这六个图,分指的是在商业组织中的六个面向。很遗憾,财务这个重要维度没有指向。

运营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1

发展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2

领导力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3

品牌及声誉管理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4

客户服务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5

获取及维系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6

全图的中文编译版在这里,或这里,图片大小1.6M,压缩包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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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门的组织定位

星期三, 十月 6th, 2010

大概个把月前,一份大众读物性质的杂志的市场总监在网上和我诉苦。作为组织营销部门的负责人,她的职责是在这本杂志的既定目标读者群体中尽可能地提高杂志知名度和美誉度。不过,她有点沮丧地发现,这本杂志的内容有那么点不尽如人意,拿着这样的内容,她很苦恼她的品牌推广行为该如何展开。

类似的烦恼,其实对于很多搞市场的而言,很久以前就有了。只不过,随着社会化媒体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使用,他们的无力感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强。这些人的无力感来自于他们今天需要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怀疑、批评和斥责,但他们根本无力改变,这一点,对于“危机公关”特别明显。

有一点现实似乎很多企业的最高层忽略了,那就是其实当代社会是一个媒介社会。人们获知信息大部分依靠的都是媒介。然而,同样的,当代社会的媒介环境和十数年的媒介环境完全不同。这个媒介环境最典型的特征就是,过往也只能打打消费者投诉热线的沉默的买方,他们能发声了,这个特征很多组织高层也不是没有意识到,只是他们的反应,显得有些过于保守。他们依然把营销部门仅仅视为一个传播部门,而没有将营销部门放置到整个组织的拉动位置上。

在传统的组织架构里,营销者其实是一个跟随者的角色,所有的原料都已经在那里了,产品也好,包装也好,售价也好,定位也好,等等等等。然后老大发话了:我给你那么多钱,去,把这个推广给我做了。

当媒介环境这个社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时,主要和媒介打交道的营销推广部门却没有在组织中发生任何变化,这就是品牌推广者越来越无力的根源。他们只能去收集市场上的声音,然后反馈到组织高层,但之后,和他们一点没关系都没有。

社会化媒体的大行其道,让组织和消费者有了对话的可能,但在这种对话上,以前常用的其实根本上属于自说自话性质的宣传技巧,是没有什么作用的。消费者非常实际,他们直接拷问的是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组织和营销者都已经明白,在社会化媒体上,他们需要和消费者平等对话、双向沟通。他们也知道投身到社会化媒体中,比如据说在新浪微博上已经有2500家经过认证的商业帐号。但这些帐号,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起到一个传声筒的目的罢了,比过去好一点的仅仅是:一个双向的传声筒。

就如同自然世界中环境逼迫物种做出根本性的进化一样,媒介环境的巨变,迫使品牌公司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组织体系层面上的变化,而不是仅仅建立一个双向的传声筒。的确,需要给市场部门更大的权力,这种权力的表现在于,他们能在生产环节中发出他们的声音,而不是还只是摆弄组织的外部沟通事务。本文开头的那位市场总监狠下心来,在老板的支持下,抛开杂志主编可能有的想法,坐到了内部的编务会议上去发表关于修订内容的意见。新的一期,至少对于她这个推广者而言,她告诉我,MKT部门,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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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当期的《成功营销》专栏。

这篇文章的最后部分,可能涉及到一个这样的问题:让市场推广部门插手内容制造流程,是不是妥当?标准的新闻专业主义告诉我们,采编要和营销部门分离,但采编和自己的推广部门呢?完全迎合读者的要求,是不是一种媚俗的表现?媒体是不是该坚守一些什么哪怕和大众做对?虽然我认为,这其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毕竟,已经远离我这篇小文所关注的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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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团购么?

星期三, 十月 6th, 2010

团购这个东西,现在很火。国内搞团购的网站据说已经到了“千团大战”的程度。从营销者的角度来看,这个很时髦的东西,需要值得注意:它该不该列入本组织的营销战术中?

有一本周刊杂志,最近的一期,编者在扉页上不无惊喜地写道:在某团购网站××网上线销售,第一个小时,90份;第一天,4288份;第三天团购结束,共卖出全年杂志7311套——其中90%以上还是第一次订阅。

增加了7311个订户,的确是个不错的成绩。不过,代价是什么呢?4.1折。这本杂志在这7311个订户身上牺牲了205万收入,这里面还不包括这家杂志社可能要给到的团购活动的执行推广费用(4.1折价格的分成或按量提佣)。这200万的牺牲,究竟值得么?

这件事很难说。因为对于杂志而言,发行受损可以用广告来弥补。换句话说,销售出一本杂志的订阅,并不是产品变现环节的结束,恰恰相反,只是一个开始。订阅用户的增加,可以提升广告售卖的可能。这里的90%是第一次订阅变得很重要,因为这是发行量的净增加。至于7311个低价订阅的订户所引起的200万损失能不能用多卖200万广告来贴补,现在断言还为时过早。

但这个小小的行销案例,的确能发现一些类似操作法则的东西。也就是说,什么时候你应该介入团购?

第一点就是团购这种销售行为,对于组织而言,仅仅是销售的开始。比如说,饭店可以利用一道菜极低乃至免费的价格来吸引食客,但一般意义上,食客到达后总是还要再点几个菜的,这种可以再次销售的消费行为,是值得去团购一把的。

另外的例子就是化妆品销售。利用非常便宜的价格将潜在消费者吸引到柜台上,再由经过培训的地面销售人员兜售出更多的化妆品是可能的。比如说,团购的物品只是一套系列中的一个,地面销售人员有很大的机会将整套产品全部销售出去。

可以这么说,团购销售是一次销售的终结的,该产品不适合搞团购。

第二点在于团购比较利于新品,因为新品不会发生销售转移。一款大众意义上都在消费的产品,做团购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那就是存货处理。没有什么致命的质量问题,通过团购来进行甩卖,是一种快速回笼资金出清存货的有效手段。

第三点则在于没有品牌号召力的产品,轻易不要尝试团购。名不见经传的新产品,通过团购,消费者意识占有率中极容易对该产品的价格产生误解:这就该是一个2折3折的低价。而且,没有品牌号召力支持的团购销售,基本上很难在消费者那里建立忠诚度。某种角度讲,团购是一项拉动销售的行为,而不是一起品牌推广案。

既然是一种与促进销售达成有关的营销战术,那么,团购之后,是可以进行数字测算的。比如以化妆品为例,在一场团购之后,地面增量收入究竟达成多少是有数字的,这种增量收入是否能够填补到该产品团购后所导致的损失也是可以计算的,另外,还不要忘记为此可能投入的直接销售人员的培训。如果算下来是个收入大于损失的正数,就可以去再次尝试。反之,就立刻停止,或者尝试减少折扣率。

不要轻信什么通过这次团购,可以扩大你的品牌知名度,继而未来消费者还会再次用比较高的价格来消费你的产品。这种话语可能成立,但相当难以判断和测算。从目前的团购市场来看,团购一族基本上属于集体前来集体撤退的一族,他们奔波于各种各样的团购网站上,用最便宜的价格来购买产品或服务,至于他们日后是否会重复消费,相当没谱的事。

不过,这不意味着你可以减少产品或服务的品质。要知道,满意的情况下未必有口碑帮助你,但不满意的情况下,十之八九,这些互联网时髦应用使用者,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来批判你。

所以,本文一开头就是用这么一个词来形容团购的:一种营销战术。这只是一次性增加销量的可测算的战术动作,不要想得太过复杂,太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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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新营销》第10期专栏,刊载标题为“团购,只是一种营销战术”。

文中关于那个杂志的例子,其实还更复杂一些,有两个维度,有鉴于版面的原因,我略去了:

第一个维度,关于4.1折到底折扣了多少收入。杂志不见得会以100%的价格在那里发行——比如杂志自己就会以8折9折的水平去直接兜售给订户。如果杂志通过渠道去单卖,也会要给渠道费用,即使通过邮局走发行,也要给邮局费用。所以,文中所提的200万收入损失,只是一个理想值,不是真实水平。

第二个维度,杂志每本杂志的成本究竟几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单位成本曲线是下降的。前一千本杂志的平均成本,和最后一千本的,显然不同。

文中所提200万,只是为行文方便而已。真实的分析,还需要更罗嗦一些,我也懒得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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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的烦恼

星期三, 五月 19th, 2010

刊发于今年第五期《新营销》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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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最近应该有点烦,一场夭折的“优惠券秒杀”活动把它拖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危机之中。网上对它的质疑声很多,但截止到我写这篇文章之时,差不多一周过去了,肯德基依然保持沉默。

肯德基发放优惠券由来已久,利用优惠券扩大生意总额也是很常规的促销手段。在网上,肯德基提供优惠券下载,但后来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它又随后宣布,第二批第三批的优惠券属于“有人假冒”,故而肯德基一概不予认可,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这次秒杀活动的被中止。但网上舆论并没有接受这种说法,拷问之声还是到处可见。

这场危机的处理,肯德基是有些失分的,至少没有及时去向公众澄清它所谓的事实真相。但这种失分有些低级错误,不是这篇文章想讨论的对象。我从这个危机中,感觉到了另外一种东西,那就是肯德基的定位,非常之模糊。

很多年前,它的对手麦当劳就已经开始布局转型:目标消费者从小孩向年轻人。这个转型是相当漫长的,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营销策划,从广告到公关,从产品到店堂,麦当劳努力地在改变着自己。但肯德基始终有那么点以不变应万变的意思,还是坚持当初的小孩+社区的定位不动摇。关于这个推测,我在肯德基公关部门的朋友也证实了这一点。

家庭味是肯德基很推崇的营销着力点:一家老小在肯德基全家桶前其乐融融是它的经典广告画面。但跑到淘宝上去“秒杀”优惠券,始终让人感觉到这是麦当劳的手法,而不是注重家庭味的肯德基该做的。这场活动的策划,无论是否产生了后来的危机,都可以说明两点:要么就是肯德基对自身定位的开始摇摆,要么就是活动策划者压根没吃透肯德基这个品牌的内涵精神。

品牌形象一旦定位下来,所有涉及到公关意义的营销活动都必须是为它服务的,如此才保证每一笔推广费用都或多或少起到一些作用。比如这个优惠券活动,往小区里的家庭邮政信箱里派发,挂在自己官网上作为一个常备项目供人下载,都是纯为了提高销量而做的促销活动,那是没有问题的。但众所周知的是,秒杀这种方式,某种程度上已经带有“品牌推广”的目的,事关公关层面,就必须要考虑是否契合品牌定位了。

上海世博会临近,出于一些城市形象的要求,大量的流动早餐摊位被清理,于是各个快餐厅都意识到是一次抢夺市场的机会。肯德基推出学生早餐活动,我的这位做公关的朋友和我闲聊起这个活动的具体策划。而我的意见则是,如果仅仅是在世博会期间将销量做上去,那就尽可以在门店里做一些推广活动,或者进入小区也未尝不可。但如果要做媒体层面的大规模公关宣传是有问题的。通常情况下的学生早上上课途中所食用的早餐和家庭定位的距离不是说一丝没有,但无疑,委实远了一点。

肯德基在全球,基本上都在尾随麦当劳,唯独在中国大陆地区,生生地将快餐老大麦当劳压倒。这其实和它较早进入大陆地区不无关系。二十年余年来,肯德基一直采用的是稳健的操作手法,但在时代变迁的面前,它或许真到了要好好思考自己的品牌战略问题了。

顺便说一句,在这场秒杀活动中,网友们蜂拥而至。有评论揣测说肯德基觉得来的人实在太多让利太大故而临时终止了这项活动云云。这类属于阴谋论的猜测并无多大意义,但从侧面反应出,肯德基还是有相当多的年轻消费群体。面对这个品牌使用上极易喜新厌旧的群体,肯德基二十年来可以说是不变也可以说是传统的品牌形象,是不是该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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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对话型媒体的对话营销

星期四, 五月 6th, 2010

有时候给杂志写东西是有些让人小小纠结的,那就是时效性。这篇东西成稿于今年1月头上,结果刊发于3月的《销售与市场》,中间我还忘记了我写过这么一篇东西(哈哈,别笑,真的,我甚至把这篇东西当成给《新营销》的专栏发了过去,《新营销》主编目光如炬,说老魏啊,你这不是给了《销售与市场》了嘛)。

故而,这篇东西从今天来看,未免有点炒冷饭了,这儿也就是做个收录。近来有个机会,可以深入新浪微博的后台数据,等到做了一些实打实的数据分析后,再行撰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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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的确蛮同情一些商业组织的,决策了半天,开了N个会后,最后决定在某个时间点让利20%来获取更多的客户和销售额增长。他们将原来售价为100万的货物现在以8折的价格出售,在少获取了20万的收入的同时,他们还必须为这条信息的传播付出更大的代价:很有可能超过20万的让别人知道这个好消息的广告费——巷子够深的话,好酒也不见得卖得动。

在最近的一期《南方都市周刊》上,一篇名为《微博营销 140个字的淘金游戏》写道:

11月20日,朱菲在新浪微博上突然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想知道为什么出了个陈水扁吗?请看《我们台湾这些年》’。朱菲将这则微博进行了转载。在这个简单的操作之后,关注朱菲的300多个粉丝也先后看到这条微博,她与她的粉丝在不经意间都成了这本书的微博营销链上的一环。

这就是“链式传播”的力量。从信息源头开始,理论上,无数个人会成为信息接收者以及信息传播者,整个传播链条是无限漫长的,链条上的每个信息接收者都有可能成为传播者乃至消费者(响应了这个商业活动)。而这一传播过程,很有可能,是免费的。而带来的效果,一个极端例子就是KFC利用微博发布它的优惠券的下载地址,结果导致下载优惠券网页的瘫痪——蜂拥而至的访问者迅速挤爆了服务器。

利用互联网搞商务行为起家的Dell,应该是利用微博做营销的尝鲜者。在去年,Dell在国外首屈一指的微博网站Twitter上拥有150万个关注者:这也就是说,Dell如果发布一条折扣销售信息,便有150万人知晓,并且,存在一种可能——比如20%的人——再次转发这条信息让他们的关注者看到。利用微博来做营销,根据戴尔网络业务部门副总裁马尼士-梅塔(Manish Mehta)所说:“Dell通过Twitter接触到12个国家的Twitter用户,其中包括美国、巴西、墨西哥、中国和日本。仅巴西Twitter用户就在过去8个月中支付了80万美元。”而整个在Twitter上的营销活动已为Dell产生逾650万美元的新增收入。而这一切,Dell并没有为之投入广告费用。

微博的即时性是可以为一些特殊的商业组织所利用的,比如美国有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煎玉米卷流动快餐店Kogi,利用微博发布信息实时把快餐车的位置进行即时通报。这方便了很多对这种快餐感兴趣的人做消费决策:去哪里?何时去?如果快餐车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到达预订的位置,kogi也利用微博进行解释。这项服务赢得了第一批顾客的心,在微博朋友圈中,口碑的广播速度非常迅速,很快,Kogi就广为人知。今天,Kogi是美国知名度最高的流动餐馆之一,甚至被包括《纽约时报》、《新闻周刊》等在内的主流媒体所报道。

除了即时性,微博的传播机制也是非常有趣的:一种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混合的机制。从Dell的官方帐号到它的150万个关注者之间的传播过程应该视为一种大众传播——商家对用户的宣传。而150万关注者中的部分人再次转发这些信息给他们的关注者,以及这个过程的不断重复,可以视为一种人际传播——用户之间的口耳相传。微博营销的有趣点在于后者:一条免费的理论上无限的传播链条,以及在这根链条上,商家能够随时切入进去:比如张三转发给李四时附带了一个类似“我也有些不明白这个商家想干什么”的评论,商家是可见的并可参与进去解释的。

在几年前,博客非常兴盛的时候,我注意到博客是有链式传播的可能的。也就是一个博客延续着另外一个博客的话题进行讨论。当时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长尾理论》这本书。在英文版问世和中文版出版前后半年时间里,有大量的中国博客在接力棒式地讨论这本书。结果,这本书中文甫一出现,便立刻登上当当的畅销书榜。

但显然,博客的链式传播还是有些先天限制的。一来博客的撰写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写上千八百字,说实话,对很多人是一个挑战。二来博客话题的延续需要一些技术手段——当一个博客要告知TA这篇文章是延续另外一个博客的一篇文章的时候,TA至少要懂得如何部署反向链接,或者,怎么使用TRACKBACK(天,这太技术化了,我就不解释了)。《长尾理论》本来就是面向一群对IT新媒体感兴趣的人的书,于是技术不会成为他们的障碍。但对于更多的和技术啦新媒体啦无关的商业推广,博客的链式传播是会受到限制的。

但微博却排除了这种障碍。写上一句简短的话对很多人来说不是问题,如果你连一句简单的话都懒得写,也是可以玩微博的:点击“转发”按钮,转发王五的某条信息。这一行为本身就成为你的某一条微博信息(在twitter里,被称为tweet,这个行为被称为retweet)。文字要求的低门槛和技术上的无障碍,使得链式传播本身是成立的,如果话题够有吸引力,传播链条会很长。

奥兰多海洋世界(Sea World Orlando),是仅次于圣地亚哥(SeaWorld Adventure Park San Diego)的全球第二大海洋主题乐园,就曾经利用微博做过营销。它寻找了九个在twitter上拥有大量的关注者的用户来发布与海洋世界有关的信息。这九个帐号合计起来有167630个关注者(不过事实上,会有重复计算,也就是某个帐号可能关注了这九个人中的多个)。在整个营销活动中,一共发出了2086条微博信息,最后抵达的账户数是:529368——也就是将近53万人被奥兰多海洋世界的信息所覆盖(reach)。

不过,在社会化营销的讨论中,许多人会太着眼于这种口耳相传,而忽略第一阶段的决定性力量。换句话说,在我看来,没有第一层的大众传播力量,后面的人际传播便无从谈起。奥兰多的例子其实是它雇佣了九个有大众传播力量的微博使用者在帮助它——很有可能并非无偿的。如果奥兰多自己开设帐号做推广,恐怕是起不到如此优异的营销成绩的。不过,有趣的是,大众传播这一渠道的建立,却是和“对话“有关的。

微博是有评论机制的,对于一个帐号发布出来的任何信息,其他人都可以评论。有的评论是没有回复期待的,但有的却期盼着那个帐号给出回应。一个商业组织建立了一个微博帐号,然后就纯粹在那里发布信息却从不和其他人互动,实在是有些自说自话。所有人都看到了Dell拥有150万关注者,但却没有看到,Dell是如何知名的一个品牌。在大多数时候,很多商业组织,并没有强悍到建立一个微博帐号,就有——别说150万,1.5万都会成很大的问题。

一家名为bivings的机构,研究了美国排名前100的报纸的300个微博帐号(有的报社不止一个帐号)。在这300个帐号中,平均每个帐号拥有17717个关注者——看上去不错,但等一下,在排除了4个拥有10万个关注者的帐号后,这个平均数一下子降低到3477个。也就是说,即使是市场中排名前100的报纸品牌,在微博上建立帐号,想获得数以万计的关注者,都不是那么容易的。

事实上,这些报业微博帐号和他人的互动频率是很低的。Bivings发现,有33%的报业twitter帐号在与读者的互动中回复了约1%的信息,有15%的报业twitter帐号从来没有与读者进行过互动。这些帐号已经彻底蜕变为报社的一个宣传喇叭,而在今天这个社会,一个纯用来做单向宣传的喇叭,又有几个人会跟从呢?

商业组织在利用微博做营销的时候,需要尽力避免的陷阱就是将微博纯粹当成组织的新一根的宣传通道。他们架设微博帐号,然后随便挑选一个实习生,让TA去发布一些商业信息。这种忽视与受众对话的方式(实习生在公司现实的低阶位置,使得TA即使有心和用户对话,都无法做到),是无法得到更多人成为你的关注者,也就更不用谈这些关注者再帮你转发商业信息。如果做得再过分一点,频繁地发布商业信息,那么,即使成为关注者的用户都会切断和你之间的联系:除了极其忠诚的粉丝级消费者,没人受得了你成天唠唠叨叨式的冷冰冰的商业垃圾广告:这已经和垃圾邮件没什么两样了。

微博营销的美妙点的确在于费用极其低廉的无限层级传播,但要做到登高一呼天下景从的,还是来自于用户对于这个帐号的信任,而这种信任的背后,却是不断的对话所铸就的。故而,有人说,微博就是对话型媒体,此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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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危机公关的实例

星期三, 四月 21st, 2010

刊发于《新营销》今年第四期,刊载标题为《“弱者”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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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周末的下午,前夜通宵干活的我决定叫个外卖,填饱了肚子后便倒头去睡个午觉。我选择了一家著名的快餐店(为了避免有写软文的嫌疑,这里就不公布这家快餐店的名字了),打了400电话订了餐,看看时间:下午1点多一点。

然后就开始进入漫长的等待。我充分理解周末下午一点多这家快餐店的忙碌,也听到了订餐员告诉我需要半个小时才能送到。但到了2点半的时候,我已经无法忍耐,又饿又困之下,我拿起了电话去投诉。

400电话把我直接转到了离我家最近的那家连锁,他们说会查一下,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饿得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去和他们发脾气或者较真,也似乎由于饿过了头懒得再去叫一份什么快餐。但我心里暗暗拿定了主意,以后投奔到这家快餐集团的竞争对手那里去:那是另外一家很著名的连锁集团。

大概到了3点多,门铃响了,送餐员到了,我一肚子火气地去开门,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虽然没有让我在生理上缓解饿和困的感受,但在心理上,前面那个主意,已经烟消云散。

送餐的看上去是一个很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兄弟,一脸的沧桑和实诚。他频频向我道歉,在递交我食物的时候,额外多给了我几份小吃,声称这是他们店长为表示歉意奉送的。我接过了食物,问了他一句,怎么搞的?这时,他才告诉我,是电脑出了故障,将这份订单误判为“货物送达”状态,于是,就出现了我大概两个钟头都没有拿到东西的结果。

一个汉堡包下肚后,出于某种习惯,我开始分析整件事的逻辑。从结果而言,这家快餐店的做法的确打消了我不再成为它的消费者这个念头。如果说我那个念头对它是一个小小的“危机”的话,那么,它的危机公关,无疑是成功的。

那么,具体它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出面的人获得了我的认可:一个至少看上去是很实诚的人。我不想讳言的是,我在他面前有些优越感,以至于有这样的念头:和他较真似乎有欺负老实人之嫌。虽然他只是快餐店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送货员,但在那个时刻,他无疑就是快餐店的代表。当我这个消费者在他面前有优越感的时候,就意味着这家快餐店已经放低了身段。这一点相当重要。

其次,不厌其烦的道歉,并且,给出了一定的物质补偿——奉送了几份小吃——以表示这个歉意不是空口说说的。其实,我在这个快餐店用餐多次,从来不点这几份小吃,奉送来的,我依然不会吃。但它这一带有小恩小惠式的手段,的确让我感到了店长的诚意。

第三点,没有理由,或者说,没有借口。如果不是我追问一句,这位送货员不会开口向我解释为什么会送餐延误了两个小时之久。我个人以为,这一点并不是送货员受训练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这份实诚造成的木纳。但事实上,正是这份木纳,造成效果很好。要知道,一个又饿又困的消费者必然是情绪激动的,而在这份激动面前,主动声明理由通常将被视为抵赖诡辩而不会被接受。而让这个情绪激动的消费者在得到一些甜头之后情绪稳定下来时,让他自己提问,是最好的做法。

从这个事件出发,我们大致就可以得到一些危机公关的操作性原则:放低身段,诚恳道歉,施放一定的小恩小惠,以及,在利益相关人提问之前,不要说明危机诞生的理由。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处理危机的。他们采用的是另外一种做法:我要强过你头。具体表现在:尽可能地大声说话,不让消费者说话,用各种方式摆出强势。比较夸张的例子就是,美国几个企业巨头即将破产,总裁先生们去政府寻求援助还搭乘私人飞机前往——这一份高高在上,是任何一个利益相关人都无法接受的。

危机出现后,消费者是实际上的利益受损的受害者。但在处理上,首要的工作就是将自己转变为弱者。人类的同情心在这个时候会帮助企业良多。在转变为弱者之后,再进行具体的物质补偿,将会事半功倍——没有人会从心理上拒绝一个“弱者”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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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二):新媒体(互联网)实务书籍

星期四, 四月 1st, 2010

本篇打算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眼中的新媒体实务书籍,实务书籍重的是个“用”,如果是一本提供了几条可以马上操作并见效的实务书籍,那就值得一看了。原版的实务书籍我看得不多,也没什么好推荐的,译作或者本土写的实务书籍,在我眼里,有如下可以翻翻。

第二个类别:新媒体(互联网)实务书籍。

新浪之道

这本书的曾陈二位作者都是新浪的人,前者是新浪的财经频道主编,后来改做新媒体研究室主任,现在在干嘛,我不晓得;后者是大名鼎鼎的“新浪老沉”,新浪主舵者几易其人,陈彤大人一直安坐总编辑之职。

说起来,陈彤如果出自传或别人给他写个什么传记,倒是一本极好的职业经理人励志书。当年,陈彤只是新浪编外的一个BBS版主(新浪的原型就是一个只能保存50条帖子的BBS),一路奋斗,做到网络江湖中的大佬。而且这个大佬和别人不同的是:他并非老板——这让我想起了五代冯道,哈哈,开个玩笑。

新浪之道的核心:海量、快速,是陈彤提出来的网络新闻运营理念,这个web1.0的内容理念,我看今天还很有用处。我前年说过:2.0为体,1.0为用,直到今天,我认为在运营门户(包括水平门户和垂直门户)一类的网站时,依然成立。

网络营销实战密码

此书的书名实在起得通俗,但这本厚达400余页的书,我是我视野所及中关于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最好的实战派书籍。

作者昝辉,混迹于新加坡,对SEO极有心得,成名于他的博客文章《SEO每天一帖》。这本书虽然名为网络营销,但实际上的切入点是围绕电子商务的,在时下电子商务大热的时代,这本书就更有实战意义了。

网络营销有两个流派,其一是怎么卖产品,其二是怎么树品牌,此书重点在前者。我个人建议,任何打算在网上卖东西的人,都应该好好看看此书。

点石成金

这是一本关于网页设计的译作,但并不是谈网页设计的技术,而是谈网页设计的原理。换句话说,是讨论“用户访问体验”的。

有不少实际经过测试的提升用户体验的结论,细节到两条链接何者在上,何者在下,下拉式表单如何设计,等等。

此书较薄,仅200页不到,几天就可以看完,考虑到是本全彩的书,价格么,自然稍贵些。但总体而言,还是物有所值的。

在线为王

我为此书写过短书评,但说它是实战派书籍吧,委实有点牵强,因为这本书其实并没有提供多少提高网站点击率的具体方法,更多的是在探讨某种理念。

此书涉及到的搜索引擎的地方很多,但又不会教你到底怎么提高SEO。故而,我认为,这是一本“入门”性质的书,网络江湖混迹久的人,完全不用看这本书。

决胜SNS

SNS是时下热点,这个基于其实被大大误解的“六度理论”而诞生的网络应用,席卷了全球。SNS的标志性站点FaceBook按用户量计算,成为全球第三人口“大国”。而SNS化,更是很多新的应用的一个着力方向。

正因为如此,SNS是一个极大的而且很新的概念,要操控全局写这样的书,非常不易。故而此书也就是在SNS江湖中的每个点上做了一点涉及,并没有深挖下去。也正因为如此,我不推荐此书给SNS的资深运营者看(你大概都已经知道了),而是定义为:SNS入门书。

如果此书作者三人,能聚焦在SNS某个支线问题上,写上一本,应该更好。当然,这就很考究作者对SNS的理解和功力了。

PR2

我前面提到了一本卖东西的书,这本就是树品牌的书,顾名思义,是利用2.0平台和2.0理念进行公关运作的。

我这里做个小广告,如果有哪个出版社弄了这本书的版权打算翻译的话,记得找我啊,哈哈。

用谷歌关键词广告赚大钱

本来想着力推荐一把这本书,因为如何利用google adsense,这本书提供了极其详尽的细节方法。不过,时过境迁,如果你有一个主要面向海外互联网用户的网站的话,就看看这本书吧。如果不是,买本做个珍藏,算是个纪念?哈哈

(未完,待续)

郑重告示:读者诸君,如有好书,恳请不吝赐教,留贴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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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强大驱动力

星期三, 三月 10th, 2010

本文刊发于《新营销》本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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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过去的同事在网上和我说,她总觉得自己在营销上只知道一些皮毛。我建议她去找几本厚重的涉及到理论层面的书来看看,这样才能举一反三。她请我推荐一本。我给出的是一本价格超过200元的全彩精装的营销传播书籍。她没有任何犹豫,当即表示:立刻下单。

由于她现在在一家agency工作,自然我们就开始探讨关于营销上面的话题。现在她负责的一个客户试图在社会化媒体上做一些尝试,她觉得有些茫然。社会化媒体现在是一个很热的领域,但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展开。

我问她,就刚才买书这件事,你有没有思考过“立刻下单”的原因何在?这里面显然她需要是一个动机,但这个动机一开始是不存在的——因为她表示过一看厚重的书就头晕。这里面最重要的因素是我告诉她你应该看,而且,是我向她推荐了一本超贵的书。这里面,“信任”两个字是最强大的驱动力:她相信我还算是个行当里的所谓专家。

事实上,今天品牌组织和消费者之间,并不缺乏传播的渠道,媒体到处都是。要找到适合的消费者来传播组织想传播的信息,也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相比较而言,他们之间,更严重的问题是信任缺失。正如罗伯特•斯考伯在《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所说: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企业花了很多钱,也绞尽脑汁搞出了很多创意,结果却发现,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话,消费者不相信。为了让他们相信,企业只好增加投放的力度,于是,铺天盖地的广告便出现了。与其说是要让消费者注意到,不如说是对缺乏信任的一种弥补。这种弥补措施短期是可以奏效的,但时间长了,消费者开始厌烦并主动规避广告了,就变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效果不好——增加投放——效果恶化——再增加投放。

我始终认为,社会化媒体是一种组织和利益相关人的对话工具,而不是单纯的信息宣传。新浪微博最近很火爆——以至于新浪开年会,员工们都带了条围脖——于是不少商家入驻进去。在我有限的视野中,很多商家仅仅是建立一个帐号,然后不断地把自己想宣传的内容发布出去。但问题是,当没有多少人关注你的时候,你在那里大声呐喊,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有一家汽车厂商进驻了微博开设了官方帐号,它的做法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在不断地和别人互动。它先去关注很多人(目前是400多人),然后对在它发布的消息下留言的人进行回复。它的关注者在这样的行为中越卷越多,目前以近万人。通过这种互动,它不仅让更多的人注意到它的存在,也在和潜在的消费者拉近距离。

建立信任感,这是我认为社会化媒体最终的目的。一个值得信任并得到很多人关注的社会化媒体帐号对企业来说是无价之宝,而且在正确的使用方法下可以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带来包括社会效益在内的很多利益。但这种需要时日的做法看上去很多企业并没有这个耐心,他们采取的是另外一种做法。

新浪微博上有一个名为“后宫优雅”的帐号,这个用户不断地炫耀自己显贵的身份(例如家族动辄可以收购什么企业)以及广泛的人脉(例如和诸多明星都是姊妹兄妹的称呼)。这种炫耀到了后来看上去非常不像是真的,引来了大批围观者(有超过5万的关注者)。这个帐号的每句发言,都会有成千上百的评论或者转发,的确做到了火爆二字。

然而,它最后的两条发言都和一款网络游戏有关,有人便认为这其实是一个策划。通过某种耸人听闻的言语吸引关注者,操盘月余后露出真面目,使得大众对这款新游戏也留下印象。但据知名博客月光的数据统计,后宫优雅这四个字是炒热了,但那款游戏,显然没那么热。(具体可见月光的文章: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2076.html )

炒作,不是不可以进行的一种营销方式,但后宫优雅的这种营销方式(如果真得是和那款游戏有关的话),我并不认为是一个好的策划。因为根子上,它并不是以建立信任度为目标。事实上,后宫优雅后期的发言已经遭到了很多人对此人真实身份的质疑,更多的关注者只是来获取一份笑料。台上的人依然在卖力出演,但台下的人并非是一种欣赏,而是一种审丑后带来的滑稽感:看你笑话而已。这种没有任何信任度可言的营销方式,即使侥幸得手,也充其量就是得到别人听说了这款游戏罢了:至于这份听说,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策划者根本不知道。

回到开始的故事来。我的这位经人一句话就不假思索花200大洋买本理论书的朋友,对我所产生的信任也不是我单向向她不断传输信息的结果。我们同事一年有余,经常会因为工作关系,和我或多或少要进行“营销”这个专业问题的互动。她未必信服我说的每句话,但她很清楚地明白,我说的每句话至少我自己是相信的,说出来的话的背后的态度是诚恳的,所以,此人的推荐值得信赖。

同样的道理,社会化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人和人(或者叫帐号和帐号)之间的互动。利用这种互动可以建立起当今任何一个组织都最头疼的信任关系。如果仅仅是把它当成宣传渠道,以后宫优雅折腾数月最后搞出5万多关注者的结果,电视台一条广告也能达到这个效果,而且,费用未必就是后者高得离谱,毕竟,策划后宫优雅这么档子事,也是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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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篇文章,未必就是仅仅针对商业营销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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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企业的意义

星期二, 二月 16th, 2010

本文刊于《新营销》2010年第一期,标题被编辑改为《互联网的营销意义》。说实话,这个标题和文章有些“文不对题”,不过我的标题也没什么文采,呵呵,我起标题,一向是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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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很多企业利用互联网做了一些漂亮的营销战役(campaign),所谓漂亮,就是指成本低廉、效果显著(包括品牌意义上的和销量意义上的)。但总体来说,互联网的出现,并非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成本,反而在抬高。

利用网络进行营销,本质上是将网络视为一个媒体。但就媒体而言,它的经济学和一般商品的经济规律是不同的:大量的供给不会降低价格,却抬高了价格。随着网站越来越多——按照CNNIC在09年7月出具的调研报告数字,中国境内有306万个网站在运营,还不包括数以亿计的非独立域名的Blog站点——媒体大量供给后,商业组织接触受众的渠道也变得眼花缭乱,这使得它们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得到注意,于是,全球意义上的广告价格在每年上升:有数据说,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每年增加6个百分点。

绞尽脑汁的营销策划者拼命想出一些创意来降低“接触的成本”,这些创意的核心本质就是让受众去传播。这里不乏一些经典案例,比如“封杀王老吉”,比如“大堡礁招聘”,但套用一句网络流行用语,这些案例只是江湖中的传说:我不是说它们不存在,而是它们不可复制。

传统意义上的广告其实是一个不断复制的行为,投入一点钱做一支广告片,接下来就是在不同的电视台里不断地进行复制。复制得越多,效果越好。但如果把网络视频也加进来的话,企业赫然发现以前只要投10个视频媒体就能达到的效果,现在要投20个,而且,它们的价格并没有成倍的下降。但创意不同,你不可能封杀完王老吉后又去封杀健力宝,去年封杀了王老吉,今年不能再封杀一次。它的不可复制性,结果就是优秀的创意实现后,便离开了江湖,江湖,只有它们的传说。

所以,互联网对于企业来说,的确增加了很多投入,无论是金钱还是人力。通过一个好的创意使得互联网让自己的推广变得价廉物美是有可能性的,但,并不具备长期性和周期性。

那么,互联网对于企业的意义是负面的么?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我前面说的是,互联网抬高了企业的推广成本,并不是说互联网抬高了企业的成本。

即时的(比如MSN之类的软件)和异步的(比如电子邮件)通讯工具,是借助互联网的,而且,它们真的是彻底的免费的。即使你想要一个以自己企业域名为后缀的邮箱地址,如果规模不大的话,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一个典型应用。

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存在,可能需要更多的投入,但获取消费者对自己的态度,并不需要花大把银子去订各种报刊杂志了。网络上的信息也的确是免费的。现在做舆论环境扫描并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了,当然,这还是一件很费劳动力的事,不过在今天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现实点说,并非需要巨资。

互联网还可以使得一些古老的冷僻的商品得以卖出,但对于企业而言,未必需要长期备货。这就是所谓的长尾理论,但在我看来,其实就是“按需组织货源进行供给”。库存这个现金流的杀手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是无法躲避的噩梦:不敢不备,不敢多备。互联网帮助组织去获取这些需求,提高周转率,从而减少资金积压。

互联网更明显的优势在于方便组织随时更改页面布局,以更好地进行商业运作,特别对于一些卖货的B2C而言。依据免费的网页数据统计系统,组织可以清晰地比较出哪种页面布局更适合卖货——行话叫“转化率”。有一个卖化妆品的网站,将商品单页的评论区从通常的页面下方提升到了中部位置(也就是在商品照片之下),他们原来只是一种想象中的推论:消费者应该很在意别的消费者的评价。几天之后,数字清晰地告诉了他们,这个推论是正确的:转化率提高了好几个千分点。

今天的大众已经开始数字化生存,对于需要大众买单才能发展下去的企业理所当然地也要数字化生存。但是,数字化生存并非是将数字当成一种工具,因为生存是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全方位的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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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精准营销”

星期三, 一月 13th, 2010

本文刊发于最近一期的《新营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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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营销,是时下非常时髦的一个营销术语。大致意思就是充分利用各种新式媒体,将营销信息推送到比较准确的受众群体中,从而既节省营销成本,又能起到最大化营销效果的方式。这里的新式媒体,一般意义上指的是除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之外的媒体(即非传统媒体)。

但是,对精准营销的这种一般化理解并不见得会让你的营销优化多少效果。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搞精准营销的。我们有必要做一些理念上的梳理。

“精准”媒体

大致上,会有不少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号称自己是精准媒体。他们会告诉营销者,这个媒体的受众比例如何,基本上,都很喜欢用“三高”人群(即高学历、高收入、高社会阶层或者高消费敏感度)之类的词语来表示自己的媒体聚焦很准。

不过,大部分情况是,这种精准媒体并不存在。

有一种媒体可以视为精准媒体的候选对象,那就是银行信用卡部办的杂志。这些说白了是一种DM的杂志,对象的确够精准。而某银行专门针对自己存款50万以上的高端卡用户投递杂志,据说开办第一年就利润滚滚。

为什么说这种媒体很精准呢?

因为它知道它的受众的消费倾向。

面对一个媒体所提供的受众的社会化属性的数据,其实做不了太多和精准有关的事。是的,你知道这个媒体男性受众居多,年龄30岁左右,地区集中在江浙沪,据说都是受过至少大专级别的教育且有中等以上收入的人,和精准营销有什么关系?无非就是你投一个广告,可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罢了。而这种做法,其实在百八十年前有媒体有广告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营销的目的是要受众转化为你的消费者——也就是要他们掏出他们的银子来。不了解他们对产品品牌的需求,不了解他们的消费倾向,怎么开展精准营销的工作呢?

精准媒体的说法来自于媒体自身招揽广告的需要。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媒体可以起到精准营销的效果,更多意义上的,无非是受众区隔做得略微好些罢了。然而,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月入1万以上的成年男性究竟是对欧美系车有兴趣还是日韩系车有兴趣,没有一个媒体能够告知广告客户。而即使回到那些以信用卡用户为受众的DM性质的杂志,不埋下头来细细做一些消费数据的区分工作,也达不到所谓的精准效果。而如果一旦动手去做数据分析,那无疑又会牵涉到另外一个话题:用户隐私外泄。

精准媒体的说法另外则来自于很多营销者的偷懒,找个所谓的精准媒体,往上面扔一个广告,就自以为是精准营销了,就可以向上汇报交差了。毕竟,这么干,也是一很轻松的活儿。

精准广告

如果认识到没有精准媒体的话,那么,精准广告,也几乎是不存在的。不过,这里只是几乎,事实上,存在一种广告,已经可以约等于精准广告了。

以前,广告是依附在媒体上的,没有媒体,谈何广告。但在互联网上,的确有一种独立的广告系统。理论上,经营这个广告系统的人不需要媒体,它只需要有合作的媒体愿意采纳它的广告系统。这种广告系统,被称为“关键字匹配广告”——google和百度都有它们自己的此类广告系统,也有一些小型的——比如窄告、黑马帮——独立的广告系统。

广告系统宣称,它们可以分析一篇文章中的关键字,并从广告客户库中选取最匹配的广告推送出来。比如你在阅读一篇篮球赛评论时,匹配的广告就是耐克或者阿迪达斯球鞋,但在阅读一篇讲述笔记本维护常识的文章时,则跳出来HP或者DELL的广告。

这种广告系统其实并不依附于媒体上,而是直接依附在某篇具体的文章内容上。阅读某个媒体的受众的消费倾向理论上会比阅读某篇具体文章的来得更容易判断一些。更何况,有很多所谓生活类媒体或门户类媒体,本身就没有太浓重的专业倾向性,而文章,则显而易见得多。

这种广告系统的市场份额是惊人的,远远超过一般网络媒体的banner(旗帜类广告)投放,并有更进一步拉开差距的趋势。不过,在我看来,之所以大获成功的成功原因倒不是投放的精准度,而在于它本身的付费机制。根本原因在于,它是后付费的,也就是受众不点击广告是不会收取广告主费用的。这种只要点击才付费的机制是一种预算的可控性和可测量性,对于广告主的吸引,远远超过所谓的“精准性”。

事实上,也很难判断一个阅读篮球赛事文章的人就会对耐克球鞋感兴趣,有可能他/她压根就是阿迪达斯的超级粉丝。

道理很简单,计算机系统,迄今为止,再怎么先进,都无法判断阅听人使用媒体时候的动机,更无法判断阅听人使用媒体时的情景。又或者他/她在阅读笔记本电脑维护常识时,是为了寻找一些资料来更好地写作他/她自己的文章,这个时候阅读者的注意力将充分聚焦到文字中,完全可以做到对广告的视而不见。

不过,相对于投放“精准媒体”的广告而言,这种精准广告还是精准一些的。如果要把广告费用也考虑进来的话,那么每次为点击而支出的广告费,就显得更“精准”了,毕竟,理论上讲,点击者总是有些兴趣的。

精准营销

真正的精准营销,大概应该是这样的:

最近奔驰搞了一个活动,它邀请100名车主到斯图加特的总部做“消费者洞察”,也就是和他们交谈,让他们参与下一代S级车型的讨论。这批车主包括本身就拥有奔驰的用户,也包括宝马、奥迪的现有用户。这些消费者当着奔驰管理层以及设计、工程专家的面,以一个典型的中国消费者的姿态,给下一代车型的初步设计做了评判打分,他们的意见也被郑重承诺会提交到董事会这一层级去讨论。

在中国市场上,虽然豪华车人们一说起来就是“奔驰宝马”,但其实奔驰过去的表现远远低于宝马。不过,今年奔驰干得很不错,09年前9个月,已经卖出了4.66万台乘用车,其中一个入门级豪华车(C级)卖出了1.13万台,距离宝马同等级的3系的1.2331万台的数字已经很小了。事实上,这款C级车07年才进口,而宝马3则在03年已经开始国产了。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精准营销不是立足于媒体广告发力的,而是立足于客户服务发力的。倾听典型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意见,更好地完成自己产品乃至品牌布局,才是精准营销的力量源泉——切实打在消费者的消费欲求上。

不过,去了解客户的心声,并非是没有成本的事,正相反,这一部分成本很高:包括组织者的人力成本和邀请的费用。而且,能够倾听到对于产品的意见,需要这些客户对于这个产品的消费有高度的荣誉感以及对这个品牌的高度忠诚度。而通常这种品牌(产品),属于奢侈类,或者,利基类。

大宗的快消,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搞什么精准营销的,吃薯片喝饮料需要专门针对什么人群么?一来你去问可口可乐消费者对于这个品牌的态度也问不出个子丑寅卯,二来对于品牌本身,追求的就是高覆盖度:恨不得所有人都喝它的。但奢侈类利基类产品,完全不同。它们本身就是在渴求精准营销,所差的,无非是方法罢了。

美国前总统布什所骑的自行车品牌Trek(中文称为崔克),论知名度,在中国远远比不上捷安特,它的车也很贵,最便宜的都要3000元人民币。骑这种车的人,一来不能买脚架,二来不能配车锁,不然要被人笑话为“牛嚼牡丹”。不买脚架不配车锁的原因在于这车如果离开自己视线,被偷盗的概率实在太高了。

Trek采用的营销手法其实是很中国的,它依托的是遍布中国各地的经销商以及类似俱乐部行销的方式:将车主以及车主的朋友聚集起来搞自行车运动。它的经销商,大部分都是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开一个门店没几百万费用根本扛不住的这个门槛决定了这些经销商都是些什么人。经销商会努力发展一切可能的人成为它的客户,再依托这些客户寻找更多的客户。这种看上去很土老冒的营销手法其实是网络世界中最时髦的手法:根据六度空间理论,依托人际关系展开病毒式营销。

精准营销需要去找对人(对几千块一台自行车能够承受的),并在合适的时机(比如他们正好弄台自行车想运动运动了)提供合适他们的产品(超轻的运动型自行车而非代步性质),要做到这点,靠什么精准媒体、精准广告,都是远远不够的。说到底,媒体和广告,不过是辅助性工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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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下的广告行为

星期一, 十二月 21st, 2009

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这里有个词是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大众媒体”。从真正的商业角度而言,我已经的确将报纸从大众媒体中抛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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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搞互联网差不多快10年了,虽然我投身新营销也有3年了,但我的确从来没有认为,传统媒体就等于过时媒体,传统营销方式就是马上要被颠覆的营销方式。出于争夺客户订单的考虑,可以把新媒体新营销说得十分之美妙,但如果真的以为,带有“精准”两个字的新媒体也好新营销也好,是以大众传播为核心的大众媒体的替代物,恐怕就过于幼稚了。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无论市场行为做如何的变化,大致上都脱离不了“广告”两个字。也无论市场行为做如何的变化,大致上都是诉求“知名度”和“美誉度”两个目标。品牌有足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之后,销售量的提升,是顺水推舟的事。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知名度在先,美誉度在后。

电视媒体,在为品牌做知名度方面,是相当有优势的。因为就知名而言,并不讲什么受众区隔。比如几乎人人都知道的刘德华,从知名角度说,那可是8岁到80岁通吃,虽然有些年龄段的人,永远不会去听他的歌。

知名度大致从听说过到熟知,这需要大众的记忆。一个非常容易被大众忘却的品牌是谈不上什么有效知名度(故而今天的明星们隔三差五要造点事情出来让媒体曝光一下)。一旦知名度打造成功,就会形成非常有用的意识占有率:当别人问你想喝什么饮料的时候,你不假思索地回答:可口可乐吧。

赵正在最近一期的《中国经营报》上撰文说,电视广告对于受众的记忆力影响强于网络广告的。他引用了某个调研公司的数据,“发现在2009年消费者印象最深刻的品牌和广告的测试中, 70%以上都是来自电视广告, 还有一部分来自报纸广告, 而互联网广告和新媒体广告的记忆度则非常低”,这个结果的部分原因在于其实很少有企业专门去做一个网络广告,而更多是把已有的广告转变一下格式投放网络。但更多的原因在于,电视广告的高覆盖、不断重复和固有的强制性,使得这些深刻的印象得以打造出来。

刚刚结束的央视2010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竞购大会狂吞近110亿广告额,较去年而言,增长度达到18%有余。无疑说明,高覆盖度的电视,依然是品牌们非常重视的一块媒体资源。尽管今天央视在覆盖度上已经不如上个世纪,但电视受众依然是中国各种媒体中比例最高的一块。反过来看网络媒体,搜狐和网易门户网站今年的第三季度广告营收都颇显不利,同比分别下降2%和24%。

央视这一轮招标赚了钵满盆溢的原因,在我看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其一,商业组织对互动能力的一种顾虑。新媒体高举精准营销大旗,但新媒体是可以互动的,而互动既可以赋予目标受众参与到广告行为中(比如出于各种目的一起来传播一个广告行为),也可以赋予目标受众去忽略或屏蔽广告。是的,电视广告观众可以转台,但在一些黄金档节目中,观众由于对下一阶段的期盼不想错过而导致没有转台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互动能力的另外一种体现在于企业担心本来没什么事反而由于进军网络而惹来了一些事。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电视广告并不会招来太多的反对声(连念十二遍广告词显得太为过分而是个例外),但网络广告不同,特别是最近流行的口碑营销领域,相当多的企业主其实很担心冠冕堂皇的一篇帖子下会招来各种各样的反对声和叫骂声。去处理这些事很令人头痛,索性还是不惹为妙。

其二,新媒体的受众群体的媒介素养很高,通俗地讲,就是很懂得如何利用媒体,再通俗点讲,就是他们更精明更理性:这对宏观的人类文明可能是个好事,但对微观的商业组织来说,未必是件好事。媒介素养高一方面反映在第一点所提及的互动性:在网上发布一条软文信息,会遭来大量跟帖的指责,又加大了更多人对此文是软文的判断;另外一方面则是他们显然在网络上显得更精打细算些。一直到今天还很风靡的电视直销广告,似乎到今天也没人考虑过移植到网络视频上。事实上,同样一个人,在电视和网络面前,他/她的理性程度都是不同的。

其三,测量问题,这始终是新媒体营销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新媒体实在很难拿出足够让广告主信服的数据来说明它们真的很精准。注意,这里是指广告主信服的数据。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也有大量的数据并不见得是真实的,但数十年下来的运作,大致还是被广告主接受了。央视究竟覆盖了中国80%的电视观众还是90%,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所有人都认同,它是覆盖度最高的电视台,甚至是,覆盖度最高的媒体。这一点,就足够了。

在基本还算单向传播的内容门户网站上,这一点还算过得去:大部分广告主能接受CPC的计价方式,也有大部分的广告主能接受所谓三大门户的观念。但对于中国上百万的其他网络媒体而言,却拿不出让广告主可以信服的一套测量方法。

其四,权威度问题。在中国,央视还是相当权威的媒体,特别是在内陆城市。“电视台说的还会有假”这是很多人的观念。把广告投放在一个权威媒体上,可以让自己的品牌也有一定的权威性。毕竟,办一个电视台远远比办一个网站来得门槛高得多。既然稀缺,就说明理应得到重视。

最后一点,但同样是极其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经济看上去有些扑朔迷离不知是否真的走出谷底的今天,商业组织会使用一些保守的做法。在所有人对确认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广告主由于缩减了预算,可能会倾向于成本较低的新媒体运作。但到了看上去经济有些恢复的时候,广告主的确增加了预算,但也的确行为相对保守,因为这个恢复毕竟是“看上去”的。具体到每一个广告投放执行者和决策者,他们的职业生涯的延续,同样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司职大众传播的大众媒体,在知名度的打造上,的确具有强大的优势。而我们仔细看一下央视这些中标的企业品牌,应该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大众消费品或是快速消费品。比如说,争个头破血流的蒙牛和纳爱斯,我的确很难清晰地说出,他们需要怎样的一群受众。即便他们的广告语如何看上去更适合高端人群,但无疑他们其实并不这样认为。通过互联网,他们或许可以更好地收集一点消费者洞察力之类的资讯,但要让更多的人掏出银子来成为他们的购买者,电视广告是不二选择。

事实上,基于新媒体的精准营销,我始终认为,并不是所有品牌都必须去做的。品牌面对的消费者不同,自然选择的媒体应该不同。一个理论上14亿人口都可能成为它的潜在消费者的品牌,传统电视媒体,一定是不可忽略的广告投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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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信息和危机处理

星期四, 十一月 19th, 2009

刊于最新一期《新营销》 ,杂志上的标题是:危机公关是在刀刃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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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几个朋友聊天,说起一个客户关于品牌修复的案子。在竞标的时候,客户问起,这个负面信息处理和危机处理究竟有何区别?

从营销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大致上这两者属于前后道工序。通常情况下,一个危机的产生是由于大量的负面信息的积累之后,某个负面信息成为引爆点而蔓延成为一场危机。比如说在本世纪初,关于跨国公司在华的幕后经营存在着大量负面信息,例如非法使用用工,例如对消费者的傲慢无礼,例如服务上实施的国别歧视,这些零零碎碎甚至有时候也的确是查无实证的负面小道消息,这些涓涓细流最后汇聚成潮:在某个时点,恰恰一个跨国公司的某条负面信息事关众多的利益相关人时,便引爆成一场危机。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05年的高露洁涉嫌致癌事件。虽然事实证明这纯属谣传,但高露洁可以说是使劲了危机公关中所有的招数,也难以挽回那一年的整体销量的大幅跌落。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两者又并非那么得泾渭分明。负面信息不处理可能也没出什么事,处理了但没处理好,倒成了一场危机,这也是常有的事。现实中的企业决策者通常会采用后一种做法:清者自清,谣言止于智者,又何必和人啰噪。这种鸵鸟式的做法有时候的确逞一时之侥幸,但却使得组织变得越来越弱不禁风,以至于会出现一篇最后被证明为并非真相的报道可以将一个年入数亿的三株帝国打入不得翻身的地步。

务实地来讲,我也的确不建议组织去回应每一条负面信息,在资讯呈爆炸式的今天,这种做法没有什么操作性。但是,监控并记录每一条负面信息却是有必要的。你可以不应对,但不可以不知道,也不可以不分析。

拥抱互联网并不单纯指的是企业在互联网上搞个官网,说实话,大多数所谓的官网除了展示一下企业的形象别无大用。监控各路对自身品牌的议论,互联网是极其重要的战场,特别是在BBS、BLOG和SNS大行其道的今天。扫描舆论的手法很多,比如一些特殊的工具:google的google趋势(http://www.google.com/trends)和百度的百度指数(http://index.baidu.com/)都可以提供相关的服务。输入特定的关键词——比如品牌名谓——便可以得到一张大致的该关键词的网络出现频率,并按图索骥去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一篇文章。当然,财大气粗的话,可以花点小钱来雇佣专业的公司完成。

这种舆论的关注被称为environmental scanning(环境扫描),扫描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各种利益相关人对自身品牌的评价。在经过一段时日后,可以发现主要的集中区域在哪里。这些区域,如果是负面的,便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危机爆发点。环境扫描是极操作层面的事,需要有固定的人每天按部就班地去收集。而分析和归纳这些负面信息,则需要上升到组织的中层。再进一步,制作这些可能会形成的危机处理预案,则是组织中高层的功课了。

这被称为议题管理(issue management)。议题管理针对的不是某条具体的负面信息,而是某一方面的负面议题,有些议题其实是很难去处理的,比如航空公司的飞机晚点。但航空公司需要明白,一旦飞机晚点超出想象,则可能会在大众媒体上形成一股巨大的拷问洪流。对于这样的情况,航空公司需要拿出危机处理预案来应对,以保证在24小时之内能够搞清楚所有的状况,并由统一的新闻发言人去应对利益相关人的质问,以及做到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人有着不同的处理办法,有些工作做得深些,有些么,其实应付应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个好的危机公关大抵上就是从负面信息的环境扫描开始的,辛辛苦苦准备的议题管理一辈子都用不上那是一种幸运。有一种说法叫做危机来了,我们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至少在镁光灯下我们有了知名度。那纯属自我安慰或者是书生的说法。危机公关是在刀刃上跳舞,能够躲避还是尽量让它不要发生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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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星期五, 十一月 6th, 2009

这篇文章成文时间是很早的,应该在今年5月的样子,早于我那篇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最近刊发于新一期的《销售与市场》,这里就做个收录。这篇文章的读者对象不是新媒体圈里的同学(文中一些注释可以很明显的反映出这一点)。如果你混互联网江湖很久了,就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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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美国的互联网比中国的互联网发达。从网络人口讲,虽然中国已经快接近3亿(根据CNNIC2009年1月做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下同),号称全球拥有最多网络人口的国度,但相较于如此庞大的现实人口,中国的互联网渗透率虽然已达22.6%,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仍远远低于大洋彼岸那个国度的72.5%。

更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的互联网社会呈现出极强的娱乐化态势。这句话有两层意思,其一、本身大量的高密度使用的应用属于娱乐性质,比如网络音乐、网络视频;其二、即使是看上去不那么娱乐化的事件,在中国的互联网上,会以相当娱乐的形式去传播。这种带有恶搞性质的文化特征,被我称为“中国互联网社会的亚文化”。出现这种态势,一来和互联网所处在的现实环境有关,二来也和中国人本身人的特质有关。

另外一个可看到的方面是,中国网络上的电子商务应用并不发达。虽然这几年网络购物发展很快,进行网络购物的人2009年一年就增长了60%,但总体上仅占网络人口的25%,而美国则高达71%。

更加有趣的是,在中国的网民中,他们之间的沟通更喜欢使用即时通讯,而非电子邮件。中国的即时通讯工具(比如QQ)的应用率是全球第一位的,超过75%,但中国的电子邮件使用率却不那么高,只有56%。这似乎很能说明一个问题:中国人更喜欢随意的聊天,而不是正儿八经地在那里写什么邮件。虽然在中国,有大量拷贝美国FaceBook的网站(所谓sns)的存在,其中不乏一些高访问量的网站,例如海内、校内,但只要仔细一想,中国最大的sns社区,其实是QQ,这个号称有数亿用户的战线从门户到通讯工具到社区无所不包的巨头公司。

事实上,QQ(也就是腾讯公司)是相当娱乐化的,从它那个企鹅logo就可以看出,更多的是可爱而不是严肃。QQ游戏也好QQ秀也好,都是腾讯公司有力的利润大头,统统都是走娱乐化的路线。无怪乎一本正经的MSN即使背靠微软这样的寡头,都无法和QQ对抗。更不用谈界面如此素面朝天的Gtalk(另一个互联网寡头google出品的聊天工具)只能在一个小圈子里被使用了。

娱乐化、低端使用化、非严肃性,等等等等,都是中国互联网的典型特征。而不抓住这个特征,就开始利用网络做营销,并照搬一些美国的方式,显然会败多胜少。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技术的依赖(或者说迷信),是导致很多失败案例的关键。

中国,理论上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但事实上各地文化差异很大。虽然中国人有着“从众”或者“集体主义”的共性,但各地都有自己一些强烈的文化特征。许多人误以为利用一种什么样的杀手级技术,就可以一招鲜拿下整个中国市场,这是非常大的误解。虽然网络无国界,但生意,却是要建立在关系之上的。这句话的意思并非是指中国人重“关系”,而是营销本身就是客户关系的拓展、建立和维护。

网络营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讨论路径。其一是网络公司(互联网企业)的营销拓展,其二是任何一个公司利用网络做营销拓展。这两者略有不同。

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严格意义上都不是什么高科技密集型的企业,恰恰比较吊诡的是,它们都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无论是新浪、百度、阿里巴巴(含淘宝)还是腾讯、巨人或盛大,都有着庞大的地面部队,业内俗称“地推”(地面推广)。靠设立在某个大城市的总部就可以撬动整个大陆地区的互联网企业,是没有先例的。谷歌和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上角逐的结果(两者市场份额之比根据易观的报告大致是3:7),就证明了这一点。

地推部队和谁打交道呢?答案是:网吧。

沿海发达城市的人是很难想像网吧有多火爆的。上网还跑出去?公司里有免费上网啊,家里都装了或是adsl或是有线通的宽带,干嘛去听上去就有点乌烟瘴气的网吧?

但数字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在中国,第一个上网地点是家庭,占据了78.4%,第二个便是网吧,有42.4%之多。在公司里上网却是排在第三的,只有20.7%,是网吧的一半。

另外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数据,是中国农民上网数字的增长。这个增长是惊人的,到2008年年底,农村网络人口已达8500万,相较于07年年底5000余万的数字,增幅超过60%。

曾经有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网址站hao123.com,以数千万的价格卖给了百度。这个网址站仅仅提供类似这样的服务:你可以上这个网站点击“新浪”两个字去www.sina.com.cn。事实上,在中国,不知道新浪就是sina.com.cn的大有人在。而hao123之所以如此热门(,根据alexa的统计,是排在全球top100的网站),据说就是因为有太多的网吧管理员厌倦了反复回答网民提出的我要看新闻该去什么网站的问题,把网吧里所有电脑的首页设置成了hao123.com。

换句话说,在中国,网吧就是一个想靠互联网做生意的重要渠道!

以网络游戏公司为例,地推部队的重要任务是两个,一是在网吧中张贴大量的宣传海报,二是尽可能地让网吧中所有的电脑里预装公司出品的网络游戏。要知道,下载并安装一个网络游戏,对于很多人而言,是一个很有技术门槛的工作。网吧的大部分使用者,玩网络游戏可能非常熟练,但装一个网络游戏,实在有点难度。

对于另外一家中国非常有名的搜索引擎公司而言,它的地推部队则要尽可能地让网吧管理员将所有电脑的浏览器首页设置成该公司的网页。这个关系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什么即时通讯工具是无法建成的,需要面谈、吃饭、K歌、甚至包括支付一些可以承受的费用,总之就是要面对面地商务拓展。就这个层面上而言,互联网企业的商务拓展,和其它任何一种行业的商务拓展,殊无二致。

互联网本质上是西方(或者说美国)的发明(如果可以称为一种发明的话),但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在海平面上的冰山部分,和美国的网络公司,非常相似:云集着一堆的高智商高学历的精英人才,但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在海平面下的庞大的冰山部分,则充满着中国本土企业的特征:利用庞大的低成本的人力,无孔不入地进行渗透。

对于第二类,想利用“鼠标”拓展业务的“水泥”公司,则有更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当其冲的,就是域名问题。域名本质上是西化的:不是字母就是数字。对于美国人而言,loreal就是欧莱雅是非常清晰的,但对于中国人可并非如此。是的,大部分一级城市的女性当然知道loreal是什么,但二级城市呢?乡镇呢?欧莱雅本身并不是很多人想像的专门出品给城市白领女性所使用的高档化妆品品牌(欧莱雅旗下十七个子品牌,几乎覆盖了所有层面的女性)。当你输入www.oulaiya.com,返回的结果是一个死链接(欧莱雅中国官网是www.lorealchina.com)。而中国人虽然喜欢有点洋味儿的品牌名字,但要到字母层面,恐怕会拼音的比会英文的,多得多。

第二个问题同样是文化问题。东方人不能简单地用“幽默”来形容,更精确的词语是:狡黠,所以在东方国度里才会出现恶搞这样的词语(该词来自于日文kuso)。中国人是一个喜欢发散思维的民族(相较很多语种而言,中文本身就是一个不那么严谨的语言系统),虽然带有集体主义的强烈印记,但在大范围不出格的情况下,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种文化其实和数千年的历史非常有关系:有秦以来,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家正统权力,从来没有渗透到县以下的层面。乡,其实是自治的。

所以,同样是娱乐化的东西,越是流行的,就越可以发现其中闪动着东方式的智慧。中国人是非常善于解构一样事物的。一层又一层的解构,会把原来精心建构的概念、形象、符号、理念弄得支离破碎,甚至是离题万里。而这种态势,对于营销这个本质上属于传播的东西,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举个例子来说,很多跨国公司非常看重自己的品牌LOGO,看重到用色、线条粗细、位置摆放的些许改动都必须呈报总部批准的程度。在很多公司眼里看来,LOGO是绝对不能允许受众去“恶搞”的。这一个认识不能说不对,但如果上升到和公司有关的一切都不能恶搞的高度上,那么,品牌的传播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有些公司则不然。它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让大家来开动脑筋,出现创意。正如我前文所说的,中国人在一个框架既定的情况下,是很喜欢凑凑热闹的。最近的一个广告案例是英特尔公司和它的“破囧”。利用这个互联网上这个久已流传的字,再加上网络红人张小盒(虚拟人物)和小胖(实际人物)之间的故事,英特尔公司以奖品为诱饵,号召网民一起来上传自己的“囧”故事或者破囧经历。

对于一贯高高在上以冷冰冰的高科技形象示人的英特尔来说,这实属一项大胆的尝试。这种尝试未必是要直接拉动它的销量(事实上,电脑CPU也很少直接面对大众消费者),但这无疑是想塑造它更亲民的形象。随着英特尔对低价上网本的支持,这种亲民形象是非常必要的。电脑这个东西,今天应该不再是“神秘”、“复杂”、“高深”的代名词。

最后一个任何从事网络营销工作的人都必须认识到的是,中国互联网虽然也有大众传播的成分,但绝对不能忽视庞大的人际传播。这是中国互联网和美国互联网非常大的区别。在这个即时通许工具的应用率高达75%的国度(美国4成都不到),人们非常喜欢口耳相传。事实上,流言也好,谣传也好,在中国互联网上,会被飞快地传播出去。一夜成名的例子屡见不鲜,但同样的,成名后的保鲜期不过几个月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因为又有新的事物可以传了。

在我看来,人际传播对于品牌的影响力更多的是负面力度会更大一些。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口耳相传中,更多可以被发现的,是流言蜚语。站在组织层面上,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营销的范畴,而是涉及到产品或服务本身的优良。一次使用不快的经历,一个服务不当的案例,会在各种意想不到的角落里生根发芽,然后迅速波及开来。

在数年前“高露洁致癌”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流言对品牌的杀伤力度有多大。事发数月后,我在香港询问过很多人,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港人知道这件事,但在中国大陆地区,传得沸沸扬扬,高露洁牙膏的销量一路暴跌。而起因不过是,一家媒体误译了一个很小影响力的外媒的报道。

虽然高露洁第一时间辟了谣,虽然高露洁在新浪这个中国最大门户之一的网站上设立了专题,虽然高露洁后来把原作者都找了来声称自己也在用高露洁,而媒体纯属误传,但它始终不愿意做一件事:道歉。在西方人看来,道歉就意味着事实上我做错了,但在中国人看来,这不过是一种诚意的表示。加之事发当年,颇有几家海外巨头惹怒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怀,于是,跨国公司一贯居高临下死活不退让的姿态在国人心中被牢牢树立起来。在中国人看来,不懂得变通的组织是刚愎自用的,是以大欺小的。虽然按照经典的危机管理策略,高露洁并没有做错什么(道歉有时候会扯上法律纠纷,所以老外轻易是不道歉的),但在文化层面上,它进入中国多年,还是不了解中国人。

营销这档子事,很少有教科书或者工具书说这是事关文化的事,更多意义上,它们在教你怎么确定战略,怎么设计战术,怎么和目标受众群体接触,怎么去调动受众积极性来呼应你的营销活动。但如果你承认,营销本身就是人际关系的确立的话,那么,文化两个字,始终是不能绕过去的门槛。而中美网络营销所出现的差异的源头,归根到底,就是文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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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关于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

星期四, 十月 8th, 2009

从事新媒体及其与之相关的营销工作大概有那么两三个年头了,卸任公司职务后,我做了一个小结。既然是小结,就有一些观点以前就是有的,也有一些观点是鉴于过去身份而无法公开说的,更包括其实我并没有答案而只有问题的。这个小结被印成了铅字,可以说是我零零碎碎很多观点的合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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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新媒体从业者也已经两年多了,期间,或多或少也接触并参与了大大小小利用新媒体展开新式营销的案例。回顾这两年多的历程,做一个概略的小结,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利用新媒体展开的营销,大致上应该围绕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才是新媒体?

第二、展开营销的途径,与过往营销有何异同点?

第三、新媒体营销的核心关键点,或者说,迄今为止仍然需要努力的点,在哪里?

本文,将按照以上三点,展开讨论。

关于新媒体

从广告的角度来看,传统媒体包括五大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和广告牌,与之对应的新兴媒体(比如男厕所尿兜上的广告),就统统被称为“新媒体”。但事实上,如果客气一点说,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对新媒体的宽泛定义(广义?),如果严谨一点,那就根本上是误解了新媒体。

我对新媒体的定义是这样的:“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模式)的媒体形式。”

如是,就把“马路上的LED,电梯间的液晶屏,厕所里的尿兜广告” 诸如此类的东西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事实上,上述那些所谓的“新媒体”,说到底还是广告牌罢了。

我把1.0时代的网络媒体也从我论述的新媒体中排除了出去。以新浪、搜狐为代表的水平门户网站和品种繁多的垂直专业网站,我更愿意将它们视为是某种传统媒体的网络版本。因为它们依然是传统传者把控的媒体形式。核心关键在于:大比例的文本创造存在于传统媒体中,经“复制”出现在网络媒体中。

我所定义的新媒体,核心维度包括三个部分:

其一、受众。虽然,受众在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模式下也变成了“传者”。但这种传者和传统媒体上的传者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产出“原生态的内容”,而非“专业的内容”。所谓原生态的内容,就是“思想的直接反映”,中间言语的加工环节是很少的。

其二、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广泛到什么程度?几乎是零门槛。当然,这种零门槛也是相对的,至少要有会上网(或者发短信)的素质和条件罢!深入到什么程度?推到极致就是,一旦不参与了,媒体平台立刻变成零。也就是用户不贡献内容(更确切地说,是不作为),网站(或其它媒体形式)变成空壳。

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和互动(interactive)是不同的。握有话语权的传者和倾听的受者通过互动可以达成平等关系(symmetric),但新媒体可以让他们的关系重新倾斜(asymmetric),但这种倾斜却是偏向受者的。

其三、主要通过数字化。数字化的核心在于文本可以被轻易复制且散播,推动信息的传播。

“纠缠”于新媒体的定义,并非是玩玩文字游戏,或者是搞书斋型研究。厘清了新媒体的定义之后,才能明白,基于新媒体的营销工作,究竟和传统营销手法有何不同。

简单的说,一个在报社负责销售广告的客户经理,如果跳槽到一个1.0门户网站,或者一家液晶屏公司去销售广告,工作性质是没多大差别的:都是在卖位置。一个广告代理公司,代理报刊杂志广告和代理网站banner广告,操作流程和手法也是没什么区别的。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利用新媒体做的营销案例,真正成功的屈指可数,因为,太多的实际操作者,依然把它看成一种新的位置广告。

关于新营销

广义而言,营销工作就是这么一句话:如何用最少的钱来做最大的影响力。这里面有两个变量:成本(钱)和效果产出(影响力)。

先来看效果产出。

传统的营销(广告以及公关)追求的是所谓的“覆盖量”(或者叫到达率,Reach),在报刊杂志上就是发行量,在电视广播上就是收视(听)率,在网站上,便是访问量。将广告或者公关文章加载到覆盖量高的媒体上,便可以达到较多的注意。这个模式我称之为:登高一呼式的传播模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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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传播方式本质上属于宣传模式(propaganda),基本上传播路径是单向的。缺点很明显:很难探测受众看到广告后有何反应。一方面,广告代理公司递交了厚厚的媒体覆盖量报告的数字以证明这个广告被很多人看到,一方面商业公司用短期内的销量是否提升来决定这个广告是否达到了目的。但平心而论,一场营销行为和短期销量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至今并没有答案。

基于新媒体的营销模式,有没有可能在效果产出上做出一些改变?这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两年来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将propaganda向involvement(卷入度)改变。我期望借助于新媒体中的受众广泛且深入的信息发布,达到让他们卷入具体的营销活动中。比如说,利用博客所完成的话题讨论:请博客作者们就某一个话题展开讨论,从而扩大商业公司想要推广的主题或品牌的影响范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两个问题。其一,话题的选择需要非常高的巧妙性。太商业了,无法引起受众们的兴趣而参与讨论变身为传播者,而太不商业了,则广告主不愿意花钱做那些和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上。

如果说,绞尽脑汁还是能想出一些既符合广告主商业意图又能让受众接受的话题的话,那么下面一个问题就显得更为棘手。虽然Involvement对品牌方来说很有意义,但数字也一定远远小于动辄百万、千万级的Reach:比如说发动一场有1000个博客参加的话题讨论其实规模已经相当大了。这对具体负责执行营销方案且需向大老板报告的品牌经理来说是存在职业风险的。因此,Involvement目前还只能是Reach的侧翼,需要时间去一点点影响广告主大老板层级的人的理念,换句话说,就这个问题而言,时间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在实践中,我发现广告主的预算在不断地下降,但目标,至少是不变的(有些公司甚至还在调高)。于是,在效果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之前,目光,可以转投向另外一个变量:如何降低营销成本。

在这个领域,新媒体的确是有优势的。在很多新媒体平台上,受众其实并非只是匆匆浏览。即使在传统的BBS上,长期潜水者固然有之,但喜好发贴回帖的也大有人在。只要受众参与,适当引导,的确可以让原来只能在门户首页做上一个星期的banner广告的预算,在这里获得更大的点击量。

事实上,一个广告其核心关键并不在于预算多少,而是在于单价多少。换而言之,100万预算也好10万预算也好,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100万,买到了什么?如果的确买到了一个东西,请问单价几何?

这就是CPM(单位展示费用)、CPC(单位点击费用)、CPS(单位销售效果费用)等一系列指标的由来。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预算多少是没有意义的,但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单价所获得的效果则是相对有意义的。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广告主并没有太过清晰或严格的预算,如果一个广告是以严苛的CPS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广告的预算确然可以说是无穷大:每销售一笔我就给你一份广告钱,那么自然销售越多广告预算就越大。销售能够无穷上升,广告主干嘛不无穷上升广告投入?

单位成本考量,是一套经过反复打磨的指标,并已深入人心。换句话说,营销人员(例如广告公司的客户执行)已经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来说服广告主接受这样的测量标准。故而,从实际商业角度考虑,与其去拼命教育客户修改早已接受的测量方法,还不如在既定的测量方法下做一些新的努力。

比如说,具体执行任务是推广一个minisite,或者广告主的官网。客户预算假定100万。客户的目标是:获取500万访问量。也就是说,CPM客户能够接受0.2元。

在早些年的网络营销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banner投放的方法,比如在门户网站首页花钱买个巨幅广告,或者在受众契合的垂直网站上做一些文字链投放,当然也包括在搜索引擎购买一些关键字。然后…然后就坐等这些广告引发的点击吧!大致上,1000个广告所在的页面的访问能够引发1次广告点击。

如果能够考虑到新媒体的营销手法,我们的确可以尝试将这个CPM降下来。比如利用IM工具或者BLOG的病毒式口碑传播,那么,经由人和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投入了。一个好的创意,的确可以让人自发地帮你传播这件事而无需投入。又或者,设计一个很搞笑的视频,让网友自发地将这个视频转帖到任何一个可以转帖的地方去,同样无需什么成本。

一旦能够帮助客户将花费降低下来,的确也可以接到单子。不过,这个努力并非没有弱点,在后文中,我会提及。

在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主要是三类角色: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和新媒体平台——这是传统的营销模式一脉相承下来的,所谓“甲方、乙方和丙方”。但就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上,我个人现在的看法是:广告主完全可以摆脱乙方和丙方,并且,某种程度上,后两者并不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新媒体也可被称为社会化媒体,平台核心在于“关系”,即用户和平台的关系,以及,用户和用户的关系。一度是新媒体营销领域中的大热门:口碑营销,就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所造就的。商业公司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很好地建立起它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而这一点,在过往的营销行为中,其实是很薄弱的。

在组织和大众的交流中(这种交流包括广告、公关、直销等一系列所谓整合营销传播的手法),一端是虚拟的人——商业组织(组织并不是一个人,品牌在大多数时候缺少人性的元素),另外一端则更含混:一群无法辨识的大众。所谓信息交流就是在这两端进行着,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被称为单向传播(从冷冰冰的组织到面容模糊的大众)的流动。这种没有信任基础且又是单向的传播,势必造成沟通不畅:企业说企业的,大众做大众自己的。这个局面丝毫没有奇怪之处,有“比尔盖茨一号广播小喇叭”之称的著名博客罗伯特•斯考伯在他的《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写道: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与文章开篇就提到的五大广告媒体所不同的是,新媒体平台可以让商业公司直接和受众建立一个双向沟通的渠道(比如罗伯特•斯考伯就利用博客和受众对话,从而为微软声誉的改变做出了贡献)。近来还有dell公司宣称,利用twitter平台,它多出了200万美金的生意。不过,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广告代理公司的影子,也很少看到新媒体平台的实际参与。这个道理很简单:当潜在消费者需要沟通的时候,他们的目标一定是公司本身,而不是什么第三方。而第三方,鉴于他们对广告主的品牌、产品、服务的了解一定相对微弱,也根本无法“代理”广告主和消费者沟通。

未来的路

对于一种新的营销方式而言,重中之重的问题始终是测量问题。营销行为本身是一种必须被量化的行为。

我前文已经提及了一些测量方法,比如说测量“卷入度”,或者抛开卷入度,使用原来的测量方法reach,但却利用新媒体的口耳传播的特性将reach的量增加。

后一类测量的方法(一种取巧式的折中),其实和创意大有关系。一个好的创意,的确能够引发口耳传播,比如营销上很成功的王老吉推广,以及新近刚刚获得广告大奖的澳大利亚大堡礁推广。几乎可以这样说,创意决定了新营销所引发的链式传播的链条到底有多长。但同样的问题也来了,那就是创意是很难复制的。

对于商业而言,简单易复制是赚钱的不二法门,不具复制性,就很难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复制性是很强的,比如FMCG一直所使用的三板斧营销手法:电视广告轰炸、渠道(超市)铺货、折扣销售。这些经过锤炼并被证明为有效的模式,是具有很强的复制性的。而至于广告创意本身,大概中国的读者都应该知道,有些毫无创意的广告,也的确能够帮助广告主完成营销行为,比如脑白金。

但正如我前面说的,在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中,创意到了核心发动机的位置。对于一个品牌主而言,可能一年大型的campaign不过1-2次,创意的频率还不那么高,那么,对于职业做营销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想靠广告模式赚钱的新媒体平台而言,创意的频率就异乎寻常的高了:几乎每个月都必须拿出一个从未有过的创意来——更要命的是,很多创意还要被甲方给枪毙掉而束之高阁。

这就是新媒体营销最令人感到tough的地方,一个策划者(或者策划团队),不仅要懂得营销的基本手法和商业程序,还需要很了解网络受众的心态和习惯,更需要源源不断地提供出各种创意。一招鲜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过,反过来看,人的重要性也在提升。如果说模式成型简单复制即可的话,人的重要性是低于程序的重要性的。但正因为创意的重要,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人的智慧,才真正变成了关键所在。

难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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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既然是印成铅字的,自然不会是问答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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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媒体的品牌营销者

星期三, 八月 19th, 2009

刊于当期的《新营销》 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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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中,因为我提出了在社会化媒体中操作营销时最好抛开广告代理公司(agency),有读者就这样问我:那么,品牌公司该如何操作呢?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极其诧异的:难道现在已经到了品牌公司离开agency就立刻进退失据手足无措的地步了么?我的第二个反应则是:呀,不会误解了吧,我并不是指所有的营销活动都可以抛开agency的。

Agency有agency的存在价值,比如在市场调查、消费者洞察、竞品分析、宣传公共、广告制作等领域里,好的agency相对来说,比品牌公司自己操刀更为专业和方便。但在社会化媒体操作中,agency的确爱莫能助,这和对实际的操作者有关。而这个结论,同时,也代表着品牌公司在选择自己的社会化媒体营销人员上,应该具备怎样的要求。

一些基本的市场推广常识要明白,一些基本的网络数据要会解读,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在于:这个人对品牌的领悟力和信服度,换而言之,就是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度。比如,卖手机的就得如此深信一点:即使我们公司出品的手机不是最好的,但未来也会是最好的。当然,这个“最好”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也许是质量最好的,也许是功能最多的,也许是外表最漂亮的,也许是性价比最高的,不一而足。

另外一种表述方式就是:对品牌的热情极其高涨,如果能够再上一层,那就是对品牌文化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比如菲利普斯莫里斯曾经的一个文化就是吸烟是好的。而agency,限于毕竟是不同公司,很难能做到这一点。

这一点,虽然说起来不是很复杂的事,但我的确也看到了,很多公司对自己的市场推广人员更多的是强调创意和专业技能,这些都很重要,但忽视了这些人对品牌的热爱度,就会在社会化媒体营销上,始终无法和消费者或潜在的消费者做有效且的确是品牌自己想看到的沟通。因为人类之间的关于影响他人的传播的必要前提是:传播者必须对自己要传播的东西深信无疑。

社会化媒体的传播和其它媒体的传播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其实它是一个人际传播的过程——虽然由于传播内容的公开性,也能起到面向更多大众传播的效果——agency在这里的作用仅仅是帮助营销者去找到一个契合的传播平台,而至于这一点,其实只要时间稍许长一些,就不再需要这个服务了。

一个对自己推广的品牌充满热情的人,会不遗余力地去和每一个接触该品牌的人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场合中传播一些正面的信息。呵呵,似乎让我们想起了安利。且不论安利本身的模式,就品牌推广而言,安利并没有什么失败的地方。高举高打的广告宣传和漫天遍野的人际推广,可谓相得益彰。

但可惜的是,品牌公司由于对社会化媒体推广的“尝试性”态度,使得通常派出的人员属于组织中的新手。虽然新人也有可能对品牌热情很高(比如原来就是这个化妆品公司的忠实客户),但对品牌的理解领悟,是需要时日的。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品牌公司对于新营销方式的测量方法也好创意策划也好,时间可以让他们的观念慢慢转变,但对于人的落实,却的确很让人头疼:一个冷冰冰地将推广案仅仅当成一份工作的人,无论如何在社会化媒体营销操作中,是无法利用“互动”这个特征的。

至于一个优秀的契合条件的营销者,究竟该如何利用社会化媒体,最近一期的哈佛商业评论上有一篇名为《品牌社群的七个迷思》的文章,已经讨论得相当到位,这里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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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

星期六, 七月 4th, 2009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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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媒体是一个近来出现的概念,大致上指的是“能互动的”媒体,或者说,如果缺乏用户的有效参与,平台基本上就毫无内容的媒体。按照网络大百科字典 WIKIpedia的说法,社会化媒体改变以往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为多对多的“对话”。在社会化媒体领域,有两个关键词:UGC(用户创造内容)和 CGM(消费者产生的媒体)。

从文字分享的Blog,到图片分享的相册网站(比如Flickr.com),到视频分享的视频网站(比如 Youtube.com),到SNS(比如估值高达百亿元美元的Facebook.com),再到Miniblog(比如美国最近极其热门的网站 Twitter.com),社会化媒体从2003年以来,就一直是互联网上的热点。社会化媒体对用户的黏着度是传统的网络媒体很难比拟的。而那种多对多形式的“对话”所造成的N级传播,也是传统媒体的一级或者两级传播所相形见绌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些事情,在社会化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传播的速度令人惊讶—几乎达到了一夜之间传遍天下的地步。

多对多的对话,其实是一种传播链条。从信息源到N个张三到N个李四到N个王五到N个赵六,这根链条,理论上可以无限延长,并且理论上可以呈现出倍数的病毒式传播效应。而且,最重要的是,成本消耗在从信息源到N个张三上,之后的传播链,可以让用户们自行完成。这种成本低但见效不错的传播模式,在当前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大部分企业预算普遍收缩的背景下,尤其弥足珍贵。

然而,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市场推广的成功案例,同样弥足珍贵。

社会化媒体中的传播,有点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口耳相传。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个坏事的“传”,就是口耳相传。任何一个稍微有些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大众社会的人际传播中,坏事是很容易被传播出去的(那些几乎一夜之间传天下的事,大抵上都有些Negative的味道),而好事,或者说,正面消息(positive),真的那么难传吗?

其实,抛却好事难传的因素,相当多的品牌公司面对的社会化媒体营销困局往往不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而是主观上的操作模式造成的。所谓主观上的操作模式,就是品牌们太依赖所谓的4A了。

很多品牌,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的国际性品牌,都有依赖Agency(广告代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的习惯。如果品牌足够强大,它们还会根据广告(硬)、公关、事件等不同的业务链选定不同的广告代理公司。通常,品牌们会对Agency提出一个比较模糊的要求,由后者完成从策略到策划一系列的PPT,然后交给媒体或者执行公司去执行(传统意义上无非就是发布个广告,或者举办个什么会议)。按照一对多的传播模式(我更愿意称之为宣传),这根业务链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事实上,品牌们对所谓的反馈,更多的是来自产品销量是否提升。至于受众看到这些信息后其他的态度(比如意识里是否有这个品牌了,或者对品牌的美誉度),品牌们其实并不关心(这句话我一点都不危言耸听)。至于消费者和品牌之间的对话,一张报纸,一个TVshow,又怎么能成为对话的传播渠道呢?

社会化媒体,为品牌和消费者之间,已经提供了一个对话的渠道,但前者似乎习惯了多年来形成的操作模式,依然让Agency代为操作,或者,直接交给经营那个社会化媒体的网络公司。通常情况下,往往是策划一个活动,然后尽可能地吸引足够多的用户来参与。但由于品牌自己的缺位,使得这个活动要么吸引不到足够多的人,要么就是这个活动足够热闹,但参与者对品牌的印象,其实并无太多的改变。

原因就在于:该对话的人,却不来参与对话。而的确Involve到这个活动中的人,比如广告代理公司的人,比如网络公司的人,实在是对品牌及其产品不甚了了,又怎么进行对话?

抛弃Agency吧,依赖它们,是无法最大化地利用社会化媒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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