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彭博商业周刊出街之前,快公司一直是最炫的商业刊物。薄薄的一本刊物,每回送到办公室都有同事抢着看。我不是挖料类型的记者,从那份秉承理性、建设性的报纸里,我更多收获的是如何学习。每次选题会遇到同事,大家都会聊读书。我佩服许知远和黄锫坚这帮人的地方就是他们的见识,想想许知远和黄继新2003年在英国采访如今名满天下的Niall Ferguson,黄锫坚2005年就开始翻译连线,后来去香港读书听许知远在柏立基学院谈Fareed Zakaria和Timothy Ash。2009年底我陪美国新闻周刊的前执行主编去汕头大学,他在飞机上拿出一本《纽约书评杂志》,说Timothy Ash这个人很厉害,我当时真得是震惊了下。在视野上,许知远应该是国内数一数二能和国际传媒议题接轨的新闻人。所以,当许知远当上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的执行主编时,我特希望他能做到不迎合读者,只谈论他所关心的最重要的话题。
我要感谢许知远,感谢他一手带出来我的阅读品味,更要感谢他在金融危机时,每次来香港都领我吃饭改善生活。
如今网络工作实在太辛苦了,再也没有大块的时间去阅读,要不是每天地铁的交通漫长,我一个星期连读完一本书的时间都没有了。如今的快公司是我的阅读风向标,我用Google reader订阅了快公司的网文,最喜欢的是领导力名人堂(Hall Of Fame)版块,中国商业基本上是一塌糊涂,可管理、营销“大师”满地都是,跟着阅读总是丧气之极,而有限的时间是不能这样浪费的,希望感兴趣的同学们也可以去快公司跟读自己喜欢的书。
PS:最近做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是每周在搜狐财经写外媒观察的“洋文中用”,已经写了三期。第二篇写占领华尔街提到Michael Lewis时受到很大的刺激,我原以为熬到一个字一块钱已经很牛了,结果人家Michael Lewis为《名利场》写文章,一个单词价格是10美元,每期的字数是1万到1万2千个单词……写一篇文章就挣10万美元,我,还是绕墙根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