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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实名制、文艺实名制和2B实名制

星期一, 十二月 19th, 2011

本文来自@高济禾 的投稿。(@SocialBeta 专注社会化媒体)

140字摘要

名人认证这种普通实名制,是大家最习以为常的实名制,实际上是1a型实名制。最近大力推的达人认证,算是文艺实名制,属于1b型实名制。监管部门推的强制后台实名制,属于2b型实名制。实名制的确有好处,但是现在普遍观点中的这些好处,是2b型实名制无法实现的。

很多为实名制叫好和唱衰的人没能很好理解实名制。不得不说,唱衰的观点很多是相当不靠谱,没能理解上周末新闻中基本的字面意思。我是要唱衰的,而且我想把自己和“不靠谱的唱衰”区分开来,所以我要先从叫好的观点开始,看看为什么他们不靠谱,这样我就有了更强的针对性。基本上关于微博实名的正面观点有这么几类,他们实际上都不怎么靠谱

1   激发担当精神,推进言论自由;
2   控制谣言传播,净化微博空气;
3   遏制僵尸水军,共创精准营销。

实名制当然有价值。Facebook创立之初和Myspace竞争的法宝之一就是实名制。新浪微博当然也有运转良好的实名制,众所周知,微博正是靠实名认证的名人起家的。最近新浪正在大力推广达人认证,按时髦的理论,相比于名人的地位多建立在既有的社会网络价值之上,达人更像是基于兴趣图谱的聚合,所以这种达人实名制算得上是微博生态的一种良性创新。但是,实名制和实名制又是不同的。名人实名制和达人实名制就不一样,当局的实名制和其他实名制又有什么不同?

我们只需要把实名制在两个维度上做区分就能理解这个问题了。第一个维度是主动性(initiative),简单来说有主动实名制(1)和被动实名制(2)之分(二者之间当然还可以有“半推半就实名制”等等在此省略),这很好理解。第二个维度是观众意识(audience’s consciousness),分前台实名制(a)和后台实名制(b),前台实名制是使读者能够看到并辨认出某个微博帐号背后是谁,后台实名制是只有帐号审批人能辨认,其他人则无法辨认——注意,前台实名制的实现既可以通过后台认证支撑,也可以绕过后台认证,所以区分这两者不是靠“谁认证”,而是靠“谁能辨别”,这也是后面推理的关键。

所以名人认证这种普通实名制,是大家最习以为常的实名制,实际上是1a型实名制。最近大力推的达人认证,算是文艺实名制,属于1b型实名制。监管部门推的强制后台实名制,属于2b型实名制。实名制的确有好处,但是现在普遍观点中的这些好处,是2b型实名制无法实现的,这是我的核心观点。这里把前面的观点再列一遍:

1激发担当精神,推进言论自由;
2控制谣言传播,净化微博空气;
3遏制僵尸水军,共创精准营销。

先看1。我早就同意实名制是言论自由的前提。有本人10月发的一条微博为证,但是,被动实名制能创造敢做敢当、不惧喝茶的人吗?我十分怀疑。至少2b实名制的制度设计中没有为敢做敢当的行为创造正向激励。主动性的价值是一个巨大的题目,所以这段应该是本文篇幅最大的一段,但是我决定以后另写,所以这里略去不表。

再看2。谣言的危害有三个层面:造谣、传谣和轻信。为了减弱谣言危害,有针对性的做法应该是提高造谣和传谣成本,以及加大辟谣力度,当然,根本措施还是提高民众独立思考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问题是实名制能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我认为(实名认证的)名人传谣在谣言的整个传播过程中危害最大(想看哪些名人参与传谣,去方舟子微博看看就行),因为名人转发为信息提供了一个“可靠性认证”。只要追究名人传谣责任的工作没人愿意做,谣言传播的温床就没什么实质改变(这可以用破窗理论来解释)。从长期培养用户的辨别能力出发,这种机制应该建立在a类实名制上,因为前台实名才能让大众记住是谁说话不靠谱,这样大众才能对具体某个人的言论可靠性长记性,不然下次他又换个id,欺骗别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去了。2b实名制所采用的后台实名能够简化生成参与造谣和传谣者完整名单的工作,但是这个工作主要是为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些问题服务的(这个你懂的),而对控制谣言传播的影响有限。

最后是3。关于僵尸和水军的危害,可以看我这篇博文。我的观点是,打击低水平僵尸和促进内容质量提高应该同时进行,2b实名制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清除僵尸的方案,虽然能够将机器帐号一网打尽,但是同时也终止了微博生态的进化进程、从而也降低了微博平台孕育下一波价值创造和价值发现浪潮的机会。原因在于:第一,微博用户体验差的主要责任不在僵尸,而在于微博产品设计的基本缺陷。微博是一种社会网络和语义网络(或者说社交图谱和兴趣图谱)相重叠的产品,这两种网络的信息产生和消费机制是不同的,现在这种依赖社会网络关注关系的结构自然会产生信息冗余,降低信息质量,而那些基于专题内容的机器帐号则起到润滑剂的作用。第二,如果用户关注一个高质量的机器帐号,这个机器的信息价值至少不低于他的‘朋友’,从而对这个用户来说,这是个有用的app不是噪声。从这个意义上 讲,全面的实名制使过去养成一个‘机器大号’所依赖的较低的试错成本不复存在了,这降低了机器帐号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的可能性。

我有这样一种认识,虽然在中国,监管当局对任何一个行业都能施加巨大的影响,但是产品兴起和凋亡的根本仍然是用户体验。无论是对实名制叫好也好、唱衰也好,无论是出于情感因素还是政治理想的推测都是不靠谱的,新浪如果以为2b实名制将新浪原本承担的政策风险转嫁给了用户就可以松一口气,那就真的2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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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济禾

本文链接:http://www.socialbeta.cn/articles/weibo-real-name-2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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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网络实名制从网评员做起

星期三, 五月 19th, 2010

五毛(图片来自网络)

2009年4月,我写过一篇游戏之作《关于大力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的十点意见》,里面写道:

5.所有网络评论员必须实名发贴,详细到姓名、单位、职务、级别。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工作,这是无上的光荣。他们理应享有这份荣誉,同时勇敢承担发言的责任。让那些敌对势力的网特看看,共产党人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尤其是做这项三个代表的工作。实名格式建议:每贴注明“某某单位网评员 某某某”。

6.实名发贴,按劳取酬,便于人民监督网络评论员的收入情况,预防腐败。

今天,我终于在传统媒体上看到有人呼吁,“网络实名制从网评员做起”。中国青年报的梁记者,勇气可嘉。

不过,在中国语境下读这样的文章,总觉得,既可以这样理解,又可以那样理解,曲曲折折,好不憋屈。

其实,我想说的就是:政府指派、匿名发帖的网络评论员制度,是一种操纵舆论、伪装民意、虚伪欺骗的行为,不论对政府的治理,还是对普通公民对政治的信心,都是一种损害。有种,就上实名网评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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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我国已初步建立互联网基础管理制度

星期二, 五月 4th, 2010

新华网网易等消息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近日表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互联网基础管理制度,并初步形成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王晨在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专题讲座时表示,我国依法加强对互联网基础资源、关键环节以及信息内容服务的监管。一是规范域名、IP地址和登记备案、接入服务管理;二是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准入退出机制。依法对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网络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审批,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年度审核、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有关部门协同处置有害信息、防范境外有害信息渗透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取得实效,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

他说,同时,我国初步形成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立足国情,以我为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初步形成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这是“国新办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及推动论坛、BBS等各种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

目前中国互联网管理的部门职责分工:工信部门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和打击犯罪,对外宣传部门牵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参与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体制。中央建立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总体协调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不断加强属地化管理,初步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指挥比较顺畅、运转比较顺利的两级管理体系。

简言之,工信管硬件(技术和基础架构),公安管安全,国新办领导多个部委共抓内容/意识形态。地方实行属地管理,并接受中央领导。

讲座中王晨还提到,“积极稳妥推行网络实名制”“尽快实现网站实名制,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逐步在网络互动环节推行实名制。”

王晨建议尽快制定颁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实施细则》。抓紧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尽快出台《手机媒体服务管理办法》,为手机媒体管理和推行手机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加快对刑法、民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抓紧研究互联网管理基础法律,尽早启动《互联网管理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安全法》,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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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 实名制

星期六, 三月 6th, 2010

实名和实名制是两回事。实名属于私人权利,我愿意用真实的姓名进行网络信息发布,这是我的权利。我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使用“张三”、“李四”或者随便一个什么代号。

实名制属于公权性质,带有强迫意味。实名制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实名,实名变成了一个人的法定义务,而不是权利。

愿意使用实名的人(包括我在内),有各种各样的动机。而不愿意使用实名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的动机。伟大领袖毛泽东还有过使用“二十八画生”的时候。

私权变成义务,那就是用法律的规定要求你:放弃自由。

匿名究竟是什么?

其实“没有名称”是不存在的,“张三”是一种存在,所以张三其实不是魏武挥的匿名,而是魏武挥的笔名。

笔名用多了,就变成一种公认的“姓名”(其实就是个代号),比如鲁迅就是个笔名。世人知道鲁迅的,比知道“周树人”的多。

但鲁迅绝对不是周树人的唯一笔名,事实上,周树人使用的笔名很多,有人专门考证研究鲁迅的笔名,据说有161个之多。

所以,推动实名制,就是要取消网络笔名。大家统统用真实姓名。如果放在没有互联网时代的数十年前,鲁迅是不可以存在的。

有人说,这个社会如果路上都是蒙面走路的人,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那是当然乱了套了。如果法律规定每个人都必须蒙面走路,那大概现在只有中东地区的女子才会有这种法律(教义)了。

但是,如果反过来,法律规定每个人走路都不得蒙面,这种法律,是不是可以说是:荒唐?

公民应该有蒙面走路的自由,只是出于各种动机,在大部分情况下,人们不会那样做。

换句话说,社会的习俗,造成了大部分人不会蒙面走路,但是,这只是每个人保留了蒙面走路的权利而已。

有人说,如果你说的话是负责任的(或者言出有据的),为什么不敢实名说话?

这种论调很危险。

相似的论调是:如果你家里没有毒品,为什么不敢让我进去找一找?

鼓吹实名制就是鼓吹公权力扩张:连你用什么名谓发表言论这种私人性质的事,都需要公权力干预。

鼓吹实名制和要求“政府开办网吧 社会网吧统统关闭”的本质是一样的,都要求公权力进入私人领域。

我不能断定大家都实名了,言论就不自由了——这个还缺乏足够让人信服的证据。

但我可以断定,这是公权力向私人领域的一次侵入。

而这种侵入,是当下社会所有人都必须保持警惕的。

请牢牢记住很多年前的一句名言:

风可以进 雨可以进 国王不能进

这里的国王,并非指代真正的国王,而是: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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