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央视’ Category

中央电视台:莫伸手,大火之外有财新!

星期六, 十二月 31st, 2011

C-C-T-V,中国中央电视台,那是中国传媒界不能说的秘密。

原以为,任何一家中国媒体都不敢去在央视的太岁头上动土。只有不想混了的组织,才会选择具有垄断杀伤力的央视作为自己的对手。互联网巨头强壮如百度,遇到中央电视台报道医药竞价搜索,也只能乖乖就范。看看百度2009年第一季度的报表,就知道为了化解央视报道的负面影响,百度投下了多少广告费用:4000万!

互联网门户遇到央视的任何一场活动,央视旗下任何一个栏目寄来的稿件宣传都如同接到圣旨一般,因为在央视工作的根本不把自己当合作媒体,绝对的甲方姿态:不仅要求位置,甚至要求时间。更关键的是:多次承诺的片尾字幕体现等若干合作统统打水漂!俩个字:忽悠。四个字:纯粹忽悠。但百度、分众先例在前,你敢得罪央视吗?

原以为只有发生央视大火这样的事件,人们才能看到央视作为一个机构被报道,生活在新闻联播中的人们才能看到那冰山下的一角。

好在还有财新传媒,他们出动了六位记者,撰写了一组名为《达芬奇案中案》的特别报道,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将央视与达芬奇背后的事件重新梳理记录,看看这个文章导语:

“一场原本普通的消费者与商家纠纷,一方付了部分预付款,但对到货商品不满;一方未收足货款,面对总是不满意的客户,要求先付款再送货。谁是谁非,已进入司法程序。然而,消费者找到电视台投诉,媒体周密部署,化装暗访,商家随即陷入“造假售假”的舆论漩涡。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达芬奇造假门”故事,但远不是故事的全部。

在最需要网络拓展影响力的时候,网络门户媒体因为是财新稿件无法转载,只能让财新利用自身的财新网和微博等社交工具传播新闻(即使能转载,我都很想看到门户在得罪央视和声援财新面前,到底会如何选择)。也许,孤军奋战的财新最终只是蚍蜉撼树,年末这个时点让稿件影响力大打折扣,但我们新闻别动队必须要赞一句:财新,好样的!六位记者(高昱 王姗姗 龙周园 邓海 王晓庆 见习记者 靳晴),好样的!

PS:财新的授权转载制度很奇怪,到底是一篇一篇文章的授权转载,还是一个Package的无所不包?如果是前者缺乏时效性和重要性,后者则那个传说中的天价绝对会使门户望而却步。在中国做传媒,有理想的同气连枝、惺惺相惜,没道德的沆瀣一气,同流合污。

央视批百度批错了么?

星期二, 八月 23rd, 2011

国内IT舆论其实有一个不太好的倾向,就是如果国内数字公司和国外数字公司起纷争,就是国内的不好;如果官方媒体和数字媒体起纷争,那就是官方媒体不好。比如百度就是个例子。只要百度和谷歌有点什么矛盾,必定是百度的不是,而央视一批起百度来,那就是央视的不是了。这在我看来,纯属情绪说话。

这两日央视又开始狠批百度,说百度推广有大量不实广告信息,隔天又聚焦到百度贴吧上。我注意到,网上有一种说法是:央视你自己不照照自己,现在批百度,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么?(大意如此)。另外一种说法则是:央视推了一个搜索,所以要批一批百度,为自家搜索清道。这两种说法,我以为,都是很有问题的。

我基本上完整地看了央视批百度推广的那档节目,也学到了不少百度的新招术,比如这个凤巢到底和原先的百度竞价有何不同。从央视的举例来看,所谓广告排名看来主要还是和你出价有关,和网站重要度关系并不大。央视记者的暗访偷拍,也基本完整再现了百度营销人员为了接单是如何得不择手段以至于可以协同客户一起造假。央视自身有些什么毛病,不能作为帮助百度“脱罪”的借口。“你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敢和我争论?”是典型的诡辩。

百度的推广链接的确到了“泛滥”的地步。我有一个非IT圈的朋友,曾经和我提到他最近身体不适想搜索点信息看看,起手一两页全是各种所谓医院的信息。他很疑惑:这不是广告么?我当时还笑他:你自己不仔细看看,底下有“推广”字样的,就是广告,标注“百度快照”四个字,才是真正的搜索结果。他摇了摇头,说:凭什么我要知道这个?

百度上广告那么多,我个人是以为百度基本上是审核不过来的,但我绝对不曾想到,在明知客户出具的是假资质的情况下,百度营销人员还出招看看怎么规避百度内部的审核。这倒是说明两个问题:其一百度内部还是有审核,其二营销人员有足够的招术让这种审核形同虚设。

至于为自家搜索清场,基本上属于无凭无据的“阴谋论”,而且还很可笑。以百度今天7成份额的市场地位,大量用户的搜索惯性,央视这批上一批就可以让自家搜索冒头,委实有点高看CCTV的力量了。央视这一轮狠批,会让大众未来用百度时长个心眼,会对百度的广告收入产生冲击,但要迅速短期内提升自家搜索市场,几乎没这个可能。

作为一个覆盖率极高的电视媒体,就一些公众利益的话题,跑出来批一批另外一个商业媒体,其实没什么不可接受。百度自己有错,还不许别人指出么?

至于说这一招是CCTV为了获取百度的广告费,故意震慑,要求百度进贡,如果属实,也只能说CCTV的商业运作有问题,而不能说这期节目有问题。除非百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期节目所揭露出来的,都不是事实。

故而,我以为CCTV的节目大方向并没有错,象百度这种巨型数字公司,一般的媒体揭露根本无法撼动它。不过,细节上,还是有毛病的。

第一个毛病在于伪造法律文书,这是性质严重的法律问题。当百度营销人员要求冒充客户的央视记者出具一应证照时,记者回去仿造了几个。记者不是警察之类的执法人员,在没有得到特别许可的情况下就伪造文书,本身已经构成犯罪。你可以辩解说,除此之外,怎么能够发现营销人员配合造假呢?这自有公安之类的执法机关去调查,不是记者该做的事——而且,甚是有些钓鱼嫌疑。

第二个毛病在于对该营销人员的画面不做任何处理,这是可以讨论的伦理问题。媒体报道,主要是为了揭示真相,同时将可能形成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以为,不给百度营销人员打上马赛克是不妥的,标注姓名(不知是否真实姓名)更是不妥。

这两个毛病,可以折射出央视的某些高高在顶的心理状态,颇有些行事无忌的感觉。

最后说说这个暗访偷拍。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能被接受的,但涉及公共利益除外。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在其《业务规则》的第十条就明令禁止,唯有为了公共利益必须报道而又并无其他方法可获得材料才可行。央视新闻评论部《新闻调查》栏目的工作手册(02年版)也提到:“对‘偷拍’我们慎之又慎,除非调查危害公共利益的重大隐情而又别无他法,且经制片人同意,否则我们决不采取任何涉嫌欺骗、侵权的拍摄方式。”

以百度今天的当量级,它的一些非法行径足以威胁公共利益,故而这个暗访偷拍,我个人以为,是可以接受的。

—— 中国新闻周刊网《虚拟@现实》专栏供稿 ——

关于作者
魏武挥,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教师
新媒体的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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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采访的是与非

星期三, 十一月 11th, 2009

“钓鱼”采访的是与非
——央视《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观察之三

超市乳酪货架上老鼠横行;员工把过期的腐肉浸泡在漂白水里,等肉的臭味除去后,再换上新的包装,打上新的生产日期;至于乳制品,则用洗甲水去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

这是1992年发生在美国“狮子食品”超市的一幕,它经由美国广播公司ABC的《Prime Time Live》节目播出,轰动一时。狮子食品的股票价格随即大跌,总共损失十三亿美元。

拍下这一幕的,是ABC的两名记者。他们头戴假发,怀揣假身份证和假推荐信,编造了虚假的工作经历,到北卡罗来纳州的两家狮子食品超市求职。获得工作后,他们在假发中藏匿了和唇膏差不多大小的微型摄影机,并在身上暗藏了微型麦克风。

恼羞成怒的狮子食品到法院起诉ABC。在法庭上,ABC记者拍摄的超过40小时的录像成为关键证据——虽然其中有许多对狮子食品不利的镜头,但有一段录像显示:两位潜伏进狮子食品超市的记者试图鼓励自己的同事违反健康操作规范。原来美国记者也爱玩“钓鱼”这一招!

法庭认为,ABC记者的行为存在欺诈,狮子食品一审胜诉,获赔550万美元,但随后赔偿金额被降低为31万6千美元。ABC继续上诉,最终上诉法院推翻了判决,理由是:虽然ABC的行为有错误,但狮子食品并不能证明自己被ABC的行为直接伤害了——关键在于,狮子食品确有将过期食品出售的行为,因此给狮子食品带来损失的是它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因为ABC将这些行为公之于众。

发生在美国的这一案例和央视偷拍北大医院有些相似。根据北大医院的说法,当天央视的采访是这样进行的:

“当日乔装成病人的记者来到诊室后说自己有‘泌尿系感染’,请求小刘给自己开点药,并一再强调以前吃过,效果很好,在小刘问诊的同时和他‘套近乎’,说自己的侄女也要考北医的研究生,想从小刘这里取取经,于是小刘就坦坦荡荡地告诉她如何复习备考,殊不知有一个针孔对着自己。最后小刘因为觉得开这点药很简单就没有请示当时值班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二线医师,自己开了药方,违反了医院有明确的相关规章制度。实际上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那几天还找了其他几位急诊值班医生,但他们都没有给她开药,只有小刘开了药方。”

如果这些说法属实,那么这显然是一次“钓鱼”采访。但与ABC的案例不同的是,央视只能证明小刘在被“钓鱼”时违反了医院规定,不能证明小刘没有被“钓鱼”时也会违反规定——央视并没有拍到普通患者就诊时小刘单独开药的镜头。相反,ABC拍到了狮子食品员工未经“钓鱼”时依然违规处理食品的镜头,因此才有了终审胜诉的理由。

所以,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小刘将央视告上法庭,最终胜诉的可能性极大。

当然,北大医院的说法也可能不属实,央视记者可能没有“钓鱼”,仅仅是用了针孔摄像机偷拍而已——那么,这是否就是正当的呢?

在新闻学界和业界有一个共识:偷拍(学名“隐性采访”)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道理很简单:偷拍本身是一种欺骗,是对职业伦理和社会道德的一种挑战。普利策奖的评委曾经表示:“报纸本身获取新闻时不诚实,怎能为诚实和尊严而奋斗?”央视《新闻调查》内部也有这样的规范:“无论如何,秘密调查都是一种欺骗。新闻不是欺骗的通行证,我们不能以目的的正当为由而不择手段。秘密调查不能用做一种常规的做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

那么,央视的这次偷拍是否真的是万不得已呢?

并非如此。例如,如果要调查没有取得执照的实习医生是不是在单独值班,记者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值班室要求查看排班表,并请医生解释自己的身份,而不必用偷拍的方式获取医生名单。又例如,如果要调查一台手术的主刀医生是不是没有获得执照的实习医生,记者大可以去手术室查看,而不必用偷录的一句“他去上手术了”就证明他是唯一的主刀医生。

归根到底,这里是医院,不是毒贩老窝——有什么必要偷偷摸摸地去获得只言片语呢?更何况,偷拍到的东西并没有太多的说服力。除了给观众以刺激的感觉外,这么做还有什么用处呢?

此外,隐性采访还是一种对行业形象伤害极大的方式——如果满世界都是偷拍的记者,不但记者的公众形象会大打折扣,社会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也会急剧上升。发展到极端时,人们会对身边的人丧失起码的安全和信任:CCTV在偷拍你呢!

那些电视骗我们的事

星期五, 十一月 6th, 2009

那些电视骗我们的事
——央视《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观察之二

(按:我并不想为此案中任何一方——王建国或北大第一医院——代言,我相信事实至上,法律至上,我只是从新闻专业角度出发,讨论央视该期节目中的一些技术、伦理和理念问题。)

一个月前在香港律政司参访时,同行的同学提起我们过两天要去高等法院旁听庭审,一名女生表现得激动:终于可以亲眼看到香港的庭审了,以前都只是在电视剧里见过。那些口若悬河、挥洒自如的律师形象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听到这,接待我们的高级检控官陈女士笑了:“电视里都是假的!真正的法庭上,律师是不会到处跑的。”

到了法庭一看,果然——律师都规规矩矩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轮到自己发言时才会起身,但不会离开座位半步。虽然穿着法袍、戴着假发看起来很酷,但他们远远没有电视剧里的那般帅气潇洒。有一次,一个年纪挺大的洋人律师因为屡屡插嘴还被法官教训了一通,很是狼狈。

不要以为只有电视剧才会骗你,那些所谓的电视新闻照样在骗我们。忘记前几年在网上流传的那组电视新闻记者工作照了吗?悲哀的是,那组照片所刻画的工作方式如今仍然在继续。

电视不光在骗普通人,也骗倒了新闻专业的学生。上学期给本科生的新闻采写课当助教,最后的作业是采访老师。作业布置下去后,一些同学焦急地问:老师不接受采访怎么办?她请我们喝了咖啡,然后还开车送我们回学校,我们聊了好多,但她就是不愿意接受采访……慢着,“聊了好多”不就是采访吗?原来,在一些同学心目中,只有架起机器,打开笔记本,端端正正地坐定才算是真正的采访,但这种“电视型”的采访恰恰是最罕见,也是效果最不好的采访。

电视之所以在骗人方面所向披靡,与它用音、画营造出的“真实感”和感染力密切相关。回到我们讨论的话题——央视央视《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节目,在我看来,这是一期“知音体”的电视节目。请看我的举例——(以下所提到的时间以该地址视频为准)

  • 02:00-02:40,用恐怖的背景音乐渲染患者的死亡,这种音乐在电影中通常用来暗示看不见的凶手出现,无辜者被残忍暗杀。(但实际情况是,患者死亡原因还未有定论)
  • 02:47-03:12,对死者丈夫王建国长时间的特写,近距离突出他痛哭流涕的表情,唤起观众的同情。(适当的展现爱人去世的痛苦无可厚非,但这样的画面频频出现,于理性讨论无益,反倒有故意用这种画面提升收视率的嫌疑)
  • 04:45-04:55,恐怖的背景音乐再次出现,用以说明抢救中“肋骨按断,心脏破裂”的恐怖和残忍。(但在临床实践中,因施行心脏复苏术而导致肋骨骨折的情况并不奇怪)
  • 13:54-14:11,又一次痛哭流涕的特写,“骨灰”、“做梦”等语言与事实的讨论完全无关。
  • 14:30-14:50,片花中使用的紧张而又振奋的背景音乐一般在影视剧中用于正义部队出动之时,为片花配音的男声充满正气:“无证医生,非法行医”,“触目惊心”等词语用这样的声音说出来义正辞严,仿佛正义的化身。

这些渲染的方式和“知音体”文章的唯一区别在于:它更加难以被识别。因为该节目专业的制作手法,对声音和画面的娴熟运用,丝丝入扣而又收放自如的剪辑,再加上“CCTV”的身份(一个有些吊诡的事实是:尽管许多人认为CCTV是“朝廷台”,是“CCAV”,但很多时候他们又非常相信这个国家电视台),所以你很容易在收看的过程中有毛骨悚然、义愤填膺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它会让你的理性思考功能暂时瘫痪,以至于忽视它在客观性和真实性上的严重缺失——我的一个本科学新闻的师兄竟然称它“简直是太精彩了……报道的细节也堪称无懈可击”,更何况那些没有学过新闻的人们。

其实,无论是电视剧中四处走动、玉树临风、滔滔不绝的律师,还是央视节目中种种“知音体”的细节,都与电视这种媒体自身的特性有关——迎合大众,哗众取宠,追求冲突,娱乐至死。这样一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总是容易被电视欺骗,为什么像《新闻调查》这样严肃、严谨的电视节目如此之少。

增进沟通,还是相反?

星期三, 十一月 4th, 2009

增进沟通,还是相反?
——央视《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观察之一

 

一个很好的选题,被央视做成了经典的失败案例。一个本可以深入探讨的话题,被《经济半小时》做成了批判的大字报。

说它是经典的失败案例,是因为任何一个有一定媒介素养的人都能看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这期节目的内容有多么不平衡。半小时的节目里,出镜最多的是死者丈夫王建国,其次是他的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所有的证据都来自原告,而来自被告——北大第一医院和医生的声音竟然一句都没有。

央视在节目中给出的解释是“我们的记者多次要求采访北大第一医院,都被拒绝了。”这显然没有说服力。首先,医院拒绝采访,那么是否可以直接联系涉案的医生?其次,就算医生也拒绝,那么能否去找他们的代理律师?既然这是一桩即将二审的案件,控方代理人接受了采访,辩方代理人应该不会拒绝。就算他也拒绝,那么可不可以去查查卷宗,看看辩方都提出了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所有这些努力都指向一个目标——还原事实。如果觉得还原事实有困难,那起码应该呈现出两方的声音(何况,更专业的报道应该再呈现中立的第三方的声音)。但很可惜,央视的这期节目呈现的声音如此单一,完全可以成为新闻教学中的一个案例供学生分析了。

比信息源的失衡更可怕的,是大字报式的语言。

《经济半小时》每期结束时会有一段“半小时观察”,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段话属于评论,而这段话之前的内容应该属于新闻报道,使用的应该是新闻语言。但很可惜,节目主体中所使用的语言与“半小时观察”无异,并不是客观呈现事实,而是直接下“非法行医”的判断。这也导致我们在听“半小时观察”时,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无非是再次表达“痛心疾首”、“大声疾呼”罢了。

实际上,此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医学研究生在教学医院的执业问题是一个可以好好讨论的话题。这个现象背后牵涉到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机制、行医资格的认定等许多复杂的问题,岂是简简单单的“非法行医”四字所能轻易带过?

央视的这期节目放弃了对这个严肃问题的深入探讨,而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发表一篇批判北大医院的大字报。其后果从网络上的新闻跟帖已经可以看出:一半人在骂医生没医德,另一半人在骂记者没有职业道德,“妓者”这样一个任何新闻从业者都很不愿意看到的词再次在网络上大行其道。用“两败俱伤”来形容并不为过——那些不信任医生的人更加仇视医生,医患关系更加紧张;那些讨厌记者的人则更加坚定“防火防盗防记者”的信念——更不用提医生和记者之间的直接对立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沟通之门被关得更紧了,解决问题的希望又少了一些。

今天,新华社记者、《城记》作者王军来北大新闻学院讲课。他的一段话正好可以为本文作结:

使我们这个社会成为一个可沟通的社会,应该是记者的职业归宿。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完成这个使命?我想,最关键的是不放弃对事实的追求,并以此作为工作的目的。我们不能强加事实任何的东西,因为事实本身就在说话,不用你去打扮它。这样做的结果,当然就是增进社会的沟通,而有了沟通,才会形成共识,也才会有真正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