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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人:更强大还是更脆弱?

星期日, 五月 20th, 2012

按:在知乎网与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联合发起的「寻找中国互联网思想者」活动中,十位互联网名家提出了“互联网迫切十问”。其中,搜狐CTO、搜狗CEO王小川的问题是:“作为个体的人,在互联网时代会发生什么变化?是更强大了还是更脆弱了?是更有主见还是在越来越智能的网络服务中‘被决策’?科技与人性的平衡边界是什么?”以下是我尝试给出的回答

技术对公众的影响,是大众传播思想史上一个永远令人纠结又一直具备生命力的话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不谈互联网。让我们回望八九十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场著名辩论,辩论的一方是政论家、专栏作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另一方是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于中国人而言,这两个人都不陌生,前者的《公众舆论》是畅销的经典;后者则是胡适的老师。

彼时,一战结束不久。战争宣传最容易操纵民众的情绪,鼓动集体的爱国狂热,再加上电影、广播等新传播技术的发展、公关行业的兴起、科学心理学的应用,大规模的宣传战在各国上演。美国民众受其影响,表现出强烈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这令作为自由主义者的李普曼非常失望。他在《公众舆论》中强调了公众舆论的脆弱、摇摆、不可信任。

李普曼认为,现代社会非常复杂,但现代人没时间也没心思去关注他们生活的世界。人们头脑中对世界的印象和真实的外部世界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种传统、偏见、情绪左右了公众舆论,公众舆论“要么愚昧,要么专断,总是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

情况如此糟糕,怎么办?李普曼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这个传播技术日益发达、社会生活日益复杂的年代,公众变得越来越糊涂,还是忘记天真的民主幻想吧,理性的辩论根本不存在,只能选择相信精英,因为他们掌握了科学、专业的方法。

但杜威不这么认为。他虽然同意李普曼对现代社会的诊断,但坚决不同意精英统治。杜威认为,只有启蒙公众才是唯一的出路,而公众本身并不是无可救药的。他特别强调传播媒介的作用,认为媒体的角色应该是让公众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

杜威还提出:公众只要能共同积极参与,就能管好他们自己的事务。公众的不参与常常不是因为无兴趣或无能力,而是因为在专制的或精英统治的政治制度下养成了冷漠和懒惰的习惯。

扯远了,回到互联网的话题。如果李普曼和杜威活到今天,他们会对互联网给公众带来的变化如何评价?

也许李普曼会说:今天的互联网只不过再次证明了公众的昏庸,他们以为自己变得更强大了,但其实还是被权力和资本的力量蒙骗着、被牵着鼻子走——他们以为微博让自己有了力量,但真正放声大笑的是那些微博营销者和那些擅长自我炒作的意见领袖;他们以为自己在享受越来越智能的网络服务,但这些服务实际上正让他们丧失一些基本的能力;他们以为信息的海量、迅捷传播让自己受益匪浅,可以轻松占有古往今来的所有知识,但其实,社交网络、定制新闻的发展,正让他们变得越来越偏狭,越来越活在自己的观念世界和情绪世界里,看不到构建开放社会的可能……互联网时代的人,是又一批“幻象公众”。新技术的发展,再一次为精英主义背书。

也许杜威会反驳:不应如此悲观,这些问题的确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但情况是可以改进的。既然我们期待一个民主社会,那么就应该对普通人的能力保持信心,相信经过学习,人人都有依靠理性做出判断的能力。更何况,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的确为我们创造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可能性:比如,信息的自由流通,对公民素养的提升大有帮助;依托于互联网的新的组织形式,让公众的民主参与有了新的可能;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公民社会的构建也拥有了许多便利。

如同这个世界上许许多多的问题一样,李普曼和杜威之争其实没有标准答案。究竟同意谁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见识,乃至不同的信念、不同的人生态度。

这也许就是我能给出的回答。我喜欢新技术,但不是技术决定论者。我愿直视技术对人带来的负面冲击,但对人的力量依然心存乐观。

参考资料:
Walter Lippmann, Public Opinion
John Dewey, Public and its Problems
徐贲: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
展江: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战

社会化传播

星期五, 十月 23rd, 2009

《21世纪经济报道》的连载式专栏“后媒体时代的媒介融合”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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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大众媒体和大众传播是紧密不可分的:能够由大众媒体传播的出来的内容就是大众传播。在信息匮乏的几个世纪里,这样的说法是成立的。但随着互联网的诞生而伴随来的信息爆炸的今天,大量的媒体已经沦为小众的媒体,道理很简单,它们已经失却了足以引发大众层级的传播的话语权,或者说,影响力。

网络时代的传播是纠结的。如果说,早期以门户为核心的互联网版图还能区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的话,今天的网络传播已经不是那么容易区分这些传播层级了。如同清华的何威博士所提到的,互联网上的大众已经成为网众,这样的名词出现,并非纯粹是语言上的变化,之中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在学理上,从面容模糊的大众(mass)到了会选择媒体、会和媒体互动的大众再到了已经部分掌握话语权成为传播者的网众了。

这里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新浪最近推出的微博服务(俗称围脖)。这项功能所能提供的服务就是用户可以写上那么两句话发在网页上,和博客服务很像,故而又被称为迷你博客。在微博中,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类似“我现在要去练习跳舞了”这样或许没什么营养的话,引来了近5000个转发和3000多个评论。这样一句话,要说传播,的确是大众层级的。但我想,大多数人这么一句话是不可能引发如此之广泛的传播的,这句话的主人是:李宇春。

转发对于微博来说很重要,这可以形成链条一样的多层级传播:一传十,十传百。病毒传播只需要几个层级就可以形成大众传播。但是,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为什么看客要转发?是内容很好很强大么?

站在一个反对“娱乐至死”的人的立场,可能对这样一句话很不屑一顾:这样的内容有什么价值。但是,在摇头叹息之前,先想一想,究竟什么叫有价值的内容。在普世价值之外,还有大量的内容是否有价值并不是媒体决定的,而是:大众,或者说,网众。

读者对内容的判断,一方面可能是内容本身,另外一方面和内容的创造者有关。名人的话总归具有先天优势,特别是对于名人的粉丝来说。换句话说,这样一句话引发的大众层级的传播,不是新浪这样的媒体决定的,而是大众决定的。我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再重复一遍这句话的原因在于:究竟什么叫“内容为王”?

刚刚结束的世界媒体峰会上,有专家指出传统媒体应该回归到内容为王的时代。这话是对是错姑且不论,但媒体们得仔细地想想这样的问题:你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就一定有价值么?而你认为属于垃圾的东西在别人眼里会不会有成为宝贝的可能?象新浪微博这样的平台固然还可以称为一种“大众媒体”,但它和传统媒体究竟有何不同?如果我们今天还仅仅是关注于内容而不是内容的传播者,传统媒体是无法跟上整个传播社会的变迁的。

今天的大众媒体依然还是大众媒体,但它能起到的大众层级的传播效果已经和原来有了一些微妙的区别。传媒工作者或研究者在痛心疾首于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得不到广泛传播,而有些他们根本看不上的东西就一传十传百(比如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之余,是不是该想想,这个大众传播时代,似乎已经开始向社会化传播变型:由大众来决定传播的内容是否是大众层级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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