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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6)左右

星期五, 十一月 13th, 2009

听闻我要去香港参加一个两周的实习项目,某同学满脸笑容地对我说:“好啊!那里是自由右派的天堂!”

是的,香港绝对是一个以自由著称的城市。经济上,这里是举世闻名的自由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政治上,这里出版的“禁书”、举行的游行静坐都早已为大陆人民所熟知。尽管近代以来香港人还从来没有自己选出过最高首长,但在各项政治权利的国际排名上,香港的成绩都不错。这也是为什么我将这一系列文章取名为“自由港”——说到底,这是这座城市的本质属性。

但真正到了香港,用两周的时间深入了解这座城市之后,我却发现,最令我感兴趣的并不是它的“自由”,反倒是一些“左”的细节。

在政治学上,“左”与“右”是一套复杂混乱的系统。在此处,我所指的“左”是平等,是对自由市场的批判,对国家干预的强调;而“右”是自由,是市场和资本的逻辑。尽管人们常常说追求“自由平等”,但很可惜,这样两种珍贵的价值常常是相互冲突的。要达到充分的自由,必然会牺牲平等;要取得充分的平等,必然无法达到充分的自由。

于香港而言,新自由主义在这里大行其道,一切交给市场来调控,政府干预降到最低。只要你有本事,绝对可以自由地赚大钱。但社会平等指数并不高,没有完备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仅有一个“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也没有最低工资标准(正在不情不愿地讨论之中)。上个月,联合国开发组织发布报告称:在世界先进经济体中,香港的贫富差距最大。

但在这座城市,并不是所有人都醉心于“右派”的价值之中,有一些人依然珍视着“左派”的价值。

还记得中文大学学生会的副会长阿丰吗?我曾经在这一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中讲述了他和他所在学生会的故事。他们在“烽火台”静坐,抗议校方的政策;他们在竞选政纲中陈述自己对各种事情的看法,既有对校园民主的慷慨陈词,又有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

这些故事令人心潮澎湃,但都不是最触动我的。我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花了最多的笔墨记下的,是阿丰他们在旺角的一次小型活动。

那一天,他们坐在熙熙攘攘的旺角街头,像古希腊人一样讨论国是,用简朴的交流方式和平静的思想沉淀代替匆忙、浮华的生活。那一刻,他感到“香港是属于我们的”。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平日里,香港并不属于他们。那么,香港属于谁呢?

属于掌控者维多利亚港那些高楼大厦的资本家,属于在中环匆匆奔忙的那些白领。

中环是这座金融中心城市的中心,资本聚集,大厦林立,车水马龙,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汇集于此,追逐财富。许多人醉心于这种繁华的现代化、国际化景象,并将其鼓吹为“中环价值”。

来自全球的资本喜欢“中环价值”,因为在这里它可以自由增殖;港府也喜欢“中环价值”,因为在这里经济发展转移了人们对于政治改革的注意力。

但普通的香港人真的认同“中环价值”吗?阿丰说,他看到中环的街上那么整洁,不可以有人、车或者任何东西停留,这还是我们的空间吗?整个香港像小坊这样灵活的东西越来越少,它们被财团逼走,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大商场、连锁店。如今我们说“逛街”,实际上都走进了商厦,逛的哪里还是“街”?

所以,阿丰他们在旺角的活动是对“中环价值”的一次抵抗,是对旧式市民生活的一次回归。阿丰对传统市民生活充满感情的描绘,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那本《识字的用途》(The Use of Literacy)中对旧式工人阶级文化的赞美——原来,他也是一个认同文化研究的“左派”啊。

我的这一想法似乎很快就得到了印证。临别时,他给我们每人送了一份学生自己办的杂志,那是一本特刊,中心人物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葛兰西(Gramsci)。杂志中,随处可见“工人阶级”这样的词语,实在是令我有些惊讶。

看来,这些积极争取权利的学生运动活跃分子们,都崇拜(至少是重视)着左派的马克思主义啊。

Kit是香港亚洲人权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香港的两周,一直是她带领着我们去各个政府机构、法庭、非政府组织、学校。

Kit的办公室在旺角,她每次回家都要“跋涉”很远——先坐公交车到尖沙咀码头,再乘船到香港岛,再换一次船,才能抵达她家所在的地方——南丫岛。

南丫岛是香港第三大岛,居民只有几千人。岛上没有汽车,到处都是绿色植物。这样的岛屿,和拥挤的“油尖旺”(油麻地、尖沙咀、旺角)以及繁忙的中环比起来,真可谓世外桃源。

我问Kit,为什么要住得离上班的地方那么远,交通多不方便啊。她回答说,她已经没有办法在九龙和港岛这样喧闹的、城市化的地方生活了。

她这么一说,我就想:她该不会是左派吧?果然,她自己承认了这一点。

这是大陆人多么难以想象的一件事——一个在人权机构供职,为人权事业孜孜不倦工作的人,竟不是自由主义的“大右派”,反而是拥护马克思主义的左派!

但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人权本来就不分“左”和“右”。在人权的概念中,既包括“右派”强调的表达自由、宗教自由等一系列自由权,又包括反对歧视、消除贫穷等一系列“左派”重视的平等权。谁说强调人权、拥抱普世价值的人就一定是右派?真正的左派同样不会拒绝人权这样的普世价值,否则马克思怎么会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当一切都回到“人”这个尺度,所有“左”和“右”的分歧和争吵便显得没有意义了——归根到底,我们追求的都是人的解放。(“自由港”系列完)

自由港(5)法治的魅力

星期三, 十一月 11th, 2009

在香港的时候听到一个段子:“我们的中国多好啊!看看,我们有大陆的经济发展,有台湾的民主,还有香港的法治!”

实在精彩——它的确点出了这三个地区最具特色也最让人羡慕的特质。

如果让我从这三个特质中选择且只能选择一个,我一定会选择法治。因为有法治保障的经济发展才能持续长久(关于这一点,耶鲁大学的陈志武教授从制度经济学的层面有过不少研究和论述),有法治保障的民主才能避免陷入混乱和多数人的暴政。而某个地方即使经济发展限于停滞,即使没有普选等民主机制,但只要有了法治,这个地方总是可以让人获得起码的安全感。

是的,安全感,这是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法治”这个看起来又大又空又远的词能够给我们的最真切的印象。

在香港电影中,这座城市总是被描绘成一个黑帮横行、枪战不断的地方。但是没有人因为看了港片就害怕来到香港——对香港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在这座城市里可能的确有黑帮,但当你被侵犯的时候,你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而不必担心那些执法的人也跟黑帮搅在一起,更不必担心他们就是更大的黑帮。

法律至高无上,从平民到警察,从议员到特首,都必须服膺于法律,这就是法治的精义。与“法制”、“依法治国”不同的是,在法治(rule of law)社会,法律拥有无人可以僭越的权威;而在“依法治国”的“法制”(rule by law)社会,法律只不过是“治国”者的工具。

法治还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罪刑法定。我曾经在香港高等法院旁听了一起串谋谋杀案的庭审,被告是5名黑帮男子。当我走进法庭后,却怎么也找不到被告——法庭里每个人都衣着光鲜,自信满满,那些穿着“囚服”低头悔罪的“犯人”呢?

经同伴提醒,我才意识到:那几个坐在律师身后,被玻璃板隔开的小帅哥原来就是被告。只见他们个个西装笔挺,面色轻松,哪里像是什么企图串谋谋杀的“坏人”?庭审一结束,他们便鱼贯而出,大步离开。看着他们的背影,我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无罪推定”:只要法院还没有做出最终的判决,他们就是完全无罪的,他们有权保释获取自由,有权精心打扮自己以获取陪审团的好感。

看来,法治不仅能够给人以安全感,还能给人以人的尊严,即使你是明天就要接受判决的杀人嫌疑犯。

香港的法律系统来源于英国,它继承的是“普通法”传统,与大陆的法律体系完全不同。

什么是普通法?按照我粗浅的理解,它有两大特点。其一,它是判例法,判案需要遵循之前类似案例的判词和判决结果来进行,而每一次的判决都可以成为之后判案的参考。判例法的优势在于,它不必拘泥于死板、单薄的法律条文,而是参考诸多先例中的解释,结合最新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判例法也让法官们的智慧得以流传下来。

普通法的第二个特点与它的名字有关。在英文中,“普通法”是common law,它是普通人(common people)能够理解的法律,是来源于常识(common sense)的法律。最明显的表现,即是它的陪审团制度。

香港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十分详尽。简单而言,所有重要的案件都需要陪审团的参与,一般是7人,这7人是从21岁至65岁的香港公民中随机抽取出来的。他们需要跟进整个审判过程,并在最终的审判时投票决定被告有罪或无罪。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几个完全不懂法律的普通人,就能决定一个人有罪与否?这岂不是视法律为儿戏?如果他们都能判案,还要法官干什么?

其实,虽然最终的判决要由陪审团来决定,但法官的作用还是至关重要的。所有法律上的问题,都由法官来解释——例如,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法官都会做出指引。陪审团需要做的,只是把双方的证据、法官的指引结合起来,根据自己的常识来进行逻辑推理和判断。

实际上,香港的陪审团制度也有公民教育的效果,它会让你感觉到法律虽然神圣但不神秘,虽然至高无上但却并不遥远。说到底,法律的道理本就很简单,而我们的日常生活也都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中,设有“裁判法院”专门快速审理案情轻微的案件。如果你有机会到裁判法院旁听,你一定会惊讶:怎么香港人什么事情都跑到法庭上来啊?我所见到的一个最夸张的案例是:乘客跑到这里来告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路!

在香港,几乎一切问题都能通过法律解决。

在街上乱扔垃圾,在十字路口闯红灯,都算是犯罪,只要被警察逮到,就得乖乖交罚金。香港街头并没有“我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片垃圾”之类诗情画意的标语,有的全都是赤裸裸的警示:如果乱扔垃圾,可能被罚1500港币!如果行人闯红灯,可能被罚5000港币!

你可以说这些警示太没有人情味,太过“铜臭”,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比道德说教的效果好得多。

一些在大陆人看来“敏感”的事件,同样可以试图诉诸法律。今年十一,香港支联会组织了一场游行,游行的整个过程都很和谐,像是一场狂欢,只是最后,“长毛”梁国雄等人试图抬着一个纸糊的棺材通过中联办,被警察拒绝。后来双方发生冲突,警方逮捕了几个人,并损毁了纸棺材。

我本以为,这样明显来源于中央授意的事情,发生了也就只能发生了,纵使“长毛”再上蹿下跳,又能怎样呢?谁知,就在离开香港的前一天,我和几名律师吃饭时得知:其中一名律师正准备帮“长毛”打官司呢,他们要控告警方干涉言论自由及毁坏财物……

听到这里,我彻底被香港的法治折服了。

自由港(4)走进“新”时代

星期一, 十一月 9th, 2009

十一期间的某日,在香港打开电视机,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

“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
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

咦?这不是《走进新时代》么?张也小姐高昂优美的声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软了?我们的“歌(功颂)德系列”歌曲什么时候改换成流行音乐的风格了?

定睛一看,原来电视里唱歌的不是张也,不是任何一个“红旗歌手”,而是——梁咏琪。

这个曾经唱过无数情歌的流行歌星,这个隶属于庞大的流行唱片工业的Gigi Leung,正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舞台上,用她的流行唱腔唱深情演绎着“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在她身后,是几十名天真无邪的男孩女孩,随着红色的旋律为她伴舞。

这台名为“香港各界庆祖国建国60周年晚会”的晚会气势恢宏但节目乏善可陈,明显没有大陆晚会的质量高。晚会的压轴节目是刘德华演唱《中国人》。第二天,大陆媒体的报道标题是——“香港国庆晚会:刘德华含泪献唱《中国人》”,并且配发了照片,以证明他的确是“眼泛泪光深情演唱”。

说实话,刘德华含泪和余秋雨含泪一样,都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梁咏琪的《走进新时代》的确是让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1997年7月1日之后,香港的确是走进了一个“新”时代。

最想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的,或许是香港的商人们——回归意味着一个庞大的市场被送到了嘴边。同时,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可以逐步北移到深圳等地,而本地的制造业则可以逐步向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方面转移。

回归后不久,香港就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金融风暴,这也给了大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其后不久,朱镕基表示:“大陆好,香港也坏不到哪儿去”。

同样高兴的还有旅游业和零售业,尤其是在内地居民赴港自由行开放之后,这座免税港成为内地人寻欢作乐、疯狂“血拼”的乐园。仅仅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内地访港旅客就达到59万人次。香港人最初或许会惊异于内地人的消费能力,不过显然他们已经习惯了。对于卖化妆品的导购小姐来说,掌握普通话是一项事关业绩的重要技能。

不过,自由行是双向的。大陆居民在香港消费,香港居民也到大陆消费。这就好像大陆学生去香港读书的越来越多,香港学生也可以通过非高考的方式到大陆读书。在这些方面,并没有哪一方特别占另一方的“便宜”,不过,沟通和交往越来越多,毕竟是好事。

但这个“新”时代给香港带来的,并不全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东西。

香港传媒界对过去十二年的变化就没有太多的积极评价。2007年,香港记者协会出版了一份报告,这样总结回归十周年的香港传媒:“表面看来,香港传媒生机勃勃,根据特区政府的香港年报,本地有约五十家每日出版的报章,照顾不同人士的口味和政治观点,但实际上,当中存在令人困扰的趋势,香港记者协会因而得出结论:让不同意见发表的空间正日渐缩窄。”

香港记协与大陆记协不同,是一家由新闻业内人士自发组成的非政府组织。2007年1月,记协做了一项调查,结果发现:受访的新闻工作者中有58%的人认为新闻自由在过去十年有所倒退。

在香港期间,我们见到了现任记协主席麦燕庭。在她看来,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中期的香港拥有较好的新闻自由状况,当时中英政府正在谈判,氛围较为开放,资讯流动较多。而现在,虽然没有新闻审查制度,但“自我审查”已经成为香港记者的心魔。

所谓“自我审查”,是指记者在写稿之前会去考虑:我写这些会不会有什么后果?要不我还是不要这样写了吧?之所以会考虑这么多,大抵与他们的老板有关——麦燕庭说,现在有超过一半的香港媒体老板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抑或是在内地有商业投资。《南华早报》的老板是马来西亚人,所以不具备成为人大代表的资格,但与北京的关系很好。为这样的老板打工,自然在下笔前要慎重考虑。更何况,有的老板甚至会自己写“读者来论”,直接干预报纸内容。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自我审查很难确认,因为它是发生在记者心里的。这种自我审查看上去没有新闻审查来得直接,但它所带来的后果却同样是言论空间的缩小。

香港媒体只是整个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回归十二年来,香港在经济上与大陆打得火热,而在另一些方面,却很难表白“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

今年10月20日,在经过了近十年的讨论之后,港府行政会议最终敲定广深港高铁项目,宣布全长26公里造价达652亿港元的高铁建设将于今年12月动。通车后,香港将与珠三角地区融合得更为紧密,据说到北京也仅需十个小时左右。可以预见的是,香港和北京的关系也将越来越近——而这对香港究竟意味着什么,实在是一言难尽。

自由港(3)公民如何教育

星期六, 十一月 7th, 2009

“作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城市,香港社会每个环节,都服膺市场竞争逻辑,并将经济效率和工具理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彻底的商品化社会。对很多人来说,香港本身是一个大市场,里面的人是纯粹的经济人……问题却在于,香港人甘心将香港这片土地只当成赤裸裸的市场,并视自身为纯粹的经济人吗?……香港人一旦脱离殖民地统治,意识到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主人,他们自然不可能再接受政治权力操控在少数人手中,不可能容忍这个整体十分富裕的城市却有那么多人活在贫穷之中,更不可能忍受文化和精神生活长期受压于单向度的经济思维。香港需要新的定位,并对这个城市有新的期许。”

这是刊登于10月4日《明报》副刊“星期日生活”上的一篇文章,作者是在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任教的周保松,而文章的题目则是“给要选特首的人上一堂政治哲学课”。

在香港,批评特首是很正常的现象,给要选特首的人上上课自然就更没什么可惊讶——当然,特首候选人们听不听课又是另一回事,是他们的自由选择。显然,周老师在《明报》上给特首候选人上课,颇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味——他的真正听众,是阅读《明报》的香港公民们。

周老师在这堂政治哲学课上强调的,是必须改变香港的城市想象。香港究竟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最主流最强势的表述,是认为香港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的一座经济城市。但在周老师看来,“香港人应视香港为自由平等的公民走到一起进行公平合作的政治社群”,香港人不仅是经济人,更是政治人,是公民。

实际上,周老师的这种观点并非开天辟地的第一声惊雷。在这座城市,已经有许多人在为建设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而忙碌。而其中最重要的,即是公民教育。

今年9月,香港高中推行新的课程计划,“通识教育”成为中文、英文、数学之外的第四个必修科目。通识课分为三个学习范畴:自我与个人成长(个人成长与人际关系);社会与文化(今日香港、现代中国、全球化);科学、科技与环境(公共卫生、能源科技与环境)。学生还必须提出新的议题,进行一项独立的专题研究。

通识教育是培养现代公民的重要基础,因为它打破了传统课本教育的狭隘和死板,面向的是变动之中的广阔世界,培养的是学生广泛获取资讯,并进行理性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在大陆大学都尚未普及通识教育的情况下,香港已经在高中全面推行通识教育,的确是领先不少。

实际上,只要你在香港逛逛书店,翻翻报纸,都能感受到强烈的通识教育氛围。

在几乎所有的书店里,都有一个或一层书架专门摆放通识教育书籍。这些书来自不同的出版社,有不同的编辑者,但它们基本上都有着类似的特点:选取鲜活的现实材料(通常来源于新闻报道),辅以丰富的背景资料,并以开放式的问题引导读者的分析思考。

翻开报纸,同样容易找到通识教育的内容。特别是《明报》,几乎每天都会推出4个左右名为“通通识”的版面。以9月28日的《明报》为例,当天“通通识”的第一版是配合国庆而作,推出了两位人物的访谈,一位是曾在大陆被判入狱的记者程翔,他强调“哪里有自由,哪里是祖国”,他认为60年来最能代表中国的事情是1989年的事件;而另一位则是民建联主席、立法会议员谭耀宗,他强调“我是理直气壮的热爱我的国家,我从来没有隐瞒自己‘亲中’”,他认为60年来最能代表中国的事情是粉碎四人帮——以相同的篇幅呈现立场鲜明对立的两个人的观点,其实正是通识教育的题中应有之意:呈现多元观点,究竟采纳何种,请用自己的理性去判断。

当天“通通识”的第二版是“时事点对点”,涉及的话题十分丰富:中学生理财和借贷;全球气候峰会;国庆阅兵展示新装备;污水处理新技术;“五成中学生未因国庆感高兴”体现的身份认同问题;新流感的血清研究。在每一则时事新闻的后面,均配有参考资料的链接和思考路径的提示。例如,针对身份认同问题,编者提出的问题是:你如何评价香港学生对“中国人”的身份认同?你认为“中国人”和“中国公民”有什么区别?试从历史传统及经济发展方面,解释学生为何对国庆感到抽离?

第三版是专题:城市发展牺牲传统建筑。最后两个版面是结合英文进行的通识教育。此外,《明报》还在自己的网站上推出了“新中国60年”的通识教育专辑。

公民教育不仅要有编纂好的通识教材,更需要有广泛的可以自由获取的信息来源作为支持。

走进香港大学图书馆,最震撼我的不是它舒适的环境,而是书架上被摆在一起的那些书——既有《共产党赞歌》,又有《来生不做中国人》……

去香港教育工会的书店,楼道里贴着一张推荐给中学生的书单,排在首位的推荐阅读书目是《改革历程》,而《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已经在这里卖断了货……

书刊可以使公民拥有充足的信息,学会理性的判断,而此起彼伏的社会运动更是培养现代公民的温室。

为了保留历史文化,香港公民发起了皇后码头保卫运动;为了争取区内福利,居住在天水围的香港公民发起了单车游行;为了争取民主权利,每年七一都会有许多香港公民上街游行,尤其是在2003年,为了反对“23条”,超过50万公民参与了七一游行。第二天《苹果日报》刊出巨幅照片和大标题“香港人万岁”。

在我看来,更合适的标题是:“香港公民万岁”。纵使是那些没有上街的香港人,无疑也会受到巨大的感染和冲击,因为整个城市的上空都涤荡着公民社会的气息。

《南方周末》曾经刊文说:“仔细观察香港的社会运动,在抗争的表象下,依旧有强烈的秩序观念在支撑。行动者不是为纯粹反对而来,更不是为破罐破摔的破坏而来。他们诉求清晰,就事论事,愿望合理,时常还有建设性的良善主张。”

秩序观念、诉求清晰、就事论事、愿望合理、建设性主张——这些就是公民社会为什么可贵,公民教育为什么必须。

自由港(2)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

星期五, 十月 30th,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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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龙太子道西129号,NGO“紫藤”的活动中心。不大的房间里,随处可见安全套、胸罩、性器具、性教育宣传册和宣传画。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几十个中学生和大学生围坐成一圈,聚精会神地听一位“姐姐仔”讲她自己的故事。

“姐姐仔”是粤语,在这个场合下的意思是妓女。

但是在紫藤,“姐姐仔”有一个更好听的称呼——“性工作者”。这里的人们抱有一个基本的立场: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而他们要做的,就是关注和维护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们的基本权益。

坐在沙发上的姐姐仔30岁左右,体态丰腴。按她自己的说法,这一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年轻人越来越多,她的竞争力已经在下降了。

不过,看上去她的工作还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面对眼前这群年轻的男生女生,她心情不错,谈性很浓。

到了提问时间,一个男生举手:“你们为什么要从事这样的工作?”

听到这个问题,姐姐仔有些无奈,她反问这个男生:为什么你不去问一个小巴司机为什么要开小巴呢?

对于经常走出来参加交流和访谈的姐姐仔来说,这样的问题她们听到太多遍了,而且常常是以一种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方式提出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你们走到今天这一步?”

“还能为什么呢?第一种情况,太穷了,或是被人卖了,非常可怜,就像电影里面那样;第二种情况,她就是贱啊,就是愿意给男人搞啊!”紫藤工作人员阿三有些激动地说。

阿三是个很年轻的姑娘,长得很可爱,脸上还有不少青春痘。她用这样激烈的语言来回应,是因为她觉得,将这样的问题抛给姐姐仔,本身就是一种歧视,说明提问的人并不认为性工作和洗碗、扫地、开小巴、当老师一样,都是太阳底下的一份正当工作。

不过,这个问题被如此频繁地提出,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让大众接受“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有人认为性工作者传播性病,对于这种说法,可以用科学知识去证伪它;有人认为性工作者肮脏放荡,对于这种说法,可以用“这是她们的自由选择”来抵抗。

但是,即使是那些相信自由选择的人,也有很多对性工作者抱有反感,他们的理由是:性工作者破坏家庭。

尽管你可以反驳说:恰恰是性工作者释放了男人的性欲,才避免了婚外情的发生,才稳固了家庭。但这样的反驳并没有百分之百的说服力,因为缺乏数据支持,而且会引发质疑:难道男人就不能抑制自己的欲望吗?难道和妓女做爱就不是对妻子的伤害吗?

于是,你可以把范围缩得小些:起码,性工作者们满足了单身男人的性欲,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降低了性犯罪率。但那些反对性工作的人又会问了:难道妓女在提供服务之前会检查客人是否单身吗?难道妓女对已婚男人的吸引就不存在吗?

是的,这个问题太难说清。所以,这个世界上将性工作合法化和严格禁止性工作的国家都很少,绝大多数国家对待这个问题都持有一种暧昧不清的态度。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确定无疑的:你可以不将性工作看作一份工作,但你一定要将性工作者看成人。政府理应在自己的法律框架下对性工作者的人权进行保护。

在香港,性工作不是违法的。因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也就是说,只要是法律没说不可以做的事情,你都可以去做。香港的法律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所以你可以提供性服务,也可以去接受性服务。

但是,用紫藤总干事林依玲的话说,“英国人比较虚伪”。香港的法律沿用的是英国留下的那一套,而英国人在制定法律时虽然没有禁止性工作,但却用各种稀奇古怪的罪名对性工作者做出限制。比如,法律规定:一个住宅单位内只能有一名妓女,所以就有了“一楼一凤”的称谓。又比如,香港法律禁止性工作者拉客。

禁止拉客?那性工作者们怎么做生意呢?那就贴广告吧,有人贴出了自己的裸照,但立马就被控罪,理由是《刑事条例》第147A条规定:禁止宣传卖淫标志。

可是,究竟什么是“卖淫标志”呢?“青春少艾”算不算?“服务一流”算不算?警察说算。那么“欢迎光临”呢?一度也曾落入被控之列!性工作者们无奈了,于是她们制作了一系列“另类”的标志,比如一只穿着性感的母老鼠,旁边写着“出入平安;比如“欢迎”两个大字后加上“普选特首”,“稍候”两个大字后加上“普选立法会”——既规避了“宣传卖淫标志罪”的检控,又开了个政治玩笑。(顺便说一句,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在紫藤都有出售,我就买了两件带回来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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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这些方面的限制更可怕的,是性工作者人身安全所受到的威胁。

近年来,香港发生多起性工作者被害案。去年谋杀三名性工作者的疑凶,竟称自己杀人是“替天行道”,而市民中认为“她们是鸡,死了就死了”的并不在少数。

至于嫖客对性工作者的暴力和虐待,更是经常发生。在紫藤和学生们做交流的这位姐姐仔,就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情。那次,她的一个熟客在接受性服务后突然从后面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两分钟,致使她昏迷几小时。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面色发紫,几天后流出的眼泪都是红色的。由于是熟客,她知道嫖客的几乎所有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但警察在接到报案后三天才开始找人。

警察对性工作者不光是冷漠,还有更可耻的行为:假扮嫖客接受过性服务后突然亮明身份,俗称“放蛇”。非常奇怪的是,在香港的警察守则中,在“放蛇”时接受手交、口交都是被允许的。2005年10月10日,一个名叫李婉仪的性工作者在向放蛇警察提供口交服务后被诬告、殴打、毁灭证据,她不堪屈辱跳楼自杀。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紫藤更是在每年李婉仪的忌日都发出持之不懈的呼吁,要求警方还死者及家人公道。

经过两个小时的对话交流,年轻的学生们发现:原来这个群体并非他们原来想象的那样。

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说,她本来对性工作者怀有反感,因为性工作者曾经给她的家庭带来过矛盾和分裂。但是经过这一次的交流,她意识到:性工作者也是需要保护的。

不过,也有人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一个男生说,他还是不能接受性工作。

还有人有些尖锐地问:那你们对援助交际怎么看?

林依玲回答说:首先,我们绝对不是鼓励你们去做援助交际。相反,紫藤一直很关注那些去做援助交际的女孩子,我们认为她们没有意识到做这件事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伤害。

“其次,”林依玲接着说,“做援助交际的女生多,是整个社会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影响的结果。而这种价值观与小姐问题,完全是两码事。”换言之,那些女生希望通过做援助交际换来LV的包包,真正应该被问责的是整个社会,是那些奢侈品、物质主义的渲染者和鼓吹者,而不是性工作者。

又有人问:“姐姐仔,你有男朋友吗?”

“有。”姐姐仔回答说。她觉得,感情是感情,工作是工作,完全可以分得开。而且,在她看来,感情本身也是一种交易:“你和男朋友在一起,不也是希望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吗?”和嫖客做爱,换得金钱;和男朋友做爱,换得感情,换得他送你的生日礼物:包包,首饰,或者任何东西——这两种行为本身,不过是“批发”和“零售”的区别而已。

姐姐仔的话自然是偏激的。但是她说的也是大实话:如今,用感情来做交易的人难道还少吗?既然我们可以接受那些以感情和身体为筹码换取人生前途的人,为什么不能接受性工作也是一份普通的工作呢?至少,我们应该把她们当做人来看待,当做干净的、正常的、应该得到保护的人来看待。

自由港(1)“永不休战”的中文大学学生会

星期一, 十月 19th, 2009

阿丰在人群中并不显眼,他中等个头,很瘦,穿白衬衫,戴无框眼镜,脸庞仍显稚嫩。见面后,老朋友Kit感慨地说:“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中学生。”

“现在也还是差不多啦。”阿丰有些腼腆地笑笑。

和中学生差不多的阿丰现在是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的副会长,在由十个人组成的内阁中排行第三。

按照规定,中大学生会每年选举一次,希望参加竞选的同学可以自发组成不同的候选内阁,所有本科生均有投票权。今年年初,阿丰他们组建的内阁脱颖而出,成功当选。

阿丰给我们每人送了一本他们竞选时使用的政纲宣传册。手册里的照片上,内阁成员们穿着黑上衣和牛仔裤,一字排开,有着年轻人共有的“扮酷”冲动。竞选人的这种酷酷的照片我在北大也见过,但手中这份宣传册的文字内容却是超出我经验范畴的。

“广翔”,这是这个内阁竞选时所使用的名称。在宣传册上,这两个字被解释为:“长驱直进,抱理想,视野辽广;雄心壮志,为自由,昂首飞翔。”

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并不难,难的是根据团队所追求的原则制定出一份具体而详细的施政计划。所以,当我读到“广翔”内阁的政纲时,不由得在心里也为他们投上一票。

这份政纲分校政、教育、社会、中国、学生福利及学生会行政共五个部分。其中,校政部分极力强调校园民主之重要性,提出要提高校董透明度,反对教务会取消学生会代表,改革校长遴选制度和学院院长选举制度等等。对于校方所提出的“国际化”目标,这份政纲给予了不留情面的批评:“近年校方积极推动所谓国际化,一方面以学术研究纯粹作为盲目追求国际排名的手段,一方面以行政手段强制实行英语为主教学。校方以国际化包装来满足其盲目崇尚英美的心态,扭曲了大学本身在社会里的意义……”

更引起我兴趣的是他们对中国(大陆)的态度。在这一部分,政纲涉及了四个方面:8×8事件,西藏问题,言论自由与人权,中国劳工权益。也许你会问:这些问题,连大陆的掌权者都很难解决,一帮香港的毛孩子又能做些什么?阿丰他们在政纲中给出的答案是:对于8×8事件,中大学生会将继续作为宣扬者,在校内举办电影分享会,重温和反思这段历史;对于西藏问题,学生会希望通过举办研讨会,让同学了解西藏文化,并了解到尊重当地人文化和意愿的重要性;对于中国劳工权益,学生会将持续揭发对工人的剥削问题,呼吁校内各组织选用“无血汗”产品(即非通过剥削工人而压低成本的产品)。

这就是香港一所大学的学生会所关注的东西,小到改善校车班次和路线,大到改善中国人权。果真是视野宽“广”,年轻的思想在一份薄薄的政纲中自由飞“翔”。

不过,要说飞翔,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大学生会绝对飞得更高、更远。

那是香港学运的“火红年代”,学生们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一心想要推进社会运动,把世界变成他们想要的样子,而学生会就是他们的组织之一。

“火红年代”的“火红”,当然是用来形容当时运动的热烈程度的。不过,我们同样也可以从大陆官方价值观里对“红”的定义出发,用这个词来形容七十年代香港学生运动的内容——那时的香港大学生们,可真的是“一颗红心向祖国”。

1967年,中大学生会还没有成立,当时中大的前身——崇基、新亚、联合三个书院的学生报出版了第一期联刊,一鸣惊人。当期的社论是《中文必须尽早被列为官方语言》,此文发表后掀起了整个社会的讨论热潮。后来,学生报还协办了“并列中文成为官方语言研讨会”,揭开了要求中文并入官方语言运动的序幕。在社会一致要求下,时任香港总督的麦理浩终于在1974年颁布了《官方语言法案》,使中文成为香港的正式官方语言。

1971年,美日政府企图夺取钓鱼岛。该年2月14日,香港学生成立“保钓行动委员会”,前往日本领事馆抗议,由此也将火红年代正式推向了高潮。

对于近四十年前的这些历史,今天的中大学生会副会长阿丰记得很清楚。他有些激动地用四个字来形容:“光荣的民族回归”。

的确,语言、领土、民族归属感——这三者都是香港学运火红年代的重大主题。当时学生们对祖国的殷殷呼唤,就像是为世纪末的回归准备的前奏。

然而,发生在1989年的事情给了热情的学生们沉重的打击。尽管他们很快就发起声讨活动,但此刻他们已经不是完全的局外人,内心的不能理解和不愿接受狠狠地折磨着那些一心想要回到祖国怀抱的大学生们。

从那以后,中大学生会的目标发生了转变。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不仅要认祖认宗,更要有本土意识。

于是,从九十年代开始,他们讨论最多的话题是:香港到底是什么?中国与香港是什么关系?我们自己又是怎样的身份?他们的眼光开始立足本土,关注民生。他们在思考:香港作为一个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应该有怎样的公共空间?而每一个香港人在其中的地位和身份又是怎样?

从这个角度说,1989年浇到香港大学生头上的那盆冷水或许并不完全是坏事,它让喜欢追求高远,不接地气,又容易被民族情感所左右的学生们开始变得脚踏实地,关心身边的人,关心香港这座城。

在中文大学校园核心地带有一块平台广场,名叫“烽火台”。

一个有着沧桑感、神圣感的名字,跟这块广场的历史很相配。用中大校友梁文道的话说,那是学生们“集会誓师的圣地”。那里有着学生们无限的回忆,更被许多人视为中大言论自由的象征。

2008年底,中大校方突然宣布:要将这块地方拆掉,理由是扩建图书馆。

对于一个北大学生来说,这是何其熟悉的一幕!中大的“烽火台”不就是北大的“三角地”吗?2008年中大要拆烽火台,不就是2007年北大要拆三角地吗?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北京和香港,却是截然不同的结局。

北大三角地被拆之后,校方继续若无其事地应对“洲际导弹”的教学评估,学生们声讨之声很大,但也仅限于在BBS上而已,而且经常被删帖。过了一阵子,也就渐渐淡下去了。今天再到北大校园里看看,就好像世界上从来都不存在三角地这种东西一样。

中大烽火台要被拆的消息放出之后,学生们马上聚集起来抗议。当时,阿丰也是抗议活动的组织者之一,他和几百个同学一起在烽火台静坐。回忆起那么多同学在一起联手包围烽火台的情景,阿丰说他很感动。

很快,校方宣布图书馆的扩建计划改变,烽火台将毫发无损。阿丰面露得意之色:“他们还是怕我们嘛!”

听到烽火台的故事,听到这句“还是怕我们”,我唏嘘不已。

为什么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能够让校方害怕?而北京大学的学生却像一群温顺的小绵羊?不是因为我们笨,不是因为我们懦弱。中大学生保卫烽火台的成功,与香港整体的社会氛围息息相关,与社会各界的持续讨论和媒体的持续关注息息相关。校长怕的其实不是学生,而是一个自由开放、珍视个人权利的社会所既有的传统。

在这样一个成熟的自由法治社会庇护之下,中大学生会的干事们恣意挥洒着青春的敏锐和不羁。

不久前,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到中大演讲,此举被视为他为角逐两年后特首位置的预热。9月28日,《明报》副刊刊出了中大学生会前会长黄永志给唐司长的打分:-100分。

打出这样一个超级低分是有理由的——黄给这位下任特首热门人物的评语是“他只是来做show,商家出身的他并非真的讲政治抱负,而是经过功利计算,利用中大学生,塑造他‘勇敢接受挑战’的形象,其实并不关乎他的勇气,动机不纯,只有负分。”

对谁都可以批评,这是年轻人的血性所在,也是中大学生会的传统。阿丰这样不太起眼的男生,也可以在这里发起公民不服从运动,领导起学生们的抗争。

与阿丰告别时,抬眼看到学生会办公室里挂着的鲁迅先生画像,题名是——“永不休战”。

十月一日的香港

星期六, 十月 3rd, 2009

进入十月,热带风暴凯萨娜挥手远去,香港告别了连日的阴雨。尽管云层还有些厚,太阳并不常常露脸,但国庆日的香港并没有如之前几天的天气预报预测的那样有明显降水。

早晨八点,当很多人仍然在睡梦中享受着比内地短暂得多的一天公众假期时,在为纪念香港回归而设立的金紫荆广场已经聚集了逾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人们的目光注视下缓缓升起,警察银乐队和由拔萃男书院、女书院组成的联合歌咏团奏乐并领唱国歌,纪律部队及政府飞行服务队在海上和空中敬礼。

升旗仪式后,国庆酒会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不过,这场看起来郑重其事的酒会颇有些“山寨版”的感觉,因为包括曾荫权在内的主要官员、大部分政商界人士此刻都已经坐在了北京天安门的观礼台上。因此,出席酒会的特首是“山寨版”的署理行政长官黄仁龙(他的本职是律政司司长),“山寨版”的官员还包括署理政务司长、署理财政司长等——不过,“正版”的财政司长并不在北京,而是正在住院,几天前他心脏病突发,一度有生命危险。

在这场喜庆和谐的酒会上,民主派议员几乎全数缺席,唯一出席的是“长毛”梁国雄。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到场的目的绝不可能是庆贺。果然,在“山寨版”特首黄仁龙号召大家“干杯”后,长毛立刻高呼许多不和谐的抗议口号,未几便被保安带走。

上午十点,天安门阅兵的场面在翡翠台和本港台中出现,并配以粤语解说。正在打扫房间的明爱宾馆服务员被房间电视里的画面吸引,放下了手中的活,目不转睛地看着胡锦涛乘“京V02009”在长安街检阅“忠诚于党”的“人民”解放军。一名老家在内地的服务员兴奋地说:“中国是毛泽东打下来的!你们知道吧?”

下午,从深圳口岸进港的游客开始增多,据说是因为大家上午都在家里看阅兵。商场里的人流也开始拥挤起来,十一促销已经开始。旺角朗豪坊商场推出了超过一万件以一港元出售的“笋货”,旋即被抢购一空。化妆品专柜前说普通话的人明显比平日多了不少。

下午三点,近千人聚集在中环遮打花园,他们大多身穿黑衣,手举标语口号。这些人参加的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发起的“争取中国人权”游行。在警察的耐心“护卫”下,游行队伍平静地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进发。队伍占据了半条马路,并未阻塞交通。

不过,当游行队伍抵达中联办门前时,警民发生了冲突。诱发冲突的原因是几个人抬着一具纸质黑色棺材想要通过中联办,但被警方拒绝。警方的要求很明确:人可以过,但棺材不能过。双方爆发了几次正面冲突,最终棺材被警察毁损,四名示威人士被拘捕,理由是涉嫌襲警和行为不检。

游行的大部分人群散去,夜幕降临香港。美丽的维多利亚港聚集起三十五万人,他们到这里观赏国庆烟花汇演。整个汇演历时二十三分钟,打出三万多枚烟花,最大的噱头是绽放出60次“中国六十”字样。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烟花照亮了香江,也照亮了铜锣湾时代广场。那里,一批支联会代表正静坐绝食。按照预先的计划,他们的绝食将持续到中秋之夜。